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PPT课件

上传人:努力****83 文档编号:107056671 上传时间:2022-06-14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746.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新环保法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新环保法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新环保法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资源描述:

《新环保法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环保法PPT课件(3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1新环保法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20XX. 101 14月月24日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日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同日,新闻联播报道:同日,新闻联播报道:“环保法重大修改环保法重大修改 向污染宣战向污染宣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该法共七章七十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新环保法体现了国家、企业和个人环保公共治理的新理念和新机制。 国家、企业、个人三者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公民进行违法

2、举报 社会组织依法参与 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7新新环保法环保法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7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总要求总要求88 8一、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及责任的追究(一)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的基本要求(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三)对生产经营者的基本要求(四)

3、信息公开要求 1、损害担责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三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 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实施清洁生产 第四十条第二款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 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 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一)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的基本要求 3、建立环保责任制、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新、改、扩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六条一款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 况,充分征求意见。 2、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行为的责任追究 1、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

5、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2、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 建设,拒不执行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开工建设。常见违法行为常见违法行为 1 1、未编制未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 2、未报未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

6、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 3、上报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 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 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

7、以责令恢复原状。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尚不构成犯罪的不构成犯罪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关行政拘留。 (三)对生产经营者的基本要求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 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 闲置。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2、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运行管理: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伪造监测数据。 3

8、、排污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放,不得超标或超总量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4、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 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 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

9、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 和产品。 5、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法四十七条第三款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上述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环境违法信息记

10、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4、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 1倍以上倍以上3

11、3倍以下的罚倍以下的罚款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 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或者超过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闭。 6、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

12、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7 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

13、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案例案例:XXXX公司公司 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第一次于2013年12月27日被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计处罚6次,罚款金额18万元。 如果该行为发生在2015年1月1日后,按日连续计罚,按245天计算,罚款金额约为735(万元);还将面临查封扣押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四)信息公开要求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 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

14、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信息: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 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27环境现场管理环境现场管理n实施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n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n安装和使用监测设备安装和使用监测设备n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现场管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现场管理n建立环保责任制度建立环保责任制度27281)实施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法律义务法律义务第四十条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

15、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292)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法律义务法律义务运行污染物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提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并说明理由。达标排放。303)安装和使用监测设备)安装和使用监测设备法律义务法律义务

16、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31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现场管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现场管理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类收集、贮存。落实“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325)建立环保责任制度)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法律义务法律义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排污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企业监督员制度企业监督员制度 * 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 规范环保标识制度规范环保标识制度 * 企业管理公示制度企业管理公示制度 * 环境管理档案制度环境管理档案制度遵守环境法规遵守环境法规依法保护环境依法保护环境美丽的鲜花献给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美丽的鲜花献给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的人们!建设作出贡献的人们!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