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复习题含问题详解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11157093 上传时间:2022-06-20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73.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物权法复习题含问题详解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物权法复习题含问题详解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物权法复习题含问题详解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资源描述:

《物权法复习题含问题详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权法复习题含问题详解(2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 1、如下判断不正确的答案是( ABC )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如此具有永续性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3、某甲委托某乙购置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置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抽奖券,但未把这3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A )A、归某甲所有B、归某乙所有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D、归甲乙二人共有4、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

2、,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如下表达正确的答案是( AB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置,如此乙享有优先购置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置者和乙另行租赁合同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置,如此丙享有优先购置权。6、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可主优先购置权的有( ACD )A、承租人 B、地上

3、权人 C、典权人 D、共有人7、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A )A、相邻关系 B、地役权 C、地上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8、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C )A、相邻权 B、住宅权 C、他物权 D、宅基地所有权9、如下属于法定孳息的有( ABC )A、房屋租金 B、迟延支付的利息C、贷款利息 D、合同价金10、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其子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中

4、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C )A、王某 B、某 C、林某 D、某(三) 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物权是人对物的统治,表现着人与物的关系。答:错误。理由:物权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 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可以有多个物权。答:正确。理由:一物让可同时并存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3 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等。答:错误。理由:抵押权不属于用益物权。4 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答:错误。理由:物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这是实现物权的支配效力的客观要求,故物权的客体只能为特定物。1.

5、如下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有:ABC 继承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是根据死亡这个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2. 甲出国前将其电脑交与乙保管,一个月后乙因缺钱用,将电脑以2000元价款卖给丙,并对丙谎称电脑是其所有之物。丙对该电脑的占有是:C. 非所有人的恶意占有 D. 非所有人的善意占有D电脑系依其所有人甲的意思而由无处分权人乙占有 丙不知道电脑并非是乙所有,因此取得电脑出于公然和善意 3接上题,两个月后,甲回国,可主以下权利:AC 乙作为不法处分人 他的非法所得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原权利人甲,并赔偿甲的损失。丙作为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甲丧失所有权,并不得向甲追回财产4甲在租用乙的房子期

6、间,经乙同意后加盖了一阁楼。三年后租赁期满,甲不再续租。在此情况下:A、乙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回甲所出之钱B、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回甲所出之钱 C、乙因加工而取得阁楼所有权,但应给甲适当补偿D、甲乙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A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阁楼因附合而成为不动产的重要成分的情形;因此乙取得该项动产的所有权,但乙因对甲所受的损失予以补偿。5. 某开办了一养鸡场。某日,数只鸡患病,无法产蛋,患因不明。某恐这些鸡得了瘟疫,遂将这些鸡扔至野外丢弃。另一农民唐某耕作归途将这些鸡拿回家中。经唐某精心饲养后,这些鸡重新产蛋,某得知后,要求唐某返回鸡与鸡蛋。如下说法

7、错误的答案是:A、鸡与鸡蛋均返回给某B、鸡返回给某,产下的鸡蛋归唐某C、鸡与鸡蛋均归唐某所有D、鸡归唐某,产下的鸡蛋归某ABD 某以主观上有抛弃的意思而丧失对这些鸡的所有权,因此也无从取得孳息。6. 农民周某在自留地发现一头母牛,等了许久不见其主人,遂将母牛牵回家饲养。半个月后该牛产下一牛犊,又过了几天失主某找上门来认领,由此:A.该牛犊归周某所有,母牛由某带回B.母牛、牛犊都由某带回,周某对该牛支出的费用由某支付C.母牛、牛犊都由某带回,某不必对周某由此支出的费用给予补偿D.母牛、牛犊都归周某所有,某无权要回B参阅民法通如此第79条 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还失主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7.

8、 原物被占有人转让给了第三人,在如下哪些情况下,所有人有请求第三人返复原物的权利:A.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占有并有偿地取得原物B.占有人对原物的占有不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占有并有偿地取得原物C.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赠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D.小偷将偷来的赃物在公共市场上出卖,第三人明知道是赃物而购置BC A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B标的物并非依其所有人的意思而由无处分权人占有 所以不能构成善意取得C受让人是通过赠与无偿取得动产的占有因此也不

9、能构成善意取得 D受让人明知是赃物出于恶意 8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可以与所有权相别离的权能有 ABCD 所有权具有弹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都可以与与所有权别离,所有权并不消灭。9甲合法拥有一手机,在如下哪种情况下,甲丧失对该手机的所有权:A 甲将手机赠送给朋友乙 B 甲将手机租赁给乙C 甲将手机借给丙使用 D 甲的手机灭失AD A所有权消灭的依据因法律行为而消灭 B C均属所有权的暂时别离D属于法律以外的事实行为而消灭,即标的物灭失10如下物中,能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客体的是:A公民的合法收入 B 牲畜 C 矿产资源 D 林木ABD 参阅民法通如此第75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

10、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与其他合法财产(三)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 从民法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财产所有权的所有权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正确 理由是所有权是绝对权,是最完全的物权2. 收益权只能由所有权人行使。错误 理由是所有权具有弹性 所有人局部权能的全部或一部,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或者其他形式与所有权别离,收益权可与所有权别离3. 徐伟建房挖地基时挖出几件文物,经有关部门鉴定具有很高的价值,这几件文物应归徐伟所有。错误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如此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4. 甲在旅游途中得到一树根,回家后交于乙保

11、管,乙觉得该树根颇有雕塑价值,遂将树根雕成价值不菲的跟雕。甲乙对此根雕所有权产生争执,法院判该根雕归乙所有。错误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如此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5. 某在路上拾得一幅画,久候不见失主,准备将其交于失物招领处,途中突下雷雨,画被淋烂。某应负民事责任。错误 理由是民法通如此意见第94条 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当民事责任。6.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正确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如此第81条第二款 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7. 所有权是自物权、主物权又是唯一完全的物权。正确 理由是根据所有权的特征:自物

12、权即所有权,与他物权相比,所有权意味着权利人可以直接地、不经任何中介地和无条件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物的权利 8. 根据民法通如此的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财产所有权一律从财产交付时转移。错误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如此第72条第二款: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9. 甲根据其父亲的遗嘱而取得父亲留下的一架钢琴是根据法律行为而取得的所有权。错误 理由是取得所有权可以因事件也可以因法律行为。因继承人死亡而得到遗产。被继承人的死亡属于事件而不是法律行为。10.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之和就是所有权。错误 理由是所有权是并不是各项权能的简单总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只

13、是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所有人的自由支配的各种可能性以与权利的概括性。11、 相邻关系针对物而言,包括动产的相邻关系和不动产的相邻关系。错误;民法上的相邻关系仅针对不动产的相邻关系而言。12、 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这种权利在民法上称作地役权。错误;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这种权利在民法上应称作相邻权。相邻权与地役权是有区别的。1如下行为形成共有关系的有:A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置了一台电脑B 甲与其邻居乙对两家的分界墙归属发生争议,甲主为按份共有,乙主为共同共有,双方均无证据C 兄弟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置日常用品的行为D 甲乙订立共同购置汽车

14、合同1A、B、C理由:A和C正确。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如此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当义务。A为按份共有关系;C为共同共有关系。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如此假如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财产,局部共有人主按份共有,局部共有人主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B为共同共有关系。D错误。D项中,甲乙两人之间仅成立债权债务关系,在购置汽车之前,不成立物权关系。2甲、乙按份共有一间房屋,并出租给丙。在租赁期间,

15、因甲急需用钱,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和丙都表示愿意购置。如下说法中,错误的有: 在同等条件下应由乙优先购置 在同等条件下应由丙优先购置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即使乙开出的条件低于丙,也应卖给乙2B、C、D理由:A正确,B错误。民法通如此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的权利。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置的权利。据此,此题中乙作为共有人有优先购置权,丙作为承租人也有优先购置权。但是,乙享有的优先购置权

16、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丙享有的优先购置权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乙享有的优先购置权要优先于丙享有的优先购置权。C错误。由于其他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置权,所以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同等条件下的按份共有人是出让自己份额的按份共有人的法定义务,按份共有人不能选择。D错误。优先购置权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存在。3如下行为能在当事人间产生准共有关系的是:A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置自行车B 甲和乙合作创作小说一部C 甲和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并共同向专利局申请专利,获批准D 甲和乙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获批准3B、C、D理由:数人共有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可以准用关于共有之规定,故称准共有。准共

17、有之标的可以是他物权、准物权、无体财产权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与债权等。A错误。A项中,甲和乙按份共有自行车,属共有关系。B正确。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所以,甲和乙共同享有著作权,形成准共有关系。C正确。中华人民国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承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所以,甲和乙共同享有专利权,形成准共有关系。D正确。中华人民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

18、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所以,甲和乙共同享有商标专用权,形成准共有关系。4甲、乙二人共同饲养一只狗,由于没有尽到看管责任,该狗将丙咬伤,如此丙的损害应由:A 甲赔偿 B 乙赔偿C 甲、乙二人连带赔偿 D 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4C理由:C正确。民法通如此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民法通如此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由于狗的饲养人甲乙没有尽到看管责任,所以甲乙二人应承当赔偿责任。但按份共有人甲乙二人应承当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

19、任,民法通如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比拟法如民法典以与民法的一般原理:共有动物致生之损害,应由共有人承当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按份共有人承当按份责任的例外,应加以注意。5某系一名职工子女,去年7月与其舅舅、阿姨等同住人共同买下了一套住房,性质为按份共有,购房合同中写明有某1/4产权。因住在一起有矛盾,某欲将其房屋份额卖给共有人或第三人,以便把实物变成现金再去他处买购置住房。如下说确地是:A 某分割其房屋份额须经同住人同意B 某可以与其他同住人协议:该套住房中某局部归自己所有C 某可以与其他同住人协议:该套住房由其他同住人所有,并由其他同住人给予其与其份额相当的货币补偿D 如某与其同住人就分割该

20、套住房达不成协议,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5 B、C、D理由:A错误。民法通如此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按份共有人的分割请求权从性质上来说属形成权。所以某分割其房屋份额,无须经其同住人同意。B、C正确。B、C中分割协议系共有人正当行使其所有权的表现,并无之处,所以该分割协议合法有效。D项正确。分割请求权系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诉权便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手段。6赖某与黄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约定黄某将房屋两间转让给赖某,价款元,赖某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购房款给黄某,但未办理过户与登记手续。而该房屋系黄某父母的遗产,其

21、合法继承人应为黄某兄妹三人,系共同共有财产,黄某出卖该房屋未通知其他共有人。如下说确地是:A 赖某与黄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有效,黄某兄妹三人应当协助赖某办理过户B 赖某与黄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效力待定,因为黄某出卖该房屋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C 如果赖某与黄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事后得到其他两兄妹的追认,那么该协议可以发生法律效力D 如果赖某在与黄某签订房屋买卖契约时是善意的,那么应该保护赖某的权益,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黄某赔偿6B、C理由:共同继承的财产房屋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对其共同享有继承权,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分割其对

22、共有财产的份额。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与于共有物的全部,对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应当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表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未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重大事务处分,对其他共有人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A错,B对。对其他共有人来说,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只要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了此种处分,该行为可以有效。所以C对。在共有人无权处分共有物时,如果转让的共有物是动产,第三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可按善意取得规如此处理;而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该案由于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故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所以D错。7罗某与某为好友。1999年3月,两

23、人在县城建设街共同修建砖木结构瓦房一幢,一楼一底,共两间。如此如下行为合法的是:A 双方约定:对该幢楼房,楼上一间归某使用,楼下一间归罗某使用B 罗某未经某同意,把楼下一间房屋出租给某个体户作门面房C 某未经罗某同意,以楼上一间房屋作抵押向信用社借款D 罗某未通知某,把楼下一间房屋转让给马某7A、B、C理由:民法通如此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当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

24、置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作出如下判断:A项属于按份共有人之间约定共有物使用方式的协议,并无之处。B和C项均为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合理行使所有权,且不损害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所以A、B、C三项行为均属合法。D项罗某未通知某,把楼下一间房屋转让给马某,侵犯了某的优先购置权,所以是非法的。8某、某和于某三人设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某以自己的一辆汽车出资,某以其私有房屋出资,于某以现金两万元作为出资,三人按均等份额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如下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 于某与某、某协商一致,将其1/3的份额转让给某B 于某未通知某将其1/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

25、人某C 某未经某、于某同意将合伙企业的房屋抵押给某D 某未经某、于某同意将合伙企业的汽车卖给某8A理由:A正确。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局部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例中,于某是在与某、某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的,符合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局部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于某未通知某将其1/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某,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26、项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如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某将合伙企业的房屋抵押给某的行为,属于对合伙企业不动产的处分行为,该行为未经某、于某同意,违反了上述规定。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某未经某、于某同意将合伙企业的汽车卖给某,属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9王某、某等七人均系路号101、102、201、202、301、401、501、601室业主。2002年9月初,某在对其购置的101、102室进展装潢的同时,在进楼防盗门侧,沿底层楼梯用白铁皮和木料拦隔至二楼连接处,并在一楼至二楼楼梯下搭

27、建木箱,造成原底层公用走廊成为某一户独用。同月9日,王某等六人以底层公用走廊属全体业主共用,且有他们的分摊面积为由,认为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并要求某拆除违章搭建。然某未予拆除。如下说确的是:A 各层楼的公用部位由该层楼面住户使用是约定俗成的原如此,某实际居住使用的房屋已自然形成和划定相对独立的局部,该层楼面的公用部位由某使用B 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等六人的区分所有权C 某应拆除该楼底层防盗门侧沿一楼扶梯至二楼扶梯连接处的拦隔板与该楼梯下的搭建物,按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恢复原状D 王某等六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B、C、D理由:A错误。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所有

28、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与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当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根据上述规定,该争议的部位是共用局部,由全体区分所有人共同合理使用并承当相应的义务,而不能由某一人独占使用。B正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与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当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

29、时,除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其他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某在进楼防盗门侧,沿底层楼梯用白铁皮和木料拦隔至二楼连接处,并在一楼至二楼楼梯下搭建木箱,造成原底层公用走廊成为某一户独用的行为多占、独占了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且既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也未征得其他区分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所以,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等六人的区分所有权。C正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超越权利围,侵害他方权益的,应停止侵害,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本例中,某超越权利围,侵犯了王某等六人的区分所有权。根据上述规定,某理应停止侵害,拆除该楼底层防盗门侧沿一楼扶梯至二楼扶梯连接处的拦

30、隔板与该楼梯下的搭建物,按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恢复原状。D正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10. 王某、某和某三人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运输,并约定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2年后,因利润分配发生矛盾,三人意欲完毕共有关系。如下说确地是:A 王某、某和某中任一人都可以随时请求分割自己的财产份额,以完毕共有关系B 由于汽车是特定物,且不能原物分割,三人可以变卖该汽车并分得与各自份额相当的货币C 三人也可以约定:汽车归王某所有,并由王某补偿某和某D 如按C之分割方法,分割完毕后,王某

31、取得了该汽车的单独所有权10. A、B、C、D理由:A正确。民法通如此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王某、某和某作为按份共有人,都享有将自己份额分出的权利。B、C正确。关于国民法通如此的意见试行第条规定:“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D正确。D是对分割共有物效力的正确表述:共有物的分割将导致共有关系的消灭,并使原各共有人取得单独所有权。(三)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某某公司,该四人共同共有该某某公司的财产。答:错误理由:在共有场合,各共有人并不成立法人。假使多数人形成法人,那么该

32、法人对于其发起人投入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是单一的所有权,而不是共有。2 甲、乙各以5的份额共有两间房屋,那么甲享有其中一间房屋的所有权,乙享有另一间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甲和乙每个人都享有一个单独的所有权。答:错误理由:共有的所有权是一个,而不是多个,只有同一个所有权由多数人享有,才成立共有。假使多个所有权并存,如此非共有。3 小周和小住同一间宿舍。为了解决看不到电视和洗衣服难问题,两人共同出钱买了一台电视机和一台洗衣机。小只能用洗衣机而不能用电视机,小周如此只能用电视机而不能用洗衣机。答:错误理由: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但应有局部非局限于共有物之特定局部,而

33、系抽象存在于共有物之任何微小局部上。4 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享有机器设备的占有、使用权,乙享有机器设备的收益权,丙如此享有机器设备的处分权。答:错误理由:共有权为所有权之量的分割,故各共有人之应有局部权,互为同种同质,也就是说各共有人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而不是仅享有所有权的局部权能。5 甲、乙各以5的份额共有两间房屋,那么甲的应有份额是其中一间房屋,而乙的应有份额如此是另外一间房屋。答:错误理由:这是对按份共有应有份额的错误理解。份额是共有权的一定比例,而非标的物的份额,也就是说,应有份额从本质上来说是一定量的所有权,而非共有物。6 甲、乙二农民共同购置了农用车一辆。后因两人之

34、间矛盾,甲欲分割其份额,那么甲只有经过乙的同意才能分出其份额。答:错误理由:按份共有人的分割请求权从性质上来说属形成权。所以甲分割其份额,无须经乙的同意。7 王某与某婚后感情一直不和。2002年,王某既没有征求妻子某的意见,也没有向当地房管部门申报,将夫妻共有的15间房屋(含宅院)以4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许某,并独占了此款。由于王某私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且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其与许某的房屋买卖行为效力待定。答:正确理由: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婚姻法假如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

35、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对夫妻共有财产的重要处分,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在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私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违反了上述规定,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该房屋的买卖应属效力待定行为,其效力有待于妻的追认。8 甲和乙

36、各以1/2的应有局部,共有价值12,000元的奶牛一头。分割时采折价补偿的方式,甲补偿乙6,000元,并成为该奶牛的单独所有人。分割后,奶牛因分割前之宿病复发而死亡。那么,因奶牛死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一人承当。答:错误理由:各按份共有人对于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应有局部,负与出卖人同样的担保责任。所以,在该案例中,因奶牛死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一人承当是错误的,该损失应由甲乙共同承当,具体来说,乙应当给付甲3,000元。9 先生、钱先生和先生以四三三的出资比例共同购置了一家村办钢材厂,由于经营有方,工厂越做越好,产品供不应求,效益节节提高,引起了一位经销商的注意。这位商人找到先生,提出要买

37、这个工厂。先生,未与钱、二人商量,就与买主签订了出售协议。有意见认为,先生、钱先生和先生之间对工厂按份共有的事实清楚,先生未经钱先生和先生同意,擅自将按份共有的工厂出卖给他人,是无权处分,但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如此的司法解释,第三人取得该工厂的产权为善意取得,无过失,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擅自处分人自行将出售款项按原告应得份额支付给原告,并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答:错误理由:民法通如此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只有权处分自己所享有的份额,不能处分超越自己份额的份额。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

38、针对共同共有的场合,对按份共有不适用。因而,被告的处分行为无效,先生只能出售自己的40的份额,但同等条件下,钱、二人有优先购置权。据此,先生的卖厂合同应认定无效,先生如坚持出售自己的份额,在其他二位共有人明确放弃优先购置权的前提下,方可出售。10 向某与唐某2003年结婚。去年6月,唐某购置一体育彩票,中了特等奖,实际获得奖金191.5万元。唐某认为,既然这191.5万元奖金是由我购置体育彩票获得的,我可以用这笔钱购置一辆汽车,而不需要经过妻子的同意。答:错误 理由: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与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局部各自所有、局部共同所有。约定应

39、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如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 )1,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有偿使用包括出让、转让取得无偿使用包括划拨和继承取得。我国没有规定时效取得。答案ABCD2.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答案为D3. 1994年金龙开发公司通过支付出让金方式取得某块地的商业开发权,1995年与红星公司共同开发商品房,金龙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占商品房的25%的所有权,红星公司承当

40、所有开发费用占75%的所有权,以下说确的有A.金龙公司可以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 C.共同开发该土地的合同无效 ,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所以A正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B也是正确的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如下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41、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D不正确。答案为AB4,用益物权的主体与担保物权的划分是以( )为根据答案为D,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保证债的履行,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使用和收益。5,如下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答案为ABCD 留置权为担保物权6,甲为了使自己的土地便于灌溉,与邻人乙协商在乙的土地上安装水管,甲的这种权利属于A.答案为A 地役权是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7,某开发公司将其用于商业用地开发成商品房,公开对外销售,成某购入一套商品房,成某对该房有多少年的使用期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如下用途确定: (一)

42、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答案为D8,如下林木,哪些可归个人所有?A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林木B农村居民在自留地种植的林木C农村居民在自留山种植的林木D城镇居民在庭院种植的林木答案:ABCD 解析:见森林法第27条第3款,该条款规定: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9. 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发现某县A公司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某县土地管理局却不给予行政处罚,作为某县土地管理局的上级部门,某市土

43、地管理部门可采取如下哪些措施?A直接对A公司进展行政处罚B责令某县土地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C给予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行政行分D向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答案;ABC。土地管理法第72条。该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10.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

44、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如下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答案为C,甲对丙的土地享有地役权,丙建高楼影响了甲应该给予赔偿 (三)判断题1,在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错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两种:一,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二,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取得。错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两种:一,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二,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取得。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经营期

45、限为30年错误,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为30年,其他成员由承包合同规定。3某村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村民王某进展娱乐开发,并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否正确?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8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王某用于非农目的使用该地,根据合同法第52条五款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4,甲将自家房屋典与乙,在典权存续期间,洪水将房屋冲毁,乙应当承当灭失的风险。错误, 根据民法原理和司法实践,在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如因不可抗力等全部灭失或局部灭失的,就灭失的局部,典权与回赎权同时灭失。在典

46、权人就剩余的局部回赎时,灭失局部的价值的一半可以从典价中扣除。由此可见,典物的风险是由出典人和典权人分担的,此题中应由甲与乙共同分担风险。5,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即国有企业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错误,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国有企业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支配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国家才是所有权人。6,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投标方式取得某地的使用权,在开发过程中发现稀有矿藏,于是准备开发矿产资源,有关部门阻止了该公司的开采行为,房地产公司认为自己取得土地的开发权应包括采矿权。房地产公司的说法对吗,为什么?错误。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

47、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房地产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包括采矿权。7,某村村民将邻街的房屋全部用于出租后,又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遭到村委会的拒绝,村委会这一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8,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出租的方式流转。正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9,

48、某村村民某(女)在1994年承包了村里的一片荒山种植水果,1996年某与邻村村民某结婚,由于没有在邻村取得承包地,夫妻一起继续开发荒山,然而村委会认为某外嫁不应再有承包权,村委会这一做法是否正确?村委会的说法错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 “承包期,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10. 某市国土局在经省政府的批准下征用根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共计40公顷用于建设经济开发区,这一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错误,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 “征用如下土地的,由国务院 (二)根

49、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该省政府征用根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共计40公顷属于行为应当无效。1 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展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甲律师认为质押合同不生效,也不具有对抗效力。判断甲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错误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76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同时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9条的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如果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不能以质权对抗公司和第三人。2 抵押权的设定必须进展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错误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

50、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成立。错误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4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产生。错误 理由:留置权是依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特别约定。5 某大学拟将其下属工厂的设备抵押给银行贷款建教学楼,银行的信贷员认为其设备不能抵押,信贷员的说法是否正确? 错误

51、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如下财产不得抵押:(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大学的下属工厂的设备不属教育设施,因而可以抵押。6 甲与乙签订一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未受清偿时,乙所有的交付给甲的质物归甲所有。此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六十六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7 耕地、自留地、自留山一般不能抵押但如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其抵押。错误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如下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

52、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8 某公司以其自有汽车在某银行抵押贷款,其汽车必须进展登记,登记的部门只能是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而不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9 在一般抵押的情况下,主合同债权可以转让,抵押权也随之转让;但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正确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六十一条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0 质权不因质物的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错误 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七十三条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

53、作为出质财产(三)不定项选择题1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与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假如甲到期未履行债务,如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CD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担保法假如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

54、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当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当的份额。此案应适用此条2、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AC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担保法假如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

55、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3、2003年5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5月8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羊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羊生下小羊一只。如下选项中哪些中正确的?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3年5月5日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3年5月8日C、小羊应归乙所有D、小羊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BD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因此B可以选。根据民法规定原物的所有人对原物所生的孳息也享有所有权,所以选D。AC错误。4、画家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高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代表画作质给高某

56、,并要高好好保管别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高某对某的画享有哪些权利? ( )A、对画的占有权 B、动产质权C、著作财产权之质权 D、优先购置权AB理由:高某作为动产质权人自然可以享有对画的占有权,A可以选。因某只是转移画的占有权,而对画的著作财产权并没转移,即高某不得将画进展发表、展览、复制等。因此B可选,而C不选。D法律并无规定。5、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纳轿车进展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A、请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 B、请求甲将保

57、险金5万元提存C、请求甲提前还款 D、请求甲提供担保人BC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围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局部,仍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此AD是合法的请求,BC不合法,因还款期限未到,因而不能要求提前还款,C不正确。6、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

58、11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11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11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A、乙75万、丙75万 B、乙100万、丙50万C、丙100万、乙50万 D、丙80万、乙70万C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五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一样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

59、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一样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以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进展登记,因而适用第一项规定。7、三和四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王五开办一商店。现四为担保六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甲,该抵押已得到三同意,并在通知了王五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如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三、四与王五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三与王五都愿意购置时,三有优先购置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三与王五都愿意购置时,王五有优先购置权D、在房屋抵押后,三、

60、四与王五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AB理由: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因此A正确,D错误。因三和四为共同共有人因而在抵押权实现时,据民法通如此司法解释92条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优先购置权的,应当予以支持。因而三有优先购置权。8、甲将其所有的一批布匹交给乙,约定由乙将布按甲之要求做成西服,甲在取衣服时必须交付加工费,同时约定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扣留甲定做的西服。但在甲取衣服时,甲声称自己资金紧,并没立即交付加工费给乙。乙

61、如此拒绝将衣服交付给甲。如此如下说确的是( )A、乙享有留置权,拒绝将衣服交付给甲是合法的。B、乙不享有留置权,拒绝将衣服交付给甲是不合法的。C、甲构成违约,因此应对给乙造成的损失负责。D、甲不构成违约,因此乙的损失由其自己负责。BC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担保法假如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而B对。很显然甲未按约定立即交付加工费,构成违约,C对。9、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如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B、该质押合同无效C、假如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当担保责任D、假如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当过错责任BD理由: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因此选B。因抵押无效因而丙承当的责任是过错责任,而非担保责任,因此选D。10、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下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A、自留山 B、某中学的小汽车C、某大学的办公楼 D、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B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担保法假如干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