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评注清沈孝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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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子平真诠评注 清沈孝瞻 原著序 一论十干十二支 二论阴阳生克 三论阴阳生死附支藏人元司令图表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八论用神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十论用神变化 十一论用神纯杂 十二论用神格局上下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十五论相神紧要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二十四论妻子 二十五论行运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二十九论时说

2、拘泥格局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三十一论正官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三十三 论财 三十四论财取运 三十五论印绶 三十六论绶印取运 三十七论食神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三十九论偏官 四十论偏官取运 四十二论伤官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四十三论阳刃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四十七论杂格 四十八论杂格取运 序 予自束发就传,即喜读子史诸集,暇如此子平渊海、大全略为流览,亦颇晓其意。然无师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终假设有所未得者。后复购得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诸书,悉心参究,昼夜思维,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 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馆舍在阜城门右,得交同里

3、章公君安,欢假设生平,相得无间,每值馆课暇,即诣君安寓谈三命,彼此辩难,阐民无余蕴。已而三年期满,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不觉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携其书示君安,君安慨然叹曰:此谈子平家真诠也! 先生讳燡燔,成乾隆己未进士,天资颖悟,学业渊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变化从心者矣。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败、因败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并用神之透与全、有情无情、无力无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详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于是,是安可以淹没哉! 君安爰谋付剞劂,为天下谈命者,立至当不易之准,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俱可以不

4、惑。此亦谈命家之幸也;且不谈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如此?人能知命,如此营竞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皆听之于天,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以共勉于圣贤之路,岂非士君子厚幸哉! 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公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爱乐序其缘起。 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后学胡焜倬空甫谨识 。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

5、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与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如此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如此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如此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

6、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

7、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如此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如此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如此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

8、。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如此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

9、逆。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已经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如此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

10、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如此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 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假设是逢库,如此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

11、。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如此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如此化为土;土如此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

12、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盖有所合如此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如此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如此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假设无也。 又有隔

13、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如此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设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假设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如此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

14、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用神之情,不向日主,或日主之情,不向用神,皆非美朕也。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假设以两合一而隔位,如此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今人不知命理,动以本身之合,妄论得失;更有可笑者,书云合官非为贵取,本是至论,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甚或以他支之合为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之类,皆作合官。一谬至此子平之传扫地矣!书云,

15、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假设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旺衰强弱四字,昔人论命,每笼统互用,不知须分别看也。大致得时为旺,失时为衰;党众为强,助寡为弱。故有虽旺而弱者,亦有虽衰而强者,分别观之,其理自明。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为得时,比劫印绶通根扶助为党众。甲乙木生于寅卯月,为得时者旺;干庚辛而支酉丑,如此金之党众,而木之助寡 。干丙丁而支巳午,如此火之党众,木泄气太重,虽秉令而不强也。甲乙木生于申酉

16、月,为失时如此衰,假设比印重叠,年日时支,又通根比印,即为党众,虽失时而不弱也。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论。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天干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可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

17、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设甲生酉月,逢卯如此冲,而或支中有戌,如此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如此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如此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如此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如此刑,而或支中有戌,如此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如此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如此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如此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又有

18、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设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如此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设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如此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如此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设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如此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如此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

19、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己。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取用之法不一,约略归纳,可分为如下五种: 一扶抑。日元强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为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强如此抑之,月令之神太弱如此扶之,此以扶抑月令为用神也。 二病药。以扶为喜,如此以伤其扶者为病;以抑为喜,如此以去其抑者为病。除其病神,即谓之药。此以病药取用神也。 三调候。金水生于冬令,木火生于夏令,气候太寒太燥

20、,以调和气候为急。此以调候为用神也。 四专旺。四柱之气势,偏于一方其势不可逆,惟有顺其气势为用,或从或化,与一方专旺等格局皆是也。 五通关。两神对峙,强弱均平,各不相下,须调和之为美,此以通关为用也。 是以善而顺用之,如此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财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如此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路也。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如此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

21、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假设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

22、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财旺生官者,月令星旺,四柱有官,如此财旺自生官;或月令财星而透食神,身强如此食神泄秀,转而生财。财本忌比劫,有食神如此不忌而喜,盖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贴者,财印不相碍也参观财格佩印节。如年干透印,时

23、干透财,中隔比劫,如此不相碍;隔官星如此为财旺生官,亦不相碍,是为财格成也。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而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

24、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成中之败,亦变化万端,此不过其大概也。如财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为破格。伤官见官,为格之忌,透财而地位配置合宜,如此伤官生财来生官,反可以解,种种变化,非言说所能尽,在于熟习者之妙悟耳。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八字妙用

25、,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如此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如此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故假设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如此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如此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

26、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如此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如此劫化为食伤,透戊如此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如此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如此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如

27、此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如此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如此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用神既有变化,如此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

28、相克,两不相谋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上下,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

29、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

30、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如此身强,制伤如此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然其中上下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概而已。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如此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

31、戊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如此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不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如此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

32、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春木逢火,如此为木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如此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设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

33、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食神虽逢正印,亦谓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 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神而明之而已。 月令既得用神,如此别位亦必有相,假设君之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如此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如此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如此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如此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如此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己之相;乙用酉煞,

34、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如此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戊之相。 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如此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如此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之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相神无破,贵格已成;相神相伤,立败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伤以护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格也。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以虚拟,学命者其可忽诸? 四墓者,杂

35、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取其清者用之,杂而不杂也。 何谓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如此用偏财,透癸如此用正印,透乙如此用月劫是也。何谓会支?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如此用水印是也。一透如此一用,兼透如此兼用,透而又会,如此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无情者如此不吉。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为印,而又会子会申以成局,印绶之格,清而不杂,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为官,而又逢乙以为印,官与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两干并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

36、月,辛透为官,或巳酉会成金局,而又透己财以生官,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有情也。 何谓无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官与会支,合而无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透癸如此戊癸作合,财印两失,透壬如此财印两伤,又以贪财坏印,是两干并透,合而无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为官,而又透丁以伤官,月支又会寅会午以成伤官之局,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无情也。 又有有情而卒成无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如此透丙亦无所碍。又有甲生辰月,透壬为印

37、,虽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与辰冲,二者为月冲而土动,干头之壬难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无情,富而不贵者也。 又有无情而终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又有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是皆无情而终为有情也。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设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假设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

38、。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而终以土为主。土冲如此灵,金木水火,岂取胜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如此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用,干既透,即不冲而亦得也。至于财官为水,冲如此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如此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如此伤官,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而反为干头之壬,逢辰入库,求戌以冲土,不顾其官之伤。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月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

39、刑冲;日临四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然亦有逢冲而发者,何也?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二者相仇,乃冲克之冲,而四墓土自为冲,乃冲动之冲,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 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见官如此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无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如此杂,食能破格也。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

40、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抢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设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如此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假设戊先而丁后时,如此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先后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假设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甲

41、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假设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如此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假设辛先而癸在时,如此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设癸己产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如此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以上举官星为例,余如印畏财破,财惧比劫,食伤忌枭印,意义一样。救应之法,亦可例推矣。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

42、,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何谓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入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満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致拋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假设指贵人,如此伤贵为何物乎?又假设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如此格条,正官运又遇官如此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假设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假

43、设是! 又假设女命,有云贵众如此舞裙歌扇。贵众者,官众也,女以官为夫,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假设作贵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碍于众,而必为娼妓乎? 然星辰命书,亦有谈与,不善看书者执之也。如贵人头上带财官,门充驷马,盖财官如人美貌,贵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如此现。其实财官成格,即非贵人头上,怕不门充驷马!又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假设专主二德,如此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必先曰无煞乎?假设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有免于危,如此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如春木

44、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某某诸格,皆可用也。假设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如此谬之又谬矣。 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其由宫分配之者,如此年月日时,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适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其由用神配之者,如此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

45、假设偏财受我抑制,何反为父?偏财者,母之正夫也,正印为母,如此偏财为父矣。正财为妻,受我抑制,夫为妻纲,妻如此从夫。假设官煞如此抑制乎我,何以反为子女也?官煞者,财所生也,财为妻妾,如此官煞为子女矣。至于比肩为兄弟,又理之显然者。 其间有无得力,或吉或凶,如此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系是何物,然后以六亲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参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46、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财,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如此妻必能相关。其理不可执一。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假设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假设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

47、又假设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除非养取他之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养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子细详是也。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

48、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假设又逢生旺,如此麟儿绕膝,岂可量乎?假设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假设又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之大概也。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如此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

49、重而运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如此帮身,逢巳午如此相冲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

50、官犹弱,逢申酉如此官植根,逢庚辛如此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如此帮身,逢丁如此合官之类是也。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如此自坐长生,逢酉如此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如此急,冲日时如此缓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如此轻,运既忌而又冲如此重也。 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如此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如此冲无力;年支亥未,如此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如此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

51、是也。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要权。其成格变格,较之喜忌祸福尤重。 何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成格也。 何为变格?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戌,透出辰中伤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本钱,又化建禄为伤。如此之类,皆变格也。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运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 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

52、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运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 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取运者其细详之。 命中喜忌,虽支干俱有,而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且干主一而支藏多,为福为祸,安不得殊? 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如此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逢二辛如此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透丁如此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己并藏,安知其为财也? 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伤矣。然必会有动,

53、是正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支中喜忌,固与干有别矣,而运逢透清,如此静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验,于此乃见。何谓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为财,而运透戊,逢午未即为伤,而运透丁之类是也。 故凡一八字到手,必须逐干逐支,上下统看。支为干之生地,干为支之发用。如命中有一甲字,如此统观四支,有寅亥卯未等字否,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有一亥字,如此统观四支,有壬甲二字否。有壬,如此亥为壬禄,以壬水用;用甲,如此亥为甲长生,以甲木用;用壬甲俱全,如此一以禄为根,一以长生为根,二者并用。取运亦用此术,将本命八字,逐干支配之而已。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徐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末也。今

54、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故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甲,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 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某某之格,因丙无成。 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 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 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异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如论

55、干支,如此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诀为确论;论格局,如此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如此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如此不问同中有导,而以干支相类为一例。 究其缘由,一如此书中用字轻重,不知其意,而谬生偏见;一如此以鹆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一如此论命取运,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见为不易,一如此以古人命式,亦有误收,即收之不误,又以己意入外格,尤为害人不浅。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欲弃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

56、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人苟中无定见,察理不精,睹此谬论,岂能无惑?何况近日贵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岂知行术之人,必以贵命为指归,或将风闻为实据,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谬造贵格,其人之八字,时多未确,即彼本身,亦不自知。假设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假设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如此以生之护之为喜

57、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如此贵,而贵之中又有上下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假设壬戌、丁未、戊甲、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假设财印不以两用,如此单用印不假设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假设化官为印而透财,如此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

58、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X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取运之道,一八字如此有一八字之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概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如此取助身,官稍轻如此助官。假设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

59、。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绶身旺之地,切忌食伤。假设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假设官重身轻而佩印,如此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假设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如此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假设命用伤官合煞,如此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概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

60、皆财类也。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假设寅透乙、卯透甲之类, 一亦不为过,太多如此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如此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财格之贵局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煞,贵格也。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杨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如此格坏矣。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印取贵。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宜相并,如乙未

61、、己卯、庚寅、辛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如吴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护官也。反是如此减福矣。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库,逢辛为劫,壬以化劫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已而用之。旺而露伤,何苦用彼?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有财带七煞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

62、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财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财也。 有财用煞印者,党煞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假设冬土逢之亦贵格。如赵侍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假设财用煞印而印独,财煞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也。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书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煞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煞,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者也。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财旺

63、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绶,不利七煞伤官;假设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 ,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如此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如此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如此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用食印,财轻如此喜财食,身轻如此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带伤官,财运如此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X参政之命是也。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如此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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