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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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41 -页 共41页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涵义一、学习公务员制度的意义(一)学习公务员制度是构建完善的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的内在要求。(二)学习公务员制度是及时学习新法规,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三)学习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大家认识社会,更好地参加社会实践。二、公务员的涵义(一)概念比较1、文官(英国:Civil Servant):中央行政机关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常任官员,不包括政务官(首相、大臣、国务大臣、政务次官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方自治机关人员和法官。2、政府雇员(美国:Government E

2、mployee):联邦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称“政府雇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独立机构的长官等政治任命的官员和行政部门的其他文职人员。3、公务员(法语:Fonctionnaire):所有国家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划入公务员的范围,但区分为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两种。4、干部(社会主义国家):传统上把履行一定的公共职能,实行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等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群体称为国家干部。严格意义上的、职务意义上的国家干部;也有身份意义上的国家干部;更有泛称的干部。 (二)公务员范围比较大范围中范围小范围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3、国家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法国、日本、科特迪瓦、摩洛哥、突尼斯、几内亚、尼日利亚、乍得、黎巴嫩美国、菲律宾、泰国、韩国英国、印度、巴基斯坦、缅甸、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加纳、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问题:美国总统奥巴马、法国总统萨科奇、英国首相布朗在他们国家是不是公务员?一国公务员范围的变化:中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三)各国公务员的共同特征:1、公务员是担任公职,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2、公务员职位实行编制管理

4、。3、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四)公务员的涵义: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实行编制管理,国家财政负担其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三、 公务员制度的涵义(一) “制度”的涵义1、微观: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照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2、宏观: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3、旧指政治上的规模法度。汉书元帝纪: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二)公务员制度的涵义:公务员制度是指近现代国家为了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而建立并运行的一套法规体系。1公务员制度是一套法规体系。 2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3公务员制度是近现代国家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

5、务员制度的三个层次: 1、操作层次:作为人事管理体制或模式的公务员制度。 2、制度设计层次:作为治理体制的公务员制度。 3、宪政选择层次:作为符号或象征系统的公务员制度。第二节 公务员制度的制度形式、功能与意义一、公务员制度的制度形式制度形式主要表现为制度的部件和框架结构,即该制度由哪些部分构成和如何构成。 公务员制度是根据公务员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 需要补充人员录用制度 在某一职位上工作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要做出评价 考核 上一层次的职务有空缺 晋升二、公务员制度的功能 公务员制度的功能是公务员制度运行产生的作用和结果。 (一)选拔配置功能 (二)更新功能 (三)监控功能 (四)

6、保障功能 (五)开发功能 (六)激励功能传统的人事管理强调的是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兴起,保障功能、激励功能、开发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务员制度中的各项具体制度分别承载不同的功能。但是,某一项具体制度与某一功能不是单一的对应关系。 职务升降制度:选拔配置功能之外、开发和激励功能。更新功能:录用、交流、公开选拔、辞职辞退、退休。二、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一)有利于国家政治和行政秩序的长期稳定。(二)有利于防止和避免政府的吏治腐败。(三)有利于政府机关选用优秀人才和促进社会公平。(四)有利于政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五)有利于政府为社会

7、提供规范化的公共服务。第二章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一、工业革命的爆发和工业经济的发展为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一)经济总量迅速发展。(二)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矛盾爆发。(三)政府职能、政府规模日益扩大。二、政治理论、行政理论的发展为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一)政治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主权在民理论、代议民主理论、权力制衡理论。 (二)行政理论:威尔逊、古德诺。三、中国科举制为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借鉴。科举制是关于官员管理的一套体系。美国人事管理总署署长的讲话。四、政治改革的现实需要是西方国家公

8、务员制度产生的直接因素。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政治封建恩赐官职卖官鬻爵政党分肥第二节 西方典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演进一、英国 (一)具体背景19世纪初,经济繁荣,政治腐败,法制混乱。19世纪2030年代,工业资产阶级联合无产阶级,形成激进主义运动,开始政治改革。(二)建立过程:标志:职务常任、考试录用、法律法规一八05,财政部双重官制:政务次官、常务次官。一八30年以后,其他各部推行双重官制。19世纪初,东印度公司公司赫尔利伯略行政管理学校。一八33,议会法案: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一八53,东印度公司特许状期满,麦考莱报告: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一八54,关于重组英国文官的报告(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政

9、府设立文官考试委员会、择优录用、建立职位分类系统、依据才干晋升、政治中立。议会未通过。一八54.10,英俄克里米亚战争失利。一八55.5.21,帕麦斯顿内阁颁布关于录用国王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成立不受党派干涉,独立主持文官招生考试的3人文官事务委员会。一八59,议会颁布文官退休法明确了文官的范围。一八70,枢密院法令再次确认文官的公开竞考择优录取原则。这一法令标志着英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初步建立。 一八83,年金法:文官工资制度。1920,文官职位分类法。1930,增加口试。二、美国绅士政府时期:华盛顿亚当斯(第六任)。政党分肥:杰克逊(一八29一八33):“战利品应属于政治上的胜利者”。哈里森(

10、一八41):肺炎累死。林肯(一八61一八65 ):撤换90官员,没有救火时间。加菲尔德(一八81):被刺杀。一八53、一八55:两个改革 官制法案:全国考试委员会、择优录用、分类管理。一八71:三人文官委员会一八76:海关、税务、内政实行公开考选。一八82,阿瑟总统着手全面改革公务员制度。一八83,文官制度法案(彭德尔顿法)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彭德尔顿法确立的美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原则:功绩竞考、职务常任、政治中立。公务员数量的扩大:19世纪末10.5,20世纪初46,1945年85,1970年代90以上。1920,文官退休法1923,职位分类法1939,哈奇法案:对职业保障、职位常任、政

11、治中立做重要补充修改。1945,联邦政府雇员工资法条例。三、 德国17一三(腓特烈一世)1737(腓特烈一世)1743(腓特烈大帝)1770(腓特烈大帝)法官、律师、书记官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扩大竞考范围,行政与司法官员必须竟考。官员应具备大学学历,实习一年,考核录用。高级官员必须大学毕业,经笔试、口试录用。1794(弗朗茨二世)俾斯麦(一八62一八90)1919(魏玛共和国)1933(希特勒)1953(联邦德国)关于国家官员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规范官员任用制度。三次改革官员任用制度,公开竞考和培训制度更加完善。魏玛宪法文官任用法:种族歧视、政治歧视、扩大公务员范围。联邦公务员法、联邦政府工资

12、法四、法国大革命前大革命期间第一帝国一八53、一八59封建恩赐制、卖官鬻爵选举制、任命制官职恩赐与任命制,一八09,公务员登记薪俸制;1910,行政学院官员退休法190519一三二战战后政府官员处分条例政府官员调配法维希卖国政府使官员队伍声名狼藉。借鉴英美,建立公务员制度。五、 日本明治维新初期一八71岩仓初考察英国一八81伊藤博文考察德国一八85 伊藤博文任首相一八87恩赐制、世袭制明治政府准备改革官职任用制度明治政府决定引进德国吏治经验仿照德国关于国家官员的权利与义务,制定官吏纲要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划分了高级官员与普通官员一八93一八95一八9919一三1946文官任用令:竞考公平思

13、想强化第一次全国范围的高等文官考试文官三令:文官任用令、文官资格保障令、文官惩戒令,雏形政务官与事务官分离美军占领当局:政治整肃令、开除公职令。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第三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一、法治化原则(一)对公务员的管理要依法进行。(二)公务员的职务行为要依法进行,对法律负责。(三)有关公务员的规定及其修订,要依法进行。二、政治中立原则常任公务员不能参加和支持党派活动,不能参加和支持反对政府的活动,不能参加政治性竞选活动,不与政务官共进退。三、政事分开原则政务官和事务官在产生方式、任用条件、管理形式、职责范围和职务履行等方面实行区别管理。四、职务常任原则公务员非因违法失职并经过法

14、定程序,不得被免职和辞退,可以长期任职。五、功绩制原则六、强调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补充:二战以来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两大阶段:70年代与政治改革相一致具体公务员制度的改革第三章 中国古代公务员制度第一节 中国古代选官的理论 两个方面:一是用什么样的人;二是如何用人。 一、“尊贤”、“用贤”的德行观“贤”在儒家学说中,被视为人的崇高德行的标志。 “贤”的标准: “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其贤焉,然后用之”。(孟子)“为公”是“贤”的具体体现,做官的首要条件是要能“辨别公私二字”。 “事君者果能以公胜私,于治天下何难?若挟其私心,则天下必不能治”。(康熙)君主将“尊

15、贤”、“用贤”作为选择人才的最高标准 。孟子:“不用贤则亡” 。吕不韦:“身定国安天下治,必贤人”。 唐太宗:“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贤才” 。五次下“求贤举人诏”,要求和奖励大臣举贤。举贤必须退不肖: “举贤退不肖,正百官也,二者不可偏废”,“如举贤而不能退不肖,则贤者不知其所勉,而不肖不知其所惩,终非劝众之道,惟黜不肖之员,则众人方知所戒,俱勉为好官矣”。二、 唯才是用的人才观“才”即才能,能力。曹操提出“唯才是举”,认为在丧乱之际,功业成败的关键在于人才,在于人才为己所用。 不看出身,看能力。不看过去,看现在和将来。曹操:即使是那些“负侮辱之名,

16、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等为道德所不容的人,只要他们有“治国用兵之术”,亦可举进而重用。不念旧恶,重用原来敌对阵营的人。曹操用贾诩。“外举不避嫌”, “内举不避亲” :唐太宗用长孙无忌 。大胆启用新人:王安石 三、知人善任的用人观用人要先知人,知人才能使各类人才各展其才 。刘邵,字孔才,广平邯郸(今河北邯郸)人,约生于汉灵帝光和年间(一八0年左右),约卒于正始十六年(245年)。所著人物志是古代人才学 的集大成之作。刘邵: “人才不同,能各有异” ,12类人才。清节家,道德高尚,道德高尚,堪为师表,可以掌管教育;雄杰,胆略过人,威猛雄豪,可以委以将帅之任;国体是辅弼之材,可参议大政,作为君主的宰

17、相 。唐太宗:没有全才,关键用人要各尽其才,“用人如器,各取所长” 。房谋杜断。仅“善任”是不够的,还必须为“尽其才”创造条件:用人不疑,用人以专。“为君不易,为臣极难” 。唐太宗将人君的“推心待士”作为驱驾英才的重要条件,“为人君者,驱驾英才,推心待士”。第二节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和等级制度一、中国古代官员制度的历史分期与两大官员制度 朝代歌(人教版)夏商与西周 , 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 ,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 ,二晋前后沿 ,南北朝并立 ,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 ,皇朝至此完 。(一)历史分期: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明清夏辽金元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明清夏辽金元萌

18、芽和初步发展时期 形成并不断完善时期 高度发达时期衰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二)两大官员制度:世卿世禄制和封建官僚制(主要)世卿世禄制也称世官制,是夏、商、西周时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官员制度。 西周进入鼎盛时期,与分封制、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制)相结合。封建官僚制是战国以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官员制度,科举制是其典型。两大官员制度的分期: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和各国斗争的需要)两大官员制度的区别:1.君臣关系不同:世卿世禄制是君主与贵族的关系;封建官僚制是主仆关系,交易关系。2.官员获取报酬的方式不同:世卿世禄制:土地。封建官僚制:实物和货币。3.官职任用条件和方式不同:世卿世禄制:出身(主要)。封建

19、官僚制:才学(主要)。二、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制度官员选拔的原则:德才兼备。官员选拔的依据:出身和才学。历史过程:从重出身到重才学。(一)夏商西周的官员选拔制度:世卿世禄制,各选各的(主要)。国子、贡士。(二)春秋战国:世卿世禄制衰落,新的选官制度开始出现。荐举、学校、游说自荐、招贤、军功、任子、吏胥等方式。(三)秦汉魏晋南北朝:察举、考试、荐举、辟署、征召、军功、纳赀、任子、计吏、上书、博士子弟和国子、技艺。1.察举:东汉民谣:举茂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2.九品中正制:一时的作用和后来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成为巩固门阀政治,阻

20、碍寒素人才入仕的工具。(四)隋唐五代宋以后:科举为主。科举制度:始于隋代,唐宋完善,明清保守衰落。科举与中国教育发展:促进了私学和官学发展,形成了中国地主阶级、官僚、学者三位一体的超稳定体制。其他方式:荫恩、从军、荐举、捐纳等。科举:分科选拔人才。隋炀帝设进士科。唐代:贡举和制举两种。贡举由礼部主持,有进士、五经、明经、明法、明册。武则天开武举,兵部主持。制举由皇帝临时下召设定科目,不定期举行。唐宋科举的完善:考试的组织、管理更加严格:糊名、誊录、锁院。不准官员推荐考生,官员子弟复试。扩大录取名额,减少门第限制。明清考试更规范。八股文与科举制的衰落。三、中国古代官员的等级制度等级的标志:身份、

21、俸禄、职位重身份、轻职位由合一到分离(一)先秦:分封制,等级表现为爵命。三代实行分封制下的世禄制;春秋以来所封之君仅食租税。(二)秦汉魏晋南北朝:四个序列:官秩品、官爵位、官班阶、官职位。俸禄形式:粮食、布匹等实物。差距大。(三)隋唐五代宋以后:等级已经自成体系,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大。体系:文武散官、勋官、爵位、赐、阶、位、品、检校、封君、号等。俸禄形式:宋代以后:货币为主。第三节 中国古代官员的其他管理制度一、 中国古代官员任用制度(一)先秦:选拔任用基本不分。(二)秦汉魏晋南北朝:选拔任用开始分开。1.任用方式:候补之类:待诏、郎选、听选。试用之类:行、守、试、假、权。试用期13年。拜授之类

22、:拜授、遗诏。兼领之类:兼、行、权、判、带、领、录、护、典、都、督、掌、监等。参知之类:参、知、平、议。2.任用权限:高级官员、中级官员、低级官员。西汉:丞相、御史主管。东汉:尚书台主管。魏晋南北朝:吏部主管。3. 任用限制:秦汉以来:重农抑商。东汉:籍贯、亲属限制。魏晋南北朝:限制寒族为高官,民族限制。(三)隋唐五代宋以后:唐代:任用标准:身言书判隋代:任用权限收归中央。任用方式:增加了检校、差遣。二、中国古代官员考课奖惩制度(一)先秦:三代几乎没有正常的考课奖惩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有些诸侯国开始探索考课奖惩。(二)秦汉魏晋南北朝:逐渐形成经常的考课奖惩制度。秦汉: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既有

23、统一标准,又有根据不同职务设置的标准。统一标准:清正、治行、勤谨、廉能。考课项目:户口垦田、财政收支、社会治安、属吏治状。奖励等次:口头褒奖、行文嘉奖、增加俸禄、赏赐黄金、提升职务、赐爵封侯。惩戒等次:申诫、鞭杖、罚金、降秩、降职、罢官、判刑、抄家、处死、诛连家族。(三)隋唐五代宋以后考课和任期相结合,大考和小考相结合。考课标准:四善二十七最。四善: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三、中国古代官员的致仕制度致仕即退休。致仕制度不严格。四、夏辽金元时期的吏员升职现象“吏”的两种含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第四章 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一、 当代中国公务

24、员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一)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原因中国为什么选择了市场经济?1.国内计划经济的弊端2.苏联、东欧计划经济的效果与中国的认识3.20世纪5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迅速发展4.领导人的经历及其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思考5.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经验(二)改革开放为中国建立公务员制度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选派出国人员和留学生的增多政治学、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人事科学等学科的发展(三)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直接原因传统干部制度的两大问题与四大弊端两大问题:1.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干部老化严

25、重,文化水平低2.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人事制度和人事立法极不完善四大弊端:1.“国家干部”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1983年,干部20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900多万,行政干部380多万。2.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和管事相脱节。管理权限过分集中于上级党委,使得政府和用人单位缺乏用人自主权。3.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了人才的成长和合理使用。进口:社会招收,高校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统包。出口:路子窄,离休、退休、辞职辞退制度不完善。培训、调配、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等制度不完善。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制。没有干部管理的总法规,单项法规也不健全。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26、过程(一)酝酿阶段(1978.121983):国家领导人的思考和学术界的探索。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12);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思考。(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起草及试点阶段(19841993)1984:组织起草1985.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1986.10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1987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十三大1988 国家人事部成立1989 统计、税务、海关、审计、环保、建材试点1990 哈尔滨、深圳试点,一些省市区单项法规试点1992 十四大“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4.24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8.1

27、4 国务院第125号令形式发布1993.10.1实施(三)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1993.10.11998:过度时期:1993年的“三定”(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与原行政人员的过渡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2000.8中组部、人事部着手研究起草公务员法。2001.12中组部、人事部向中央报送关于制定公务员法有关问题的请示2001.12.27政治局常委会讨论通过请示20022004年初形成公务员法(草案送审稿)。2004.3人事部报国务院审批,法制办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公务员法(草案),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律委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了汇报。

28、之后(2004)经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2005.4.27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第35号主席令颁布,规定自2006.1.1起实行(四) 公务员法实行以来 国务院工作部门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 “十一五” 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 公务员

29、奖励规定(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 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五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一节 当代中国公务员的范围与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公务员范围的变化及其立法争论(一)范围变化:暂行条例: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1.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的工作人员;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二)关于公务员范围的立法争论暂行条例颁布之后的参照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

30、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立法中的三种意见:1.国务院:第二条的内容2.人大常委会的一种意见:不把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3.人大常委会另一种意见:范围应再扩大,把军官和教师纳入公务员范围。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参照管理问题。二、 确定现行公务员范围的依据 公务员法的规定:(一)这一规定符合我国政治制度等基本国情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二)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践。(三)这一规定参照了国际惯例。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原则:法治化原则、政治中立原则、政事分开原则、职务常任原则、功绩制原则、职业道德原则

31、(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党管干部原则 党制定与公务员制度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相应组织负责对公务员的部分管理事务;党通过党组织对公务员中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三)在公务员的任用上,实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四)公开原则 公务员管理的特定活动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的原则。录用公开和晋升公开。(五) 平等原则 公务员管理应当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管理部门不得有歧视或恣意行为。(六) 竞争择优原则 录用、考核、出口等方面。(七)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监督约束机制:义务、惩戒、考核、回避、申诉。激励保障机制:考核、晋升、奖励、工资福利保险、退休

32、、申诉控告。(八)分类管理原则1.对领导成员、非领导成员,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分开。2.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3.法官、检察官的特殊管理。4.军官、群团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属于国家干部范围,但不纳入公务员队伍。(九)依法管理原则第二节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一、涵义(一)公务员的条件是法律关于哪些公民可以成为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条件:公务员法第11条。(二)公务员的义务是指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第12条)(三)公务员的权利是指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作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作

33、出一定行为或制止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第一三条)二、先规定义务后规定权利的原因(一)公务员的权利是与履行公职义务紧密相关的。(二)这是为了突出强调公务员恪尽义务的重要性。三、公务员义务和权利的来源(一)来自于自古以来公共管理工作的传统。(二)来自于公民的基本义务与权利。(三)来自于公务员职业的特点。四、公务员权利的特点(一)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二)公务员的权利必须是在履行公职过程中行使。(三)公务员的权利也是义务。五、一些条款的解释(一)第12条第五款。(二)第一三条第一款。第三节 公务员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能一、公务员的主管部门是指对公务员事务进行综合管

34、理的专门机关的统称。 包括: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各机关的人事部门。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一)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垂直管理体制(二)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三)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第六章 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第一节 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人事管理的两大要素:人、事二者通过职位结合起来立体的人事分类框架:专业分工原则:横向职位类别的区分等级体系原则:纵向职位等级的区分两种基本模式:职位分类模式与品位分类模式一、 职位分类(一)涵义:职位分类模式是以“事”(工作)为中心的公务员分类制度,它将公务员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等

35、要素,划分为若干类别和级别。 代表国家和地区: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泰国、哥斯达黎加、中国台湾(二) 内容:(美国)职位分类涵盖了对职位的横向分类和纵向分类。1.横向分类的依据是工作性质,分为职系、职组、职门。 (1)职系是工作性质相同的一系列职位构成的职位集合。 (2)职组是工作性质近似的职系的集合。 (3)职门是相近职组的集合。 2.纵向分类的依据是职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分为职级和职等。 (1)职级是在同一职系中职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都相近的职位的集合。(2)职等是不同职系之间职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都相近的职位的集合。(三)优缺点1.优点:

36、(1)强调工作的专业化,有利于专才的培养。(2)有客观统一的职位标准,职位职责清楚,便于考核与管理。(3)公务员的待遇与职级、职等直接挂钩,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4)职位级别与人员级别合一,不会产生有级无职现象。2.缺点:(1)职系区分过细,管理烦琐。(2)公务员升迁渠道狭窄,调转不灵活。二、品位分类(一)涵义: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公务员分类制度,在这种分类制度下,所有公务员形成一个等级体系,每一位公务员在这一体系中都有代表其地位的品级。品级代表公务员的地位、身份和所享受的待遇,根据年功或成绩提升,属于公务员本身,与职务无关。代表国家: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二) 内容:(法国

37、)品位分类制度下也有对职位的横向与纵向划分。横向划分简单粗糙,类别较少,不采取专业精神。尤其重视纵向层次划分。(三) 优缺点:1.优点:(1)便于选拔通才,公务员交流范围较为广泛。(2)由于品级的存在,公务员有安全感。(3)有利于吸引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2.缺点:(1)不重视专门人才的作用,难以适应专业化分工的需要(2)过分重视工作人员的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和条件,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公务员脱颖而出。(3)强调人在事前,因人设职,容易造成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二战之后,两种公务员分类制度有相互借鉴和融合的趋势。第二节 当代中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一

38、、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立的职位分类制度及其缺陷(一)职位分类制度的构成: 1.传统的干部等级制度 2.历史上的官员品级制度 3.品位分类制度 4.职位分类制度(二) 如何理解名实不符问题 1.吸收了职位分类制度的优点,又照顾了原有制度的情况。 2.表明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建立职位分类制度。(三) 存在的缺陷 1.没有横向分类,不适应现代专业化社会分工的需要。 2.纵向分类只体现在公务员职务级别的高低上而没有更细致的划分。 3.为县乡基层公务员提供的职务晋升台阶太少,难以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二、 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完善 改革表现:进一步吸收了职位分类制度的优

39、点,把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类别(14条)(一)综合管理类职位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等职责的职位。综合管理类职位是公务员职位中最主要的部分。(二) 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专业技术职位名称可以分为社会通用和行业特优两种类型。(三) 行政执法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设置部门: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

40、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执法职责: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职位名称设置: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的目的:第三节 中国公务员的职位与职务一、概念辨析(一)职位:机关分配给其所属公务员担任的具体岗位。(post,position)(二)职位类别:根据公务员职位的专业性质而进行的横向分类。(三)职务:公务员在机关中所担任的职责与任务的统一体。(post,duty,job)(四)职务类型:根据公务员职务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等特点而进行的分类。(五)职务层次:公务员职务层级的区分,不直接对应职务名称。(六)职务序列:一系列公务员的职务所构成的纵向体系,是具体职务的排序。二、公务员的

41、职位(一)职位设置的依据和原则 1.依据:依照确定的机关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和结构比例来设置。 2.原则: (1)严格、高效、精干原则。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 (3)与机构规格相符合原则。 (4)结构比例适当原则。 (5)工作量适当原则。 (6)相对稳定原则。(二)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职位说明书内容及举例:内容: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所需知识和能力、转换和升迁方向、工作标准。编写应简明实用。三、中国公务员的职务类型和职务层次(一)职务类型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二者之间的差异没有西方国家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差异大区分标准:是否承担领导职责? 非领导

42、职务承担岗位职责。 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总体原则:在级别上低于领导职务,在数量上少于领导职务(二) 职务层次 1.领导职务的层次:10个层次(16条) 2.非领导职务(综合管理类)的层次:8个层次,厅局级以下设置(17条)四、 中国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一五条)(一)职务序列设置的根据:职位类别、职务类型(二)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人大机关序列,行政机关序列等职务名称、职数、层次、机构规格相一致原则。(三)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对应级别:暂行条例第十条) 主任科员以下常设。 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

43、员、副调研员的原因:1.适应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家行政机关不设专业技术职务,但有些职务需要较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矛盾。3.有利于解决部分人员的待遇问题。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问题:研究中。第四节 公务员的级别一、涵义公务员的级别是公务员个体在公务员体系中的等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标准。各国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依据和级别反映的内容不同:职位分类国家和品位分类国家。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反映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学历资历条件。二、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依据 (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职务类型、职务层次等

44、。 (二)公务员的资历。 (三)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三、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暂行条例第十条、公务员法第十九条新的级别设置方案的基本点:(一)增加级别数量(二)扩大相邻职务层次的级别交叉对应幅度(三)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对应幅度越大(四)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改革与工资改革要紧密相联。第七章 公务员的入口管理和出口管理录用(第四章)辞职辞退(十三章)退休(十四章)第一节 公务员的录用一、公务员录用的范围、方法和标准(21条)公务员的录用是指国家通过法定方式将优秀人才收录到公务员队伍的过程,也是公民通过法定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过程。(一)公务员录用的范围:各国的录用范围分为两种:所

45、有职位都采取公开录用方式补充;低级职位采取公开录用方式,高级职位采取内部晋升方式我国公务员录用范围: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考试录用方式产生。具体职务层次:其他职务:选任或委任公务员录用的范围(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级别国家级正职一级国家级副职二至三级省部级正职三至四级省部级副职四至五级厅局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六至八级县处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二) 公务员录用的方法和标准 1.方法:公开考试、严格考察 2.标准:德才兼备 3.原则:公开性原则、平

46、等性原则、竞争性原则、择优性原则二、 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及其权责划分(22条)(一)录用的主管机关 录用过程中的三方: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机关、报考者 主管部门与用人机关相互促进、适当分工的关系: 1.主管部门:制定规则、组织笔试 2.用人机关:报送用人名额、职位等信息;组织面试;组织考察工作;组织体检;确定拟录用名单。(二)录用主管机关的权责划分 1.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2.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地方各级公务员的录用。 3.必要时的授权。三、 公务员的报考的资格条件和录用的前提条件(23、24、25条)(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公务员的条件(11条)

47、 2.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不得录用的情形(二)录用的前提条件 1.编制限额内 2.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四、 公务员录用的程序(一)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招考公告(二)公民报名(三)招录机关审查报考资格第一步:网上审查;第二步:实地审查。(四)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五)面试(六)考察(七)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17)(八)公示、备案、审批公示是指招录机关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将拟录用名单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中央招录机关自己决定录用人员名单,同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不能决定录用人员名单,必须报省级或设

48、区的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九)试用期:1年。(十)正式录用。五、民族地区及特殊职位公务员的录用(一)民族地区公务员录用照顾方式: 规定比例、优先录用、降低分数(二)特殊职位公务员的录用第二节 公务员的辞职辞退一、公务员辞去公职(一)涵义:公务员的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法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解除其与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 2.辞去公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辞职程序:提出申请任免机关在90日内审批 非领导成员的辞职程序:提出申请任免机关在30日内审批。 3.辞去公职是有限制的,有条件的。(81条) 4.辞去公职是有权益保障的

49、。(二) 领导成员公务员问题(105条) 1.领导成员掌握机关实权 2.领导成员由党委组织部门管理 3.领导成员的任免要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任期制。 4.辞职上的特殊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年两不准(102条)。二、 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辞职辞去领导职务与辞去公职的区别: A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 B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C二者均出于自愿。 D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一)因公辞职: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法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主要适用于选任制公务员,是一种法律程序。(二)

50、自愿辞职: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自愿辞职与因公辞职的区别:原因不同 自愿辞职的去向:继续留在公务员队伍内;离开公务员队伍,还要履行辞去公职手续。三、 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辞职(一)引咎辞职: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去向:留在公务员队伍内;离开公务员队伍,还要履行辞去公职手续。(二)责令辞职: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由任免机关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四

51、、 公务员的辞退(一)涵义:公务员的任用机关依法解除其与公务员任用关系的行为。 1.辞退是任用机关的权力,是机关的单方行为。 2.辞退是一种任用行为,不同于惩戒行为。 3.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失去公务员身份。 4.辞退很少被应用。(二)辞退的条件(83条)(三)不得辞退的情形(84条)(四)辞退公务员的程序: 1.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2.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务员本人。(五)辞退待遇:领取辞退费或者或者享受失业保险。第三节 公务员的退休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与种类:(一)涵义:公务员的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年龄、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依法离开工作岗位。(二)种类: 1.强制退休:

52、也称命令退休,公务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由任命机关命令其退休。(87条)条件: 2.自愿退休: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务员自愿申请退休。(88条)条件: 3.离休: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该为离休。二、公务员强制退休年龄的问题(一)暂行条例(78条)与公务员法(87条)的差别:(二)现行退休年龄政策的特点: 1.男高女低: 2.总体一致的基础上又有所区别:(三)立法争论: 观点一:同龄退休 观点二:维持现规定(四)建议与选择:三、退休待遇(一)退休金(二

53、)政治待遇:(三)生活方面的其他待遇:(四)发挥专长,参与社会发展。(要符合102条)第八章 公务员的考核与奖励考核(第五章)奖励(第八章)惩戒(第九章)第一节 公务员的考核一、 公务员考核的涵义和内容(一)涵义:公务员的考核是指机关或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公务员进行的考察和评价。(二)考核内容: 1.德: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能: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 4.绩(重点):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效益、创造性。 确定为考核重点的原因:标准明确统一;引导作用。 5.廉:廉洁自律。二、 公务员考核的种类(一)平时考核:对公务员日常

54、工作中的表现及功过所进行的考察和评价。(二)定期考核:专门的考核机构和人员在特定期间对所属公务员进行的集中考察和评价。(三)二者关系: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和前提,定期考核是平时考核的概括和总结。三、 公务员考核的程序(35条)(一)非领导成员定期考核的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述职 2.主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3.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二)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程序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1998.5.26)规定进行 1

55、.考核准备:组织考核小组,拟定考核方案 2.述职: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个人述职 3.民主测评:民意测验、民主评议 4.个别谈话 5.调查核实:方式:查阅资料、数据;审计;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 6.撰写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撰写,包括考核情况;民意测验、民主评议情况;考核小组对考核等次的建议。 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党委(党组)决定。 8.反馈四、 几种特殊情况公务员的定期考核(一)试用期公务员的考核:(二)转任的公务员:(三)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四)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五)病、事假的公务员:(六)接受行政处分的公务员:(七)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公务员:五、考核等次的划分与考核

56、结果应用(一)考核等次的划分:(35条) 1.考核等次划分的变化: 2.确定考核等次的标准: 人事部的两个文件: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2000) (1)优秀等次的标准: (2)称职等次的标准 (3)基本称职等次的标准 (4)不称职等次的标准:6种情况(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1.优秀等次的奖励 2.称职等次的奖励 3.基本称职的处理 4.不称职的处理第二节 公务员的奖励一、公务员奖励的含义和基本原则(一)含义:公务员的奖励是指机关对工作业绩优秀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给予精神上、物质上的奖赏,并以此激励全体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方

57、式。 1.奖励的根据:考绩、工作成绩、其他突出事迹。 2.奖励的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3.奖励的目的:激励全体公务员。(二)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精神奖励:对受奖的公务员给予荣誉方面的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物质奖励:对受奖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形式的奖励。奖金、奖品、工资、晋升等。(三)关于公务员的集体奖励:适用于按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而组成的工作集体。二、公务员奖励的条件和种类(一)公务员奖励的条件暂行条例28条;公务员法49条。变化: 1.增加第四款。 2.增加集体奖励的规定。 3.突出了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58、的新内容。(二)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及标准 1.嘉奖:对在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2.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 3.记二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二等功。 4.记一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省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一等功。 5.授予荣誉称号: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奖品或者一次性奖金标准: 新规定,2006.10.16人民日报嘉奖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记三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记二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记一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授予荣誉称号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本人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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