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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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3CGHW-031-1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7一、说明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与评审14六、定标18七、公告与质疑18八、签订合同与验收19九、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19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21一、通用条款21二、专用条款22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23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37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3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41第一章 招标公告 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准格尔旗卫生局的委托,根据

2、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准格尔旗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编号:2013CGHW-031-1二、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项目内容: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

3、制性规定和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9.投标人须有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

4、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2.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浏览及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下载见公告附件);3.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室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联系人:乔志忠 联系电话:0477-3864233 4.报名登记时间: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时。5.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4年4月9日下午5:00时。6.报名登记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人及授托人身

5、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7)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需在开标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副本原件审验,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时前送达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10:00时整2、开标地点: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八、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乔志忠 电话:0477-3864233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

6、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李文高 电话:0477-4224160 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2013CGHW-031-13采购人单位名称:准格尔旗卫生局 联系人:周晓荣 电话:139488721004集中采购机构名 称: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联系人:乔志忠联系电话:0477-38642335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7采购数量及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不分包(采购明细及数量见第四章)采购范围:包段内采购设备的供货及售后服务8供货期及供货地点计划供货期:

7、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预审及后审方式10实质性条款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将作为废标处理1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算60日历天12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伍万 元整。2014年4月 9日17:00时前打入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账号详见投标须知)1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部分:正本1份 副本 4 份,电子光盘1份技术部分:5份,电子光盘1份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间:2014年4月 14日上午9:30时前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 4月 14日上午10:00时;地点:

8、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7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18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19特别说明拟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提供项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证明或原厂代理授权书,如未按期提供,则取消中标资格。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采购依据:1.1采购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本项目采购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采购招标的条件。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采购方式

9、选定供应商。2.采购数量及采购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供货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和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10、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9) 投标人须有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2合同履约能力要求:4.2.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4.2.2 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供应过类似的货物,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记录。4.2.3有健全

11、的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 4.2.4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合同及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4.2.5投标申请人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实填写、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5.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6.投标费用投标人

12、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构成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 投标须知(3) 商务须知(4)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5)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7)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7.2 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7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13、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以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7.3 除7.1内容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论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

14、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协同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同意。9. 招标文件的修改9.l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

15、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9.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交易中心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9.4 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编制要求10.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

16、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10.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按照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暗标)两个部分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

17、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进行装订,否则为无效投标。同时,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复制成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光盘)。10.5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内容应包括技术偏离表、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项目的技术方案、发运计划、实施方案和进度等。投标人应将以上内容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技术部分(暗标)中所有字体包括目录、页码、标题、正文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形,行距采用1.5倍,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投标单位的商标、标志等。技术部分(暗标)中的内容不允许出现能明显反应投标人信息的,如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名单、联

18、系电话、地址等;技术部分(暗标)封面一律采用白色纸张装订,不允许采用硬质封面,封面不允许出现任何内容,包括“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等字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0.6 投标人在编制技术部分(暗标)中的“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时,如果投标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能明显反应出投标人信息(名称)的,投标人可不需要填写(空白),但在商务部分“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必须注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及产地等信息。10.7 投标人投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人必须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即一个包编制一套投标文件(商务部

19、分和技术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10.8 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10.9 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1. 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响应表(8)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9)商务规格响应表(10)项目安装方案和进度表(1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2)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

20、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3)近三年同类投标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14)不良记录、近年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说明(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6)采购人或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按第七章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2)供货清单报价,投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提供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且必须报出综合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构成包括设备出厂价、

21、包装费、税金、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其它风险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3)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的任何数据进行报价。(4)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4.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 是指采购的范围、技术规范要求、投标

22、保证金、报价格式及要求,付款条件,合同条件及权力和义务等。在本采购文件中,以“”注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另外,凡在采购文件中有明确条款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作为独立法人的合格性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均应有积极的响应。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算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

23、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 备选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17. 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18.投标担保 18.1缴纳方式:1.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2.交款人(交款公司)必须与投标法人(投标公司)的名称相一致,否则拒收或无效。缴纳要求:投标单位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或转账用

24、途一栏中,必须注明有关公司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及包号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18.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加盖“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要求金额打入:账户名称: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山分社帐 号:8403001220000000001186行 号:402205300010联 系 人:赵利欣联系电话:0477-386423018.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8.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

25、证金在中标公告公布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无息原额退还。18.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全额无息退还。18.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竞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竞标的;(4)提供虚假响应文件的。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 投标文件应按照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暗标)两个部分分别进行编制,其中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word格式电子

26、文档(光盘)1份;技术部分(暗标)5份,不需要分正本、副本,word格式电子文档(光盘)1份。商务部分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套商务文件在封面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技术部分(暗标)暗标封面一律采用白色纸张装订,不允许采用硬质封面,封面不允许出现任何内容,技术部分(暗标)的内容不允许出现能明显反应投标人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9.2 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的“正本”需A4规格打印,应编制连续页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或碳素笔签字。19.3 投标文件中

27、商务部分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允许有插字、涂改和增删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明标)和技术文件(暗标)两个部分组成。要求商务文件要求一正四副,技术文件五份,商务文件(明标)和技术标文件(暗标)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并用密封袋分别密封(若采购项目分若干包的,技术文件必须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即一个包编制一个投标文件,并按包分别密封,然后再将密封好的各包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外包封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正本

28、”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每一密封条上注明“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0.2技术标(暗标)文件内容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将以上(暗标)内容装订成册,技术标(暗标)文件封皮一律采用白色纸张装订,不出现任何内容。技术标(暗标)文件中的内容不允许出现于投标单位名称。人员、电话号码、地址等明显反映投标单位有关信息,所有字体包括目录、页码、标题、正文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形,行距采用1.5,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投标单位的商标、标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名称应打印在A4纸质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独密封在一个信袋中,此信封表面不能做任

29、何有关单位名称的标记标识,然后将此信封袋装入暗标的密封袋中。如信封袋内的投标单位的名称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未加盖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0.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20.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时前;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时。2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到指

30、定地点。递交地点为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并原封退回未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

31、评标24. 开标24.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需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4.2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若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调整采购需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

32、购。24.3 开标时,由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宣读的有关内容。24.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之和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金额之和为准,并修改总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

33、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开标纪录,开标纪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和职责25.1 评审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2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的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和印发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2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5.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

34、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5.5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阅读、领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按照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和评价;(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4)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供应商。26. 投标文件的初审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资格性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提

35、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和投标货物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3)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26.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36、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牢固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一种货物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和投标报价有缺漏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7)交货时间或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8)投标文件未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而是原文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充当所投设备的参数;(9)对招标文件重要参数项有负偏离的;(10)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11)有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27. 投标文件的澄清27.1

37、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7.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 投标文件的评价28.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28.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公司状况(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交

38、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等);(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性、完整性。29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30.2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

39、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0.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0.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公告与质疑31.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31.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

40、,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31.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31.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非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对中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期限提出的质疑。八、签订合同与验收32.合同的签订32.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

41、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合同书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货物供应及服务,不得将中标项目供应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履约验收 招标货物交付

42、使用后,应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联合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 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33.1招标评标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和改变应有程序。33.2评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评标专家承诺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若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委资格。33.3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33.4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委工作

43、,如发现有对评标施加影响的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33.5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33.6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

44、人所提供的项目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含对外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非本企业统一核算的所属各类公司,不含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外协件、外购件)。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6.中标人、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7.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

45、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报告,无息原额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成交)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索赔 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46、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11.违约责任11.1 如中标人推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0.1%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5%。11.2 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11.3 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人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采购人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11.4 由于不可抗拒事故导致供需双方均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1招标文

47、件 12.2投标文件 12.3中标通知书 12.4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 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14.合同生效14.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公

48、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政府采购合同书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1.供应商必须保证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3.保修协议;4.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合同中另行约定的除外),数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1.项目基本情况:本

49、项目不分包。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3.安装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2个月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0%;13个月至24个月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25个月至36个月内将剩余部分付清。二、项目分包及参数设置序号名称配置说明单位数量备注1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后附件1台13附件1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13台主要配置1.高频高压发生器及曝光控制系统2.X线球管3.数字化平板探测器4.满足立、卧位检查需要的机架系统+可移动平床摄影系统5.摄影专用限束器6.滤线栅7.专用图像采集/处理工作站8.干式激光相机技术参数要求: 用途:整机多功能平板

50、DR探测器系统,能进行人体全身各部位的立位、卧位等X线影像学检查,实现X线数字成像、数字图像的DICOM网络传输、打印、存贮管理及能激光打印胶片、完善的图像后处理功能。1.高频高压发生器1.1 功率: 50KW1.2 输出电压范围:125kV1.3 输出电流范围:400mA1.4 mAs范围:1400mAs1.5 预设曝光参数:120种2.X线球管2.1 焦点:小焦0.6mm、大焦1.2mm2.2 阳极热容量:200KHU3.数字化平板探测器3.1 产品要求:非晶硅平板3.2 探测器尺寸: 1717inch3.3 像素矩阵: 3K3K3.4 平板像素间距:145um3.5 灰阶度:A/D转换、

51、传输14bit3.6 图像校正:采用多点校正技术,保证任何剂量下的图像均匀性3.7 数字平板探测器冷却方式:自然冷却。4.机架系统:U型臂4.1 U型臂移动行程:600mm1700mm(焦点距地距离)4.2 SID的移动范围为:11001800mm(电动、速度可调)4.3 摄影床尺寸:长1800mmX宽600mm 高度:700mm 5.摄影专用限束器5.1 最大X线区域:48X48cm(SID=100cm时)6.滤线栅6.1 尺寸:1818inch7.图像采集工作站7.1 要求:为DR生产厂家原厂生产,集病人信息管理、图像采集、处理功能的一体化专业图像采集工作站7.2 知名品牌主机、显示器,W

52、indow XP Pro操作系统,全中文操作界面7.3 病人信息登记管理功能7.4 检查管理功能:系统参数设定、曝光采集、自动图像处理等7.5 图像浏览/处理功能:图像选择、裁剪、缩放、灰度调节、旋转、图像增强、组织均衡、降噪、灰度值拉伸等7.6 支持激光打印机、激光相机图像输出、胶片打印功能,Dicom接口7.7 数据管理功能:数据删除、统计、编辑、备份与恢复7.8 具备探测器校准程序、系统故障报错功能、Worklist模块8.放射诊断处理工作站8.1 要求:DR生产厂家原厂生产,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配备知名品牌主机,内存:2G,硬盘:500G,带网络交换机,DVD-RW刻录8.2 系统功能

53、:自定义影像排版方式,DICOM3.0标准图像传输、接收、存贮、导入、图文数据压缩,WORKLIST模块,可实现本地或远程病历登记功能8.3 影像处理功能:窗宽窗位的调节、缩放处理、旋转、翻转、图像增强、反色、伪彩色显示、图像捕捉、序列同步、全部同步、图像保存、图像发送、胶片打印8.4 诊断分析功能:自动生成诊断报告、病例管理、病例追踪、备份与恢复、报告留痕等功能8.5 具备图像标注、测量、显示灰度值等功能9.干式激光相机9.1 知名品牌,满足两种胶片尺寸打印设备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1.为确保整机协同性、便于维修,所投产品高压发生器、机架系统、DR探测器、图像采集工作站和放射诊断工作站

54、与整机为同一品牌。 2.提供完备详尽的线路图、软件使用说明书(中文)。 3.保修的技术公开,即非生产厂家及其分支机构的其他维修公司也能提供修理服务。 4.卖方应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及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终身免费维护、软件升级、提供与医院其它软件的接口,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保质期一年。 45 / 46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55、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须有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二、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及企业介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4本企业近6个月内纳税证明;5能够真实反映近3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附清单;6行业主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7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

56、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8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三、投标货物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生产或销售许可证;2.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3.产品获奖证书;4.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5.产品强制认证许可证;四、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1货物清单、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说明;2产品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4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在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提供为无效投标外,其余均

57、供评委在评审打分时参考,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出预中标人。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

58、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二)本次评标内容分为价格、商务部分(财务状况和信誉、业绩、服务)及技术部分,各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评定。1.价格占40% ,即投标报价占40分。在价格评标项中,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 商务部分(客观项)的权值占总分值的20%。商务评价通过对投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誉、业绩、服务及其它因素等进行比较和评价后,根据合格的投标企业的总体水平,由评委会集体审议后,统一确定分值。其中,经济专家负责财务状况和信誉其它因素方

59、面的审查,技术专家和采购人负责业绩和服务方面的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提交评委会共同审议后分别对每家合格的投标人给出一致的分值。(1)财务状况和信誉占5%,即5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审计报告、信誉、资信状况、相关的资质认证等做出评价。(2)业绩占5%,即5分。根据投标企业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近三年的市场销售业绩等做出评价,以中标通知书(附清单)、销售合同(附清单)为准;合同金额、签章必须清晰,不清晰不予评分。(3)服务占10%,即10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本地化服务机构和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价。3. 技术部分占40%,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占40分。评价内容

60、主要为投标企业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响应性;产品主要部件的质量;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操作性及维护性;企业采用的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装备情况以及设备安装方案等。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三)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具体分值的划分)对投标企业进行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确定的为预中标供应商。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一: 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格式二: 投标文件目录商务文件部分(明标)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商务规格响应表( )六、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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