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区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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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泰州市姜堰区建设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网下)工程名称: 张甸镇华杨村砼渠道拆除工程 招标人(盖章):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华杨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7年11月目录第一章 致投标人第二章投标须知2.1 招标工程情况2.2 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2.3 计价方式及计算参数2.4 招投标时间安排2.5 投标须知附件2.6 术语定义第三章 招标文件组成3.1 招标文件的组成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四章 招标要求4.1 投标保证金4.2 工程量清单4.3 招标控制价4.4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程

2、序4.5 项目部成员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组成5.2 投标文件的编制5.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5.4 投标文件的签署5.5 投标报价5.6 投标有效期第六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2 投标截止时间6.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4 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第七章 开标7.1 开标7.2 投标文件的受理第八章 评标定标8.1 评标委员会8.2 初步评审8.3 资格评审8.4投标文件修正8.5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8.6 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8.7 项目负责人答辩规则8.8 详细评审8.9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或确定8.10评标过程的保密8.11其他规定第九章

3、 中标通知书9.1 确定中标人9.2 中标通知书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10.1 合同授予标准10.2 合同的签订10.3 工程担保10.4 廉政保证金第十一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二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十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 件:(一) 图纸、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说明) (二) 工程量清单(以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 招标控制价第一章致投标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4、,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网站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等。若上述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为7.2和8.5条款,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及时向招标人质疑,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

5、加进额外的条件。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3.无论何种原因,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的,招标人及其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应该注意的:1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

6、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一旦查实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投标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有关承诺作出处理。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须知2.1 招标工程情况条款号内容规 定建设单位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华杨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名称张甸镇华杨村砼渠道拆除工程建设地点华杨村6-9组设计单位项目批准文件 工程规模及特征描述结构层次:/层建筑面积:/单项合同估算价:共一个标段,单项合同估算价1

7、.1万元标段划分描述标段数量:1个;各标段包括的施工内容:/各标段的建筑面积(建设规模): /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等内容介绍/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情况现场条件已具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工程地质情况详见工程地质报告约定分包工程 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见第十二章 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人数业主评委 人;评标专家 3人2.2 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条款号内容规 定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3.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 1.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保证金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30元(保证金开标现场现金交纳,封在信封里)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

9、11 月 30日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10 日历天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中标差额保证金/材料调价品种约定一类主材按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7号二类主材按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7号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预付款无2.3 计价方式及计算参数条款号内容规 定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工程类别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详见工程参考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详见工程参考招标控制价措施项目费详见工程参考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详见工程参考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定材料详见工程参考招标控制价暂定专业工程/计日工/总承

10、包服务费及服务内容/参考材料价格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 2017年第 9 期建筑材料指导价设有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 本招标项目L=20中标价=1.138716万元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低于成本判定A、B值 /2.4 招投标时间安排条款号内容规 定发放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 2017年 11 月28日 9:00至 2017年 12 月2日 17:00投标人踏勘现场地点:华杨村6-9组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报送书面疑问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 2017年 12 月

11、2 日 8:30-17:00发放书面答疑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 2017年 12 月 3 日8:30-17:00投标人报送招标控制价调整意见同投标人报送书面疑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截止时间: 2017 年1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前开标地点时间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订立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截止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30 日2.5 投标须知附件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内容与本章节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条款号内容规 定处罚条款投标报名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12、,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或有形建筑市场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缴款单位、投标工程和标段名称,字迹要清楚,否则不能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责任自负。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咨询电话:0523-88587508。项目经理答辩取消“8.7项目负责人答辩”相应条款。资格审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13、(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5.5招标文件一、5.1.1综合标包括1、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函(一式三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14、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商务标5.1.2、技术标部分5.1.3取消。本工程不采用电子评标,所有关于电子评标的条款取消。2.5.6投标文件 /2.5.7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6 术语定义2.6.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2.6.2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

15、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6.3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0%作为参考。2.6.4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材料价格或专

16、业工程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由此产生的总包配合费及税差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处理。2.6.5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2.6.6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总承包服务费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配合内容和要求,按分包的

17、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2.6.7 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6.8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2.6.9 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6.10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2.6.11 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

18、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中标人对工程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等负全面管理、配合、协调、指导责任。2.6.12 劳务分包: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2.6.1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2.6.1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2.6.15 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金。2.6.16 中标差额保证金:当承包人以较低价格承揽工程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另行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

19、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2.6.17 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2.6.18工程预付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工程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30%。预付款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6

20、.19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计算,采用泰州市建筑材料指导价(或市场价)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价格。2.6.20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6.21 知识产权: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由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织编制,未经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书面同意,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

21、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6.22 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6.23 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2.6.24 项目负责人:指取得国家、省、市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资格的人员。2.6.25投标单位章是指投标单位法人章。第三章招标文件组成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2)本招标文件文本;(3)评标办法及标准;(4)图纸;(5)工程量清单;(6)招标控制价;(7)技术标准及要求;(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招标人

22、发布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3投标人从“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23、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3.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2.1投标人从“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3.2.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下提疑和网上集中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提出(按投标须知规定时限前停止提疑)并送交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泰州市姜堰区陈庄路中天御苑16-103室),所有答疑均在张甸镇人民政府网公示栏发布,投标人如在开标前未及时关注答疑

24、公示栏的信息变更,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3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3.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限内,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发布。3.2.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3.2.6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

25、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3.2.7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第四章招标要求4.1 投标保证金4.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2.2.3款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4.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4.2工程量清单 4.2.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2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4.2.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4.2.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4.2.4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4.2.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27、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其他相关资料。4.2.6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3招标控制价4.3.1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江苏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4年版)、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 (3)关于发布江苏省苏建函价2016570号文。(4)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5)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

28、法的通知(泰建定200516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的通知(泰建价20067号);(6)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贯彻意见的通知(泰建价20093号)、关于执行江苏省建设厅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泰建价20094号);(7) 材料价格:泰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指导价,具体见投标须知2.3.10条款。以上(1)-(7)条款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泰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价。按市场价计取的主要材料应在材料价格表中注明规格、型号以及能准确反映质量要求的技术参数等内容,需标注品牌的,不应少于三种,并在招标控制价中说明。投标人未在投

29、标文件说明的应当视为响应。(8) 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9)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10)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1) 其它的相关资料。4.3.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是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4.3.3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编码排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编码排序一致,同一标段内多个单位工程的清单编码按单位工程排序。4.4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程序4.4.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

30、清单、工程预算参考价、招标控制价等信息。4.4.2 投标人应核对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按投标须知2.4.5款规定的时间要求,通过“姜堰区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平台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人报送调整意见,并提供详细计算过程及相关材料依据。4.4.3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将按照投标人提出的调整意见复核招标控制价,重新确定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调整标准如下:初步工程量清单和初步工程参考预算中存在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遗漏项目等错误或误差的,按实调整;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在2%(含2%)以

31、内,且该项调整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将其误差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在2%(含2%)以内,但该项调整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实调整;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超过2%的,按实调整;单项费用调整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实调整。4.4.4 若招标人(控制价编制单位)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不予核实的,工程预算参考价或招标控制价经核实确有错误但招标人未调整的,或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核实结果仍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3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由招投标监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责成招标人(控制价编制单位)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对未

32、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提交的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可不予受理。招投标监管和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如有必要,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或“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专家委员会”会同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只进行一次。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范围在2%以外的,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复核费用标准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确定。4.4.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将招标控制价书面资料或电子文档报送姜堰区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查,未经备查不得发布正式招标控制价。4.

33、5项目部成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和施工工期,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第五章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综合标、商务标、技术标组成。5.1.1综合标包括1、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函(一式三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4、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建造师注册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1.2商务标取消5.1.3技术标取消5.2 投标文件的编制5.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3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5.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5.3.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需签字的地方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诚信投标承诺书除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采用A4纸张装订。技术标:技

35、术标评分的项目,必须采用暗标形式,且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废标:(1)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小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技术标应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图形等。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应简明扼要,重点阐述针对工程特点的重要内容,通用的施工工艺或管理方法应仅做简单描述或引用规范、标准名称。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

36、 5.4 投标文件的签署5.4.1 投标文件综合标一份,商务标三份,其中1份“正本”和2份“副本”,技术标三份,其中1份“正本”和2份“副本”,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4.2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4.3 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书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资格造价员加盖执业专用章。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资格造价员对其签章部分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5.4.

37、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必须保证文件清晰整洁,并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5.5 投标报价5.5.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要求,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工程投标报价。5.5.2 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它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38、管理费、利润以及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除第11.3条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得调整。5.5.3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前后发出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未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5.5.4 投标报价应包括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得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自行计取。除重大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技术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外,措施项目

39、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招标人、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认为中标人的施工方案、措施等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费用不予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投标须知2.3.4款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量完成约70%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织考评核定,未经考评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5.5.5 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暂列金额按投标须知2.3.6款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改变或遗

40、漏; 材料暂估价按投标须知2.3.7款计入综合单价,不得改变或遗漏;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投标须知2.3.7款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改变或遗漏; 计日工见投标须知2.3.8款,自主确定综合单价; 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须知2.3.9款列出的内容,自主确定配合费率。5.5.6 投标文件不得改变或者遗漏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5.5.7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等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规定标准费率计取,不得改变或遗漏。5.5.8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

41、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5.6 投标有效期5.6.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5.6.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第六章 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1 投标文件中的综合标、商务标(正本、副本)和技术标(正本、副

42、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在三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也可将密封包装好的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6.1.2 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6.2 投标截止时间6.2.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的2.4.6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6.2.2 招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43、准。6.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3.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文件第6.1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6.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6.4 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开标和评标程序。如果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第七章 开标7.1开标 7.1.1 开标按投标须知2.4.7条款规定的时间在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开

44、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1.2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7.2 投标文件的受理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本文7.1.1规定提交的;(2)未按6.1条款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印章的;(3)未交纳投

45、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已交纳但还没有到账的。 8.1评标委员会8.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8.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派的熟悉相关业务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见投标须知2.1.13条款。8.1.3 评标委员会全部由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8.1.4 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供评标使用: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等; 供评标使用的主要施工图纸、地质勘查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

46、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办法等。8.1.5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为满足评标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需要,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的概况; 招标项目的范围及内容;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8.1.6 初步评审开始前,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准备,研究招标文件和工程特点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8.2 初步评审8.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核,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

47、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本招标文件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8.2.2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8.3资格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

48、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中: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3资格评审

49、(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8.3.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报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的,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有不符合投标须知2.2.1、2.2.2条规定标准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得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8.4投标文件修正8.4.1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50、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8.4.2 投标报价偏离修正 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在评标时修正为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在评标时修正为招标控制价相应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 投标报价中总承包服务费费率高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标

51、准时,在评标时修正为2.3.9条规定的费率。8.4.3 按8.4.1规定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且不影响评标工作。8.4.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直接按8.4.2规定的原则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修正的结果仅在评标时使用。8.5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8.5.1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2、,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9)

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或大量相似的情况;(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投标文件改变或者遗漏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12)投标文件改变或实质性遗漏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规定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或数量的;(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6)近三

54、年有不良行为公示且在公示期内的;(1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6 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8.6.1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 “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期望值下浮A%的。8.6.2 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L+5)%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A%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资格预审项目A=8,资格后审项目A=6。8.6.3 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

55、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7-12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1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3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2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8.6.4 按本条款进行是否低于成本判定后,无论后续评审中出现何种情况,均不改变已经进行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判定的结果。 8.7 项目负责人答辩规则8.7.1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评标办法中如设置了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的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答辩。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具体答辩时间,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定

56、的时间到交易中心答辩休息区等待。8.7.2 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答辩开始前,由评标组长召集所有评委进行出题,题目主要针对招标文件、工程特点、施工难点、技术措施等方面。实行远程评标的,评标组长应将出题要点、评分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远程评委。每个评委出2道题目,评标委员会经评议择优筛选5道(含)以上题目,交给监督人员进行编号,从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8.7.3 所有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经核对身份后在工作人员组织下进行书面答辩或口头答辩。8.7.4 项目负责人答辩时,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不允许利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8.7.5 答辩按以下程序进行(时限20分钟): 针对工程概况、特点,

57、简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简答由监督人员随机抽取的2道题目。 答题完毕,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开。8.7.6 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评标组长召集所有评委进行独立打分,打分表交至监督人员保管,不得进行平均得分计算,待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再行计算汇总。8.8 详细评审8.8.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8.8.2 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8.8.3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8.9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或确定8.9.1 评标委员会经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

58、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如评标委员会已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不再接受另外的中标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投标。8.9.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8.9.3 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作出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视投标情况,作出以下评标结论: 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8.10 评标过程的保密8.10.1 评标活

59、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8.10.2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8.10.3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8.10.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8.11 其他规定8.11.1 若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出现姜堰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实施办法(姜委办201084号)的通知列明的各种情形的,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提请主管部门对相应投标人作不良记录。8.11.2 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第九章 中标通知书9.1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9.2 中标通知书9.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日。9.2.2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向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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