税收法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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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7页 共27页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部分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四章内容。行政法部分2011年教材变化不算太大,变化最大的是第四章行政复议中的第六节税务行政复议。从近五年考试情况来看,本部分所占分值比重平均约为20-25%之间。近五年行政法考试按题型分数统计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题合计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比例20065571448162719.3%20077761224152316.4%200888816612223625.7%20097751091621352

2、3.6%20107781648193122.1%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本章共包括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三节内容,由原来的三章内容组合而成。在考试中占的比重较小,题量不大,分值不多,本章出现综合分析题的可能性不大,仅在09年涉及过1个行政行为的种类。相比较而言,第二节、第三节较为重要。本章近五年考试分数统计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合计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2006332457200722123420082224462009222412582010442468本章近五年考点归纳2006单项选择题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

3、确认多项选择题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行政确认综合分析题2007单项选择题行政法渊源中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分类;行政监督的特征多项选择题派出机构综合分析题2008单项选择题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多项选择题行政法渊源中对行政法规的判断;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综合分析题2009单项选择题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多项选择题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综合分析题行政行为的种类2010单项选择题行政合理原则;行政行为的种类;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多项选择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税务行政行为的特征综合分析题第一节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该节在历年考试中均不作为重点,2008年2分、

4、2009年4分,其余年份均为1分。考点体现在行政法的渊源(2006-2009年)和行政法的原则(2010年),行政相对人的权利(2009年)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法的概念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处罚法等。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实施的法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等。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如,在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

5、家赔偿法等。(二)行政法的特征:形式上的特征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数量多、具有多种法律渊源内容上的特征内容广泛易于变动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例题多选题】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相比较,具有的特征包括()。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B.行政法内容广泛C.行政法易于变动,稳定性较差D.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E.行政法有统一完整的法典答疑编号1748010101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的考点是行政法的特征。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的根本准则,具有其他任何原则不能替代的作用。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

6、、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既要符合实体法,又要符合程序法。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合法原则的延伸。相对于传统理论中的形式合法性原则来说,实际

7、上也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行政行为作出时涉及多种因素,合理的行政行为应当考虑到相关因素,不应该考虑与行政行为无关的因素;(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3.行政应急性原则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它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

8、容许的。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二是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三是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四是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例题多选题】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的条件有()。A.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B.应为法定机关行使C.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D.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E.应急权力的行使不受法律程序的控制答疑编号1748010102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的考点是

9、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二是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三是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四是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二)行政法的渊源名称制定机关例举(或备注)效力层级宪法全国人大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效力层级仅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冲突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增值税暂行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

10、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 效力层级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地方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制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

11、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其他渊源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例题单选题】作为行政法渊源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其中()属于基本法律。(2007年)A.行政许可法B.行政处罚法C.税收征收管理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答疑编号174801010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法渊源中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分类。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基本法律,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法律。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属于行政法规。(2008年)A.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

12、件规定B.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C.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E.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答疑编号1748010104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选项B的制定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主体有()。(2009年)A.交通运输部B.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C.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D.国务院办公厅E.海关总署答疑编号1748010105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

13、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组成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 2.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3)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与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

14、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5)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例题单选题】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2006年)A.地方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人民法院D.国务院答疑编号1748010106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15、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选项D正确。 三、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1.概念及特征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特征有:(1)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通常不能相互约定权利义务,不能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据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

16、决。2.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行政主体享有国家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内容行政主体的权力(职权与职责)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 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行政参与权、行政受益权和行政请求权。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包括遵守行政法律法规、服从行政管理和执行行政决定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2009

17、年)A.行政受益权B.行政参与权C.行政强制权D.行政请求权E.行政决定权答疑编号1748010107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1)行政参与权。(2)行政受益权。(3)行政请求权。选项C、E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内容。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1.概念与特征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监督行政权的主体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的总称。含义:它是国家有权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监督行政权的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关系;它是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它是一种被行政法调整后具有行政法上的

18、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其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有:(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我国,依法对行政有监督权的主体很多,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这些监督主体在监督行政过程中,分别与行政主体形成不同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以审判机关为监督主体的重要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也是一种依申请的外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多具有非对等性,一般来说,监督主体居于主导地位,与被监督主体相比,享有较多的权利。(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行政行为。2.监

19、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异同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区别行政主体的地位不同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被监督地位行政主体的相对方不同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客体不同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联系(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2)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3)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与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这两种倒置的结合体现了行政法的平衡精神。第二节行政主体本节分值很少,2009、2010年均没有直

20、接命题,但内容很重要,是后面章节的基础。本节重点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注意行政主体行政职权的特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部分,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20052008年曾经考过的知识点是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2006年多选、2008年单选)、行政职权的特征、行政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一、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行政职权(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权、名、责

21、)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行政主体,排除了公务员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排除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等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排除了内部机构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排除了受委托的组织(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1.行政职权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行政职权的特征:(1)公益性: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的。(2)优益性:包括职务上的优先权和物质上的受益权。行政优先权包括先行处置权(如先行扣留、即时强制)、获得

22、社会协助权等。行政受益权,表现为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各种物质保障条件(行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行政优益权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有密切联系,是行政职权有效行使的保障。它可以被行政主体抛弃,但行政职权不能被抛弃,否则属于违法失职。【例题多选题】下列权力中,行政主体可以抛弃的有()。A.行政命令权B.行政优先权C.行政强制权D.行政受益权E.行政处罚权答疑编号1748010201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职权的特征。行政职权具有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不可自由处分性等特征。但特别应注意的是,行政优益权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有密切联系,是行政职权有效行

23、使的保障。它可以被行政主体抛弃,但行政职权不能被抛弃,否则属于违法失职。 (3)支配性: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撤销之前,相对人是必须遵守执行的。(4)不可自由处分性:不得随意转移、不得随意放弃或抛弃。【例题多选题】行政职权除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的法律特征。(2005年)A.支配性B.自治性C.优益性D.公益性E.平衡性答疑编号1748010202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职权的特征。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的法律表现形式,除了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等以外,还具有以下特征: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2.行政职权的内容(注意权

24、利种类及具体含义)(1)行政立法权。特定的行政主体享有行政立法权。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本章第三节还会讲到行政立法行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也享有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具体表现为行政确认权、行政奖励权、行政处分权、行政物质帮助权、行政指导权等。4.行政许可权。(具体内容见第一篇第二章)5.行政命令权。6.行政执行权。7.行政监督检查权。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等。8.行政强制权。9.行政处罚权。行政主体可以实施训诫罚、财产罚、行为罚

25、和人身罚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见第一篇第三章)10.行政司法权。即行政主体作为第三人,在法定范围内对一定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进行裁判处理的权力,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具体内容见第一篇第四章)【例题多选题】下列对行政职权的描述,正确的有()。A.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B.行政职权的特征包括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对等性C.行政职权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D.行政确认权、行政指导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均属于行政权E.行政职权具有不可自由处分性答疑编号1748010203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行政职权,涵盖了行政职权的概念、行使主体、特征、内容

26、等综合内容。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因此,A选项正确。行政职权的特征包括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B选项中多出了对等性,不是行政职权的特征,因此,B选项不正确,而E选项正确。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C选项的叙述是行政职权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因此,不正确。行政职权的内容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具体表现为行政确认权、行政奖励权、行政处分权、行政物质帮助权、行政指导权等)、行政许可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执行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司法权(包括行政调解权

27、、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等,因此D选项正确。 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国家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其含义:1.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2.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设置的。(二)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名称组成或例举是否是行政主体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组成行政主体国务院组成部门如: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司法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行政主体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总属、税

28、务总局、环保总局、技术监督局等行政主体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化部管理的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外国专家局等行政主体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外事办、侨务办、港澳办、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等不是行政主体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华通讯社、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一般不是行政主体,但法律、法规授权时是行政主体2.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通常分为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有些地方

29、是四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设区的市和市管县的市级人民政府;县、县级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以上机关均是行政主体。(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公务员的法律地位(1)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形成公务关系。(2)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其行为

30、的结果归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是一方当事人。公务员与国家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职务代理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相对人注意:在行政诉讼中,公务员既不能当原告,也不能当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地位。(3)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失时,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即行政赔偿)之后,国家行政机关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享有追偿权。2.公务员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3.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1、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我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006年)A.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的授权行政主体B.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就行政侵权行为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C.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D.是与国家形成职务关系、占有行政职位并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E.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的职权行政主体答疑编号1748010204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录用,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也称国家公务员。国家

32、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与国家形成职务关系,在外部行政管理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直接归属于相应的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为中所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BE错误,选项D正确。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选项C正确。 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本部分内容在2008年考纲中是要求掌握的内容,在2009年考纲中被删除,2010年又恢复为掌握。无论如何,本部分作为学习内容仍不能忽视。因为,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法律地位不同,在行政诉讼与

33、行政复议中能否成为被告或被申请人也是不同的,即使该部分内容考纲无要求,但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仍会作为考试内容出现。(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1.行政机构(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如商标法授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以行政主体资格,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专利法授予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行政主体资格,主管全国的专利管理工作。此外,各级交通部门内设的航政机构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内设的交通警察大队和消防监督机构等,都已被有关法律

34、、法规授予行政主体资格。(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设立机关不同;职权不同;主体资格不同。区别派出机关派出机构设立机关不同某级政府设立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行使职权不同行使一般行政职权只行使某方面的行政职权种类多少不一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科技开发区管委会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财政所等法律地位不同行政主体(职权行政主体)一般情况下不是行政主体,只有法律、法规授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授权行政主体)注意:派出机构行使所在机关职权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只能以所在机关的名义行使。此时,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同时注意:税务所由于取得了税收征管法的授权,因

35、此是行政主体。【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税务所的机构性质和法律地位体现在()。(2007年)A.税务所是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B.税务所是税务机关的内部机构C.税务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税务所是税务机关委托的组织E.税务所是职权行政主体答疑编号1748010205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派出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授权范围内成为授权行政主体。派出机关是职权行政主体。此处还要注意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 (3)临时机构临时机构是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经行政法律、法规的授权也可

36、以成为行政主体。如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例题单选题】石湖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因禽类宰杀市场管理需要,石湖县所有禽类宰杀单位或者个体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县政府临时成立的禽类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违者予以罚款。个体户陈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禽类管理办公室对陈某罚款500元。下列关于该案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A.陈某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若一并对石湖县政府的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B.石湖县政府的文件虽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但是行政复议程序中复议机关对该文件一概不予审查C.若陈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石湖县政府为被告

37、D.禽类管理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罚款决定,陈某申请复议时应以其为被申请人答疑编号174801020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被申请人、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陈某对石湖县政府禽类管理办公室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定有审查权。所以复议机关不需要将被申请的规定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所以选项A错误。在行政复议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进行审查。所以选项B错误。禽类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内部机构,且其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对禽类管理办公室作出的行政处

38、罚决定不服,应当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所以选项D错误。 2.企业组织企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可授权其行使一定行政职能,而成为行政主体。目前,我国的公用企业(民航、邮政、电信、铁路、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金融企业、行政性专业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船舶总公司)等往往成为行政授权的对象,而成为行政主体。3.事业单位如高等学校经过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4.社会团体如注册会计师协会、体育协会等。5.其他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1.委托的条件及规则

39、(1)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委托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2)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超越权限的委托无效。(3)必须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4)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5)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在书面委托中,要明确委托的范围、权限、期限及相应要求。(6)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尽管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由于代表委托的行政机关行使一定行政权力,因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等;同时,在具体实施行政行为

40、时也要遵循一定规则,包括必须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行为等。(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基于委托取得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的行使行政权法律地位和行为后果不同不是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不可以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属于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以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农业、

41、林业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工作”中的植物检疫机构B.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中的公安派出所C.道路交通条例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的驾驶证的处罚,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中的交通警察队D.公安局发文规定,“授权水上派出所可以对水上治安违法行为人做出拘留的处罚决定”中的水上派出所答疑编号1748010207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不同。行政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选项A中植物检疫条例属于行政法规;选项B中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选项C中道路交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此,选项A、B、C中的植物检疫

42、机构、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察队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公安局的发文不属于法律、法规,因此,只能是行政委托,水上派出所是受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第三节行政行为本节在本章中最重要。且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分数在逐年上升。历年考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的特征、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行政事实行为、行政行为的种类、授益性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税务行政行为的特征等。一、行政行为基本理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了解)行政行为通常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的

43、行为。行政行为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1)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授权性组织;(2)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实现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标;(3)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是行使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权的直接体现;(4)行政行为是旨在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但是从广义上讲,行政行为为既包括行政法律行为,也包括行政事实行为。所谓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事实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法提供资讯或者情报信息的行为,即属于典型的行政事实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44、,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宣布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但并不等于说,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强制实施。(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熟悉)1.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或义务。如颁发许可证与执照,赋予纳税义务、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缴纳罚款的义务等(2)剥夺权益或义务。如吊销许可

45、证和执照,免征农业税、车船税等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如工商部门对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等(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如医疗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动产变更登记等。2.行政行为的效力(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但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不能变更,基于法定事由,经过法定程序,行政行为可以依法变更。(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

46、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例如,强制受罚人缴纳罚款。【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确定力的理解,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B.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则一律不得改变C.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并履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D.行政行为一经做出,便被推定合法有效答疑编号174801030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行为的确定力。B是对行政行为确定力的错误理解,C项是拘束力,D项是公定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熟悉)划分标准分类例举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征收等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

47、是否特定为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征收等3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如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复议5依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为标准单方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双方行政行为行政合同6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要式行政行为绝大多数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公安机关对酗酒的人采取强制约束的行为、行政机关紧急封锁、戒严、交通管制等7以行政行

48、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为标准作为行政行为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等不作为行政行为8以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力为标准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损益性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9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行政立法行为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考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属于授益行政行为。(2009)A.行政确认B.行政强制C.行政许可D.行政处罚答疑编号174801030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

49、核授益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义务的行为,即行政主体实施的为相对人创立、确认权利或者法律上利益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主体为相对人免除行政法上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都是授益行政行为。典型的授益行政行为有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以及确认或决定减税免税的行为等。 (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掌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职权的限制表现在:事项管辖权的限制、地域管辖权的限制、时间管辖权的限制、手段上的限制、程度上的限制、条件上的限制以及委托权限的限制。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

50、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掌握)1.行政行为的无效(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2)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行政相对人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从相对人处所获取的一切(如罚没款物)均应返还给相对人,所加以相对人的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赔偿。2.行政行为撤销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

51、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它不同于行政行为的无效,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失去效力。(1)撤销的条件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主体、内容、职权、程序任何一个合法要件欠缺,均会导致被撤销。行政行为不适当。(2)被撤销的后果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做出之日。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主体的过错引起,而以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起,那么,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效力通常

52、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已给予相对人的利益、好处应该收回;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行为的撤销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人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撤销的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如接受行政处分等。3.行政行为的废止(1)条件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自动废止。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

53、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2)废止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二、抽象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抽象行政行为事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从动态上讲,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活动。从静态上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

54、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可以反复适用。3.准立法性。4.不可诉性。以其规范程度和效力等级为标准,分为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二)行政立法(熟悉)1.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立法,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并颁布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活动,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立法行为既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是一种准立法行为。其特征为:(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有权行政机关;行政立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以及

55、与行政管理事务有密切联系的事务;行政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注意:行政立法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行政立法具体行政行为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享有行政立法权但所有的行政机关却都依法享有在一定管辖范围内依职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对象是普遍的、不特定的对象是个别的、特定的所立之法的时间效力一般长于具体行政行为,且是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主要依据;程序一般比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要更正式、严格。(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属于从属性的立法,不能与法律相抵触。2.行政立法的主体和分类(1)行政立法的主体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

56、直辖市人民政府;地方性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性规章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性规章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性规章【例题多选题】以下选项中,有权作为行政立法主体的有()。A.国家税务总局B.武汉市人民政府C.河北省公安厅D.深圳市人民政府E.国务院答疑编号1748010401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立法的主体。选项A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选项B是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政府,选项D深圳市人民政府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选项E国务院均是行政立法主体,选项C河北省公安厅是省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是行政立法主体。 (2)行政立法的分类: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三、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行政行为的主要类型。它具体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征购、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登记、行政批准、行政命令、行政检查、行政撤销、行政复议、行政奖励、行政补偿、行政给付、行政规划、行政划拨、行政救助、行政协助、行政监督、行政允诺、行政受理、行政执行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其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将在后面专章阐述。(一)行政征收(掌握)1.概念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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