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比赛评分规则

上传人:dus****log 文档编号:109540748 上传时间:2022-06-1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风筝比赛评分规则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风筝比赛评分规则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风筝比赛评分规则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源描述:

《风筝比赛评分规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风筝比赛评分规则(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一章 比赛通则第一条 报名 (一)参加比赛者,必须按大会竞赛的各项规定办理报名手续。抽签决定参赛号码。 (二)对参赛单位,运动员资格和项目有异议时,大会有权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规定,则取消其资格。第二条 比赛 (一) 大会须按抽签分组的道位发给每个运动员一块道位号码,戴于背后。(二)工艺评分是比赛的第一阶段,运动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按时送审,按号悬挂,及时退场。悬挂风筝时不要错位或悬挂在两个风筝的号与号之间。否则判技术犯规。 (三)放飞线定长,均为30米。放飞线定长标志,各队自标,但要醒目。大会有权审核。 (四)运动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凡三次点名不到者,按弃权论处。(五). 每组比赛

2、时间限为12分钟,以鸣枪开始和结束。如受天气,时间等因素所限,总裁判长有权减少每组比赛时间,但最少时间不得少于6分钟,其留空计时及评分标准也随之变更。 (六)进入起点的运动员,其风筝不得再试飞。否则判技术犯规。(七)起飞时,风筝的主体应由助手举离地面,不允许直接从地面拉起。1.飘带,“尾巴”或装饰品不受此限。 2.龙类风筝的头部和部分节片允许放置地面,但尾部必须举离地面。 3.软体类和广告类也不受此限。(八)起飞时,举风筝的助手人数不限,但必须在该运动员放飞道内或放飞道延长线内活动,不得进入留空计时区或其他道位。否则判技术犯规。受风向影响,经裁判员同意,举风筝的助手可在纵向道位线的延长线之外的

3、区域活动。 (九)放飞开始前,龙类和串类风筝可以置于放飞区外的纵向道位线的延长线之间,放飞运动员不得出放飞区。其它各类型的风筝和运动员,均不得出放飞区。否则判技术犯规。 (十)超大型,大型的龙类或串类风筝 ,因气候因素,经裁判长同意,可采用依1至8道先后起飞,以防缠绕。计时员按各道先后起飞时间计时。此时,应有一名副总裁判长到起点协调指挥 (十一)技巧表演的助手可进入留空计时区,但要报告裁判员,并不得帮助放飞。否则判技术犯规。 (十二)放飞运动员的人数:超大型以队为单位,大型3人,中型1人。如减少人数,应在检录时声明,中途不得增减。否则判技术犯规。 (十三)放飞运动员超过1人时,均视为一人对待。

4、任何个人未进入或离开留空计时区,均作为该运动员未进入或离开留空区处理。 (十四)在留空计时区内允许把线拐放在地上,但不得滚出自己的道位,也不允许打桩。否则判技术犯规。 (十五)30秒角度的测定,是取30秒内的最小角度和最大角度的平均值。一场比赛,每只风筝只有一次测角机会(含重飞的风筝)。测角时,可以中途退出但不得重测,中途退出即视为放弃测角。 (十六)起飞完成后,在留空计时区内,其放飞线长少于规定标准,则判比赛结束。 (十七)运动员在放飞中,冲撞,阻挡别人放飞;故意缠线妨碍他人放飞,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因故受到影响的运动员,总裁判长可令其参加另一组的比赛,或令该组重新比赛(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不得

5、参加)。 (十八)运动员由于受他人推,挤所迫,跑出竞赛区,并未从中获得利益时,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但工艺,放飞评分裁判根据工艺,放飞评分裁判员,检查裁判员的报告,证明该运动员并未直接受他人所迫走出比赛区域,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九)竞赛风筝(含技巧风筝)必须由本人和参赛单位制作,比赛期间不得转让他人使用。比赛严禁商品风筝或购买他队风筝参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 (二十)赛前15分钟预告比赛即将开始,竞赛区域内停止一切放飞活动;也不允许赛场外的风筝进入赛场上空。凡不听劝阻者,罚扣该风筝放飞5分和该队团体总分2分;如缠绕正在比赛的风筝,则取消该风筝比赛资格并扣该队团体总分5分。 (二十一)比

6、赛时每条道位只允许放飞一只风筝,运动员不得超越道位的四条边线 (二十二)凡做技巧表演,应向审核,检录裁判长提出书面报告,无申请报告的技巧不予评分。已申请技巧表演的临场允许弃权,但技巧表演失败判技术犯规。未进入留空计时区的技巧,其动作视为无效。一个动作重复多次,按一个动作评分。 (二十三)微型风筝起飞失败,重飞时应向裁判员声明,以免因自然风吹起而误判。 (二十四)凡超大型串类,龙类风筝(121节以上),其长度已超过放飞场(含道位纵向延长线),经总裁判长同意,允许该两类风筝在鸣枪前将超长部分风筝节片预先放飞至空中待命,鸣枪后再将其它节片放离手。第三条 赛次 比赛为一次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第四条

7、 判罚 (一)比赛中,运动员应当遵守规则和规程的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总裁判长有权:警告;判技术犯规,失败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二)参赛风筝有“尾巴”,工艺评分时应送审,并自报其式样和大小。比赛中,如变换则扣2分。 (三)凡判为技术犯规,均扣2分。 (四)被判罚扣分的风筝,因故重赛时,原扣分有效。 第五条 缠绕 (一)碰线不是缠绕。比赛中,对将要缠绕的风筝,裁判员可通过调整道位来防止缠绕。换位时,留空计时有效。 (二)调整道位时,其道位裁判员也随之调入。为避免再次缠绕,裁判员可指定运动员进入某道位的某个位置(含纵向道位延长线的区域),其留空计时区应随之确定。 (三)第一,二次起飞失败

8、被扣分的风筝,再次起飞时发生缠绕,原扣分有效。 (四)被缠绕的风筝应在5分钟内申请重赛,由领队或教练员填写重飞申请单,经检查,后报总裁判长批准。 (五)因缠绕使风筝受损,允许修补。如受损严重不能放飞,经总裁判长批准,可用同类型号风筝替换,原工艺评分有效,不另评工艺分。 (六)龙类或串类风筝的自身缠绕不允许重赛。 (七)有意缠绕他人风筝者不允许重赛。 第六条 判定名次 (一)以工艺分与放飞之和由多到少排列名次。 (二)如遇二人积分相等,以放飞分高者列前。 第七条 抗议 (一)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风筝类型有异议时,应在赛前向大会提出。 (二)对比赛中所发生的问题提出抗议时,须于事情发生1小时内向,向

9、竞赛组提出。 (三)任何抗议,均须通过本单位领队或教练员,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同时交纳申诉费100元,方予受理。胜诉后如数退回。 (四)在问题解决前,运动员应按规定参加比赛。第二章 风筝的分类标准 第八条 风筝的分类,分型 风筝是人们以重于空气的物质材料,经工艺美化制成的体积,重量,形状各异,利用自然的空气动力于地面(手上,水面)由人工操纵牵引的飞行器(不允许使用机械动力和电力能源)。按风筝的结构和形状,可分为:龙类(含蜈蚣类),板子类,立体类,软翅类,硬翅类,软翅串类,硬翅串类,板子串类,其它串类,软体类,复线或多线操纵类,另有广告类,共12类。 除其它串类,软体类,复线

10、操纵类和广告类外,其它各类均分微型,小型,中型,大型,超大型。 (一)龙类:按风筝桄子直径和节数分型,节数不包括龙头。 1微型:直径在6厘米以下,20节以上。 2小型:直径在10厘米至15厘米,40节以上。 3中型:直径在20厘米至25厘米,60节以上。 4大型:直径在30厘米至35厘米,80节以上。 5超大型:直径在40厘米以上,100节以上。 (二)板子类,软,硬翅类:按风筝的平面面积分型。计算办法为风筝主体骨架的最长乘最宽,其积 即为风筝的面积。 1微型:面积在0。05平方米以下。 2小型:面积在0。1平方米至0。3平方米。 3中型:面积在0。5平方米至0。7平方米。 4大型:面积在0。

11、9平方米至1。1平方米。 5超大型: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上。 (三)立体类:按风筝受风面的面积分型。计算办法为风筝主体骨架的最长乘最宽(或弦长),其积即 为该风筝的面积。 1微型:面积在0。05平方米以下。 2小型:面积在0。1平方米至0。3平方米。 3中型:面积在0。5平方米至0。7平方米。 4大型:面积在0。9平方米至1。1平方米。 5超大型: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上。 (四)软,硬翅串类和板串类:以单个软,硬翅类和板子类各型风筝面积为准,每型风筝须5节以上。 (五)其它串类,软体类,复线操纵类和广告类均不分型。第三章 评分细则 第九条 工艺分和放飞分 工艺分共45分:(一)制作30分 1造

12、型5分 (1)根据不同主题和物体特征合理造型,3分。 (2)形象生动,夸张得体,2分。 2扎制工艺15分 (1)骨架结构简练匀称,4分。 (2)扣榫严密,4分。 (3)扎口严紧,4分。 (4)光滑均匀,3分。 3裱糊工艺10分 (1)糊口整洁,严实,4分。 (2)糊口服贴,平整,4分。 (3)糊面松紧适度,2分。 (二)美工(绘画,剪纸,粘贴,刺绣,雕刻等各种艺术手法)15分 (1)线条流畅,5分。 (2)色彩对比分明,色泽鲜艳和谐,5分。 (3)艺术表现力,5分。 放飞分共55分: 1起飞10分。 (1)鸣枪后,风筝全部离开举风筝助手的手和地面,放线30米以上(微型10米以上,并把风筝引进留

13、空计时区为完成起飞。如风筝在鸣枪前离手则判技术犯规。 (2)完全离开手和地面的风筝,在未进入留空计时区前风筝落地(包括装饰物和“尾巴”)为失败,允许重新起飞。起飞,每失败一次扣5分,三次失败取消放飞资格。第三次起飞成功仍可计分。 (3)起飞后的风筝,一旦引进留空计时区,如失败,无论起飞成功与否,均判比赛结束,不允许再重新起飞。 2留空时间20分 (1)留空时间为10分钟,完成起飞即开始计留空时间,裁判员每隔1分钟报告一次时间,每少30秒扣1分。 (2)留空计时区内的风筝,若放飞线少于定长,则判比赛结束。 (3)在留空计时区内,运动员的一脚或双脚离开留空计时区,即判比赛结束。 (4)完成起飞后的

14、风筝,在留空计时区内,风筝落地(包括装饰物和“尾巴”),其留空时间少于5分钟(不含5分钟),则判失败。 330秒测角10分 在留空计时区内,放飞线长30米以上(微型10米以上),运动员把放飞线下端固定在测角器上,连续30秒钟,即完成测角时间。30秒内,线与地面的夹角(取其最小角度和最大角度的平均值) 25度,30度,35度,40度,45度,50度,55度,60度,65度,70度,分别得1,2,3,4,5,6,7,8,9,10分。 测角时,裁判员每5秒钟读报一次时间。 4放飞技巧10分 (1)放飞动作5分。在留空计时区内,根据不同题材,要求风筝放飞稳定或灵活,收线,放线运用自如。 (2)花样动作

15、5分。运用收,放线动作使风筝翻腾(如龙),打转(如鹰),变换位置;或有声响,烟火,“送饭”;或风筝某个部位能运动。花样动作与风筝的主题应相适应。 5印象,鼓励分5分 (1)在传统风筝的基础上是否有发展,提高,突破。 (2)放飞中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技术。 (3)有明显共认的地方特点,鼓励其保留的风筝,如南通的板鹞和阳江的龙。第四章 犯规与失败 第十条 犯规 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取消比赛资格: (一)风筝比赛的放飞只能手工操作,不能借助于其它器材,如电动和遥控装置。 (二)放飞时,运动员超越放飞区域或道位。 (三)运用收放线有意缠绕他人风筝。 (四)放飞线定长标记脱落或未标。 (五)工艺评分

16、后,风筝替换,转借,增减装饰品。 (六)检录三次不到者。 (九)放飞中,将出现缠绕或碰线时,不服从裁判员调度。 (七)软体风筝内有硬连接或内藏支撑物。 第十一条 失败 (一)三次起飞失败者。 (二)留空时间少于5分钟(不含5分钟)。 (三)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脱手。第五章 场地,器材 第十二条 场地 每条道位宽10米,长80。以每条道位两端的终点线为基准确性,划出宽10米,长15米的长方形留空计时区。 第十三条 检查场地,器材 (一)丈量风筝的钢尺,应用以厘米为刻度的钢卷尺。厘米以下单位采取进位法,即0。1厘米进为1厘米。 (二)计算留空时间以分钟为单位,分钟以下单位采取进位法,即1秒进为30秒。30秒测角以5度为计算单位,其平均角度值如有余数则进位于下一度数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