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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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1. 某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市化妆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东方商场销售的某种名牌化妆品是伪劣某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市化妆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东方商场销售的某种名牌化妆品是伪劣化妆品,于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署名对该商场作出罚款、销毁剩余伪劣化妆品的处理决定,并于当日将价值9万元的化妆品予以销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如果东方商场不服处理决定,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B如果东方商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为共同被告C如果东方商场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提起

2、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受理,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同时一并提起D如果经过人民法院查证,发现所谓的“伪劣化妆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人民法院应作出确认处理决定违法的判决BC消费者协会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充当被告,因此B项错。根据行政赔偿若干规定第23条第2款,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C项错。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作出撤销判决,而非确认违法判决,据此D项对。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2. 1试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及其特点。1试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及其特点。1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四种:和解、调解(法

3、院外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前三种可称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国外被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上述各类纠纷解决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解决纠纷的功能各有侧重,在适用的基础和所付出的代价方面也有所不同。和解属于私力救济,其结果一般能为双方当事人所满意,但须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条件;调解一般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否成功,往往与当事人之间的让步以及调解者对双方的影响力密切相关;仲裁比较适合那些专业性较强、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不希望纠纷的解决公开化的民事纠纷,但其适用与纠纷的性质以及当事人诉诸仲裁的意愿相关;民事诉讼可以满足那些希望对事

4、实和法律都要搞清楚的当事人的要求,但其以花费双方当事人及国家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为代价。3.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D4.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

5、弃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参考答案:A5.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_,依法享有_,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_,依法享有_,承担民事责任。全部法人财产权$民事权利6.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A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 B财产关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D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B7. 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共和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和政体的区别是( )。 A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 B阶级本质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共

6、和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和政体的区别是()。A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B阶级本质不同C政权组织原则不同D人民民主的范围和形式不同ABCD社会主义的共和政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并为它服务;而资本主义共和政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并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因此A正确。社会主义的政权组织形式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本质相适应;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与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本质相一致,所以B也正确。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的,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制;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会制,它是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所以C也是对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是新型的

7、民主,即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民主的范围十分广泛,而资产阶级国家只对资产阶级实行民主,是少数人享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管理权利,这样D也正确。8. 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争议解决,如不涉及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解释,下述正确的说法是( )。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争议解决,如不涉及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解释,下述正确的说法是()。A首先提交理事会解决,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提交执行董事会解决B首先提交执行董事会解决,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提交理事会解决C既可以提交理事会解决,也可以提交执行董事会解决D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处理结果不服,可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问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

8、货币基金组织内部的争端分为几类:一类是成员国与基金组织间的争端,一类是成员国之间的争端,这又以是否涉及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条款的解释分两类。不涉及协定解释的成员国之间的争端,可以提交理事会,也可以提交执行董事会来解决,并无二次程序。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D项纯为混淆项。9. 认定间接故意必须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 ( )认定间接故意必须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 ( )正确答案:10.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为519人B股东中若有国有企业的公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为519人B股东中若有国有企业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

9、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D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确答案:C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为519人,故A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仅股东中有国有企业的不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故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中已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9人的特殊规定删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适用该法第45条的规定,即为3一13人,故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

10、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董事长并不必然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是董事长,故D选项不正确。11. 甲犯罪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甲( )A.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B.如果犯罪较轻,应当免除处罚C.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如果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参考答案:CD12. 把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的根据是( )。 A规范的内容规定不同 B保护的权益的不同 C法把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的根据是()。A规范的内容规定不同B保护的权益的不同C法律效力的大小不同D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确定A按照规范的内容规定不同,

11、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13. 甲在13周岁时抢劫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5周岁时抢劫价值8500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4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计算其抢劫罪数额应为( )A.14500元B.12500元C.9500元D.4000元参考答案:B14. 秦朝可以提出乞鞫的有( )A. 当事人B. 第三人C. 官府D. 主审官秦朝可以提出乞鞫的有( )A. 当事人B. 第三人C. 官府D. 主审官正确答案:AB15. 下列有关法学及其体系的解释哪一些是不正确的?( ) 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制构建为前提条件 B法学体下列有关法学及其体系的解释哪一些是不正

12、确的?()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制构建为前提条件B法学体系等同于法律学说体系C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D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完全相同BD本题考查对法学的性质的理解 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因此,法学的兴衰注定与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关联,法制兴则法学繁荣;法制衰则法学不振。A项表述正确。法学体系不等同于法学理论体系,但又与一定的法学理论体系(法律学说体系)相联系。法学体系,就是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法律理论观点、思想和学说体系。在此意义上,它与一个国家法学的学科体系(法学体系

13、)是有区别的,一个国家的法学分科体系大致统一,但却可以并存多个不同的法学理论体系(如不同法学派别的理论学说)。B项表述不正确。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具有务实性。法学也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冷静的、刚硬的、简洁的、合逻辑的,是经过法学家们提炼、加工和创造出的行业语言,因此,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C项表述正确。由于法学自己独特的性质,法学有自身的发展的规律,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并不相同,D项表述错误。 16. 构成伪证罪的主体有( )A.证人B.鉴定人C.记录人D.翻译人参考答案:ABCD17. 甲意图杀害乙,一日晚藏于乙院门外,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

14、是乙,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乙,而是乙家中的一头牲畜。甲(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B.因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D.因其行为未造成乙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18. 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乙公司持有经某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第15号地块,位于某地区改造范围。甲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乙公司认为某县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

15、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的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属内部协议B某县政府应当依职权先行收回乙公司持有的第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C因乙公司不是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法院应驳回起诉D若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县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D本题考查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判决种类。行政主体实现行政目的的方式多种多样,其行使权力的表现形式也就多种多样。某县政府作为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以协议的方式与甲公司约定旧城改造事宜,该协议是桌县政府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具有对

16、外的法律效力,因此并非内部协议。故A选项错误。某县政府的行为实质是行使行政许可权力的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审理。故C选项错误。由于乙公司持有的是经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土地使用证,所以某县政府作为市政府的下级机关无权收回乙公司持有的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某县政府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但是甲开发公司已向社会公开预售,撤销该许

17、可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应该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某县政府采取补救措施。故D选项正确。19. 简述环境侵权的救济途径。简述环境侵权的救济途径。一般来讲,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主要包括自行协商、调节、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环境侵权作为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其纠纷的解决也可采用这几种方式。(1)自行协商。自行协商是指环境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和受害人本着公平、妥善解决环境纠纷的精神,自行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自行协商有助于缓和双方矛盾,使双方心平气和地就责任归属和承担达成协议,并有助于协议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协商解决民事纠纷,为我国多项法律所确认。(2)调

18、解。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处理”十分重视行政调解,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当事人之间的环境民事争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当事人的请求,居中主持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该“处理”既不是行政裁决,也不是行政处理决定,其对双方当事人均无强制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服此调解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起诉时,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能以作出处理决定的环保行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按民事纠纷进行审理。(3)仲裁。仲裁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

19、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民事争议提交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纷争。我国目前除海事纠纷外,既无环境纠纷的仲裁法规,也无环境纠纷的仲裁机构。并且,从实践中看,我国各地成立的仲裁委员会也未把国内环境纠纷列入仲裁受理事项。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纠纷中,有可能是涉外纠纷,如船舶污染、海上石油开发勘探或其他海事中因污染发生的涉外赔偿纠纷。这部分纠纷有事先或事后书面仲裁协议的,就只能提交涉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不能提起诉讼。(4)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行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方式并非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环境民事诉讼是环境侵权的受害人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

20、序向人民法院对环境侵权者提起的诉讼。该种诉讼基本上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此不赘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其他法律针对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虽然作了一些相应规定,但是尚不充分,成为立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亟待加强。20.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 )。 A外商投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B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产品的个人D私有企业BC21. 甲欲对楼层中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需要在房屋所在的承重墙上打洞,甲认为在自己的墙上打洞,

21、别人无权干涉。甲的甲欲对楼层中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需要在房屋所在的承重墙上打洞,甲认为在自己的墙上打洞,别人无权干涉。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哪项原则?()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权利不得滥用原则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对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理解 甲在承重墙上打洞的行为将危害到整个楼房的安全,虽然是在自己的房屋墙上,但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所以,D项正确。 22. 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某得知

22、1986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D陈某姑妈遗留的房屋BC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收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23、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本题A为婚前财产,D亦为婚前财产,又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所以都不能选。B为第17条第(3)项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项结婚时力谋构成家具,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为夫妻财产。23.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内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不同点在于( )。 A其股东中有外国股东 B外国股东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内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不同点在于()。A其股东中有外国股东B外国股东必须持有25%以上的股份C其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D不是中国法人AB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外商投资股份

24、有限公司与其他国内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点在于股本来源或者股东成分不同,它含有外国因素,必须有外资股东的存在,且外资股东必须持有25%以上的股份。在组织形式上则与其他国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相同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AB。 24. 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公信原则按其内容分为物权公示原则和物权公信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即物权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必须以特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及公示表现出来的物权法基本规则。确立该原则的理由主要为:(1)物权系对世权,其变动涉及的范围大,公示利于保护权利人。(2)物权变动直接关系到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和商品经济的正常发

25、展,不公示不足以确保商品交易的安全和有效。物权公示的方法,一般而言,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为登记,动产物权的变动为交付;物权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按照法定方法公示以后,不仅正常的物权变动产生公信后果,而且即使物的出让人事实上无权处分,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的原则。公信原则的内容为:(1)登记记载的权利人,法律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2)任何人因为相信登记记载的权利而与权利人从事了移转该权利的交易,该项交易受法律保护。确立该原则的理由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25. 关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和保险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一种静态结果B保险合同关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和保险合同的成

26、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一种静态结果B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合同订立的一部分C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一种动态过程D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成立是一个概念,只是用词不同正确答案:B26. 为什么诚信问题,在现代社会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什么诚信问题,在现代社会显得越来越重要。参考答案:在古代,诚信的问题显得还不太突出。因为当时人们的流动性小,一般人终其一生所接触的都是身边的熟人,很少跟陌生人交往。而且当时是自然经济为主,很少跟外界发生经济关系,所以不容易也没必要骗人。但在现代社会,人际交往大大扩展,人们经常面临跟陌生人打交道的问题,而且有很多是经济上的问题,此时,诚信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正如齐美尔所

27、说:“现代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的诚实的信任之上。”27.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哪些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 A控告人 B批评人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哪些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A控告人B批评人C建议人D举报人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对象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该条规定可知,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类人,因此,A、B、D项正

28、确,C项不正确。 28. 下列有关使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派遣国派遣除使馆馆长和武官以外的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员一般下列有关使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派遣国派遣除使馆馆长和武官以外的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员一般不需得到接受国的同意B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使馆人员,不需说明任何理由C外交团一般是某一国驻另一国使馆的全体外交人员的称呼,可以从事政治性的活动D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的身份的方式一般是由馆长递交国书正确答案:ABD使馆人员由派遣国任命。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需征求接受国的同意;使馆的其他人员派遣国可直接委派,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或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须经接受国同意。接

29、受国拒绝派遣国使馆人员,不需说明任何理由。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其履行职务的开始。可以看出A、B、D项是正确的。狭义外交团,是指在一国的所有外国使馆的馆长组成的团体。广义的外交团则包括其他所有的外交人员,甚至包括其家属。外交团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不能从事任何政治性的活动或干涉接受国的内政,作用主要是在礼仪方面,如在参加接受国的庆典或国宴时,由团长代表各国使节致词。可以看出C项是错误的。2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生下列哪种情形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A经营范围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生下列哪种情形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

30、续?()A经营范围发生变化B经理发生变动C住所从甲地移往乙地D减少注册资本ACD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30. 不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 )A.背叛国家罪B.分裂国家罪C.武装叛乱罪、暴乱罪D.间谍罪参考答案:AD31. 累犯:( )A.可以加重处罚B.应当加重处罚C.可以从重处罚D.应当从重处罚参考答案:D32.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1)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具

31、有主导性。 (2)经济组织和公民具有独立性。 (3)主体的法定性。 33.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该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该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错误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因此,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只能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甲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34. 附带民事诉讼在审结之前,原告人要求撤诉,对此,人民法院( ) A应当允许 B不应

32、当允许 C一般不允许 D附带民事诉讼在审结之前,原告人要求撤诉,对此,人民法院()A应当允许B不应当允许C一般不允许D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允许还是不允许A本题考查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处分权。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应当适用民事诉讼的一般原理。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有权撤诉的。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审结之前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35.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1996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

33、1996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1996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1996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1996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A从1996年2月3日中断B从1996年2月3日中止C从1996年2月10日中断D从1996年2月10日中止A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34、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可见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之一是:中止发生于法定事由出现时,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入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件;而发生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意志可以决定的法律行为。所以,本题中的情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权利人请求而发生中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请求行为作出时,发生中断。36. 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下列哪些机关负责?()A国务院审计署和本级人民政府B本

35、级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政府D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D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37. 下列关于合同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债权是绝对权 B合同债权是支配权 C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D下列关于合同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债权是绝对权B合同债权是支配权C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D合同的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等效力同时存在C合同债权是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

36、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因此是请求权。合同债权是相对权,而非绝对权,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即不具有对世性,因此,合同债权为相对权。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的效力,具备这些效力的债权为完全债权。但是,不是所有债权均具有这些效力,在有的情况下,债权会欠缺某项效力,称为不完全债权。因此,本题中A、B、D项都是错误的。38. 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通过决议,决定设立_作为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通过决议,决定设立_作为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国际法委员会3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A.

37、假想防卫B.事前防卫C.互相斗殴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ABCD40. 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包括( )A.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B.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C.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于教唆犯,一律从重处罚参考答案:ABC41. 为什么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杈规定不同的保护期间。为什么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杈规定不同的保护期间。著作权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权利,但因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要维护的利益的性质不同,二者的期间也有区别。 作者和作品之间的带有人格利益的联系反映了一种客观事实,维系和表彰作者和

38、作品之间的客观联系的真实性不应因时世变迁而有所改变。因此,反映著作人身权中那些具有不可更改的历史痕迹的作者和作品之间的联系方式,如署名方式等,应该受到永久的尊重。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对于发表权,由于涉及社会利益,基于利益平衡机制的要求,设了保护期限。 著作财产权反映了权利人通过对作品的不同方式的利用所能带来经济收入可能性。法律为实现对作者创作劳动成果的合理回报和对创造性劳动的有效鼓励,对著作财产权进行保护。但是,(1)由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凝聚着人类古今的文明成果,任何作者都是在已有文明成果的积淀基础上加上自己的努力才创作出新作品,与已

39、有文明成果是一种文化上的传承,因此对任何作品的支配权都不应被永久地独占,而在一定期限后将其转化为人类的共同财产。(2)超过一定期限后,几乎无法寻找到所有的继承人,几乎无法取得他们的授权来使用作品。(3)权利永久化后,社会公众将支付更大的代价,这对发展中国家将产生特别不利的影响。(4)权利的永久化只有利于继承人,不能激发创造力;同样它会使作品难于流通,这不符合社会公众享有文化的迫切需求。 实际上,著作权法调整的利益涉及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和利用者之间的利益,三者的利益必须保持平衡,才能既促进作品的创作,又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因此,对作品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中的发表权规定适当的保护期限限制,正是利益

40、平衡机制的要求,也是作者个人私权和社会公众的基本人权间的利益平衡。 42. 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B提

41、示 本题综合考查了邻接权中表演者权、录音者权利和播放者的权利以及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 A项涉及到表演者权,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即通过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的活动享有的各项权利。所谓表演者一般是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或表演、演唱、演讲、朗诵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指挥这种表演的人。所谓表演是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借助技术设备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的行为。所以严格来讲,表演是一种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是一种传播作品的行为。本题中A队与B队两只足球队的世界杯足球比赛不是对某一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不能被认为是表演行为,所以

42、A足球队和B足球队此时不属于表演者,不享有表演者权,因此乙电视台就不可能侵犯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故排除A项。 B、C项涉及到广播电视台者权利。所谓播放者权是指广播组织包括广播台和电视台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播放权、转播权和录制复制权。所谓广播电视节目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的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传播的节目。这些节目既包括对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的播放,又包括对不构成作品的客观事实的报道,如现场直播的体育比赛、演唱会等。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

43、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本题中,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对该场足球赛进行直播,享有播放者权利。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侵犯了甲的播放者权利,所以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因此,B项正确。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者权利,所以,C项错误。 D项考查的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所谓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行为。合理使用制度是对著作权的限制,目的是为了平衡公众对

44、知识的需求与著作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前款规定也适用于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本题中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复制权,因此,D项错误。 43. 简述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简述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提示 应从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概念、区别方面对二者进行区分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 (1)概念及成立条件: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成立条件:犯

45、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直接向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的情况。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违法者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如果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属于同种罪行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不成立自首。 (2)区别。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是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特别自首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供述的罪行性质不同后果不同:特别自首是指罪犯如实供

46、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如果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属于同种罪行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不成立自首。一般自首则不存在这种情况。 44. 通过适用刑罚而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所发挥的功能是( )A.一般预防功能B.特殊预防功能C.安抚、补偿功能D.法制教育功能参考答案:C45. 如何正确地理解执法与守法的概念及关系?( ) A执法与守法的主体、客体(对象)相同 B执法的主体应守法,守如何正确地理解执法与守法的概念及关系?()A执法与守法的主体、客体(对象)相同B执法的主体应守法,守法的主体也执法C执法与守法都包含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两方面D执法与守法均属于法的实施活动CD本题

47、考查的是执法与守法的概念 执法与守法的主体是不同的,前者的主体是国家执法机关,后者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全体社会成员。执法的客体或者说对象是自然人和组织,守法只有守法的内容一说。A项错误。执法的主体应当守法,但是守法的主体却不一定能执法,B项错误。执法与守法都包含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两方面。执法与守法均属于法的实施活动。C、D项正确。 46. 相较于主板,创业板的特征是( )。A、低风险高增长B、低风险低增长C、高风险高增长D、高风险低增长相较于主板,创业板的特征是( )。A、低风险高增长B、低风险低增长C、高风险高增长D、高风险低增长正确答案:C47

48、.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此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和瓶贴标签的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此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乎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

49、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C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正确的选项为C。48. 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贫富不均导致刑罚适用不平等问题,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贫富不均导致刑罚适用不平等问题,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 )正确答案: 49. 试述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条件。试述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条件。票据追索权制度实质上是票据上第二债务人的担保责任制度,其作用在于保障票据兑付请求权的实现,增

50、强票据的信用力。但是,根据各国的票据法制度,票据追索权的发生须具备特定的法定条件,票据追索权实际上须在完全具备了此类法定条件的基础上行使。这就是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条件。我国票据法对于汇票迫索权的行使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其中某些条件规则与各国票据法的规定不尽统一。简要地说,我国法律中对于汇票迫索权规定了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 汇票在提示期间经合法提示 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持票人为保全其汇票追索权的效力,必须在汇票的承兑提示期内和付款提示期内向付款人依法进行了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

51、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银行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迫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应当说,我国现行法对于汇票追索权规定的行使条件是十分严苛的,这与多数国家的票据法的规定并不相同。依上述规定,我国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如在提示期内未提示承兑的,不仅将使其付款请求权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况,而且将丧失对其前手的任何追索权;我国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如在提示期内未提示付款的,其付款请求权虽可经说明程序仍保持有效,但也将丧失对其前手的任何追索权;我国即期汇票的持票人如在付款提示期内未提示付款的,不仅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而且将丧失对“代理付款人

52、”的付款请求权,实际上我国票据法规中所说的即期汇票的“代理付款人”也就是票据法上的付款人,而我国票据法规中所说的即期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实际上是一申请退款程序。我国现行票据法规对于汇票上权利的限制是有损于票据制度基本功能的,在我国目前采取短期提示规则的法制条件下,在我国目前汇票上兑付请求权并不具有确定性效力的条件下,对汇票上追索权附加过于严格的限制显然不利于有效发挥汇票的作用和功能。显然不利于保护汇票权利人的正当权益,显然不利于助长汇票流通与交易之安全,并且此种旨在削弱第二债务人责任的做法并无实际意义。 (2) 汇票上兑付请求权被拒绝或不能实现 从票据法理论上说。迫索权作为票据上第二请求

53、权仅是一附条件的权利,票据上第二债务人所负担的担保责任也仅为一附条件的债务:只有在汇票持票人经合法汇票提示而被第一债务人拒绝兑付,或者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持票人无法行使兑付请求权时,第二债务人的担保责任方可实现其效力,持票人的追索权方可依法行使。依此,汇票上兑付请求权被拒绝或者因法定事由而不能实现,是追索权行使的实质条件。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1条和第68条的规定,汇票权利人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依法“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1) 汇票在到期日的经合法付款提示而被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票据权利人可行使追索权。此为期后追索权,其权利人可为初次迫索权人,也可为再追索权人。 2)

54、 汇票在付款到期日前经合法承兑提示而被拒绝承兑的,票据权利人可依法行使追索权。此为期前追索,它仅适用于远期汇票。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汇票上的付款请求权实际上无法发生,追索权已变得至关重要。 3) 在汇票兑付提示期届满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或逃匿的,票据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追索权。此可以为期前追索,也可以为期后追索。它包括在汇票承兑前发生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或逃匿,也包括在汇票承兑后发生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或逃匿。 4) 在汇票兑付提示期届满前,承兑人或付款人依法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票据权利人也可依法行使追索权。此可为期前追索,也可为期后追索,其情况与前项大体相同。 5) 在

55、初次追索权人依据上述任一条件实现了其追索权后,清偿了追索债务的被迫索人可以依法对其前手的背书人、出票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进行再追索。此为再追索权的行使条件,它不仅须符合前述任一条件,而且须符合再追索权人履行完毕其被迫索债务之条件。 (3) 票据权利人依法取得拒绝证明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取得并出示拒绝证书或拒绝证明文件是证明汇票权利人的兑付请求权被拒绝或不能实现的形式要件,也是汇票权利人行使追索权的必要条件。因此,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我国票据法规将持票人取得拒绝兑付证书或拒绝证明文件作为其行使追索权的必要前提和

56、基本条件,并且实际上将持票人被拒绝承兑和被拒绝付款作为追索权发生的起点和时效起算点,这就使得拒绝证书或拒绝证明的做成规则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根据票据法第62条、第63条和第106条的规定,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在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时,持票人也应当“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持票人在“未按规定期限”取得和提供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其他合法证明时,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在此情况下,“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57、(4) 追索权的行使未超过时效期间 追索权的行使除须具备前述三项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规则。根据票据法第17条的规定,汇票权利人应当在下述时效期间内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超越该期间未行使权利的,将导致其追索权消灭。 1) 汇票持票人对其一般前手的追索权应当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的6个月内行使;该拒绝兑付的日期应当在拒绝证明文件中载明。 2) 持票人对远期汇票出票人的追索权,应当自汇票付款到期日起的2年内行使;对即期汇票出票人的追索权,应当自汇票出票日起的2年内行使。这一规定实际上使汇票出票人负担了较之其他第二债务人更重的担保责任。 3) 再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

58、追索权,应当自其履行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的3个月内行使。根据这一规定,履行了被追索债务的再追索权人如果因诉讼程序期间拖延而超过了3个月期限,也将丧失再追索权而无法得到票据法的保护。 值得说明的是,我国目前的民事基本法原则上仅承认诉讼时效制度和与之相关的时效中止与时效中断制度,此类旨在保障权利人诉讼时效利益的制度是否也应适用于票据实体权利之消灭时效,显然须通过法律解释手段来解决。 50. 企业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企业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有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正确本题考核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有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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