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应急与救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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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邡市廉租房市政工程项目 安全事故的应急与救援方案编制:审核:审批: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00九年八月 目 录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目的1第二章 定 义3第三章 基本要求7第四章 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10第五章 急救技术和常备药品11第六章应急组织机构11第七章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18第八章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19第九章 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21第十章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29第十一章 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32第十二章 粉尘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37第十三章 发生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预案40第十五章 地震灾害防护应急预案47第十六章

2、 深沟槽(基坑)开挖应急预案50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目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安全责任为中心,落实层级的责任制,除了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对突发事故的发生,要果断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职责,也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切身利益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关系着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及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及人民的安居乐业,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根据建设部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3、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所有企业及施工现场、厂、车间都要组建突发事故的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制定健全的急救措施(发下称事故应急预案)。建筑系统是高空作业,深基础操作,临时设施多,工序环节多,工程量大且复杂,都将增大安全生产的难度。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现将本行业中多发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暑、粉尘、坍塌、火灾和爆炸)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供从事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作指导(也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要求各项目部认真付诸

4、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完善,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第二章 定 义本事故预防及其应急预案采用下列定义。2.1 安全生产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2.2 施工安全指建筑施工图红线范围内在特定的空间变为实物的动态过程中,各种潜在的危险,或对人体的有害物质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使操作人员仍然能够自由操作,没有人身伤亡,没有财产损失。2.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

5、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2.4 安全生产责任制指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个人在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2.5 三级安全教育指企业对新工人(包括到工地实习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含部)、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2.6 事故隐患指可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2.7 触电事故指电流流过人体时对人体产生的生理和病理伤害的事故。2.8 急性中暑事故指在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等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的事故。2.9 急性中毒事故指职工在短时间内摄入大量有毒物质,发病急,病情变化快,致使暂时或永远丧失工

6、作能力或死亡的事故。2.10 现场急救指应用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特征。2.11 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不够重伤者。2.12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13 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伤害,一般指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2.14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含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2.15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

7、的事故。2.16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2.17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2.18 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2.18.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18.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18.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8、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18.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19 责任事故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2.20 四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第三章 基本要求施工现场组建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配备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3.1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

9、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3.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3.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拦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3.1.3 认真

10、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3.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3.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3.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3.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3.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3

11、.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3.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3.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3.4 要从企业的市场定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出发,思考化解突发事件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3.5 发生事故层逐级上报时限。3.5.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3.5.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

12、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3.5.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3.5.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3.5.5 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3.5.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第四章 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4.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

13、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4.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4.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4.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4.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4.6 不得攀登脚手架。4.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4.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4.9 电源开关箱不准单设一闸、一漏电或一箱多用。4.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

14、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4.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第五章 急救技术和常备药品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5.1 急救技术5.1.1 口对口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尺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

15、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种16-18次为宜。5.1.2 口对鼻人工呼吸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5.1.3 胸外心脏按压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导致心搏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

16、部放底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4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注:此法不适宜用于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5.2 常备药品5.2.1 外用药创可贴碘酊(2%)酒精(70%)红药水眼水、眼膏5.2.2 内服药十滴水 人丹 鹤香正气水第六章应急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技术主管及项目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技术主管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

17、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技术主管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

18、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61 事故处置程序发生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技术主管及项目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一)处置程序:1

19、)、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4)、做好情况通报;5)、开展事故调查。62 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能621救援工作领导设立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任克强(电话:15183860018)副总指挥:杜敏(电话:15183860028);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项目管理部及其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622指挥部职能:(1)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3

20、)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4)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置决断;(5)负责对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6)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工程建设事故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罗铠(电话:13086652737)副指挥长:贺吉谦(电话:1589280792);成 员:王娟(电话:15281480143)、唐兵(电话:13689645973)、温江(电话:13689604238)、623现场指挥部职能:(1)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护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

21、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3)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63 现场分工和职责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职能部门和救援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

22、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主要由事故发生项目部人员及专业抢险人员组成。(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主要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主要由公司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组成。(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5)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64 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641 做好事故情况

23、通报工作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642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第七章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

24、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来预防。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及民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7.1.1 凡患高血压、低血糖等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有健康证。7.1

25、.2 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7.1.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7.1.4 不得攀爬脚手架。7.1.5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7.1.6 作业层上部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7.1.7 边长大于250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7.1.8 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部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

26、方准上架操作。7.1.9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绑牢固并要设扶手栏杆。7.2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7.2.1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7.2.2 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

27、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7.2.3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7.2.4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者,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的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

28、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子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7.2.5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底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7.2.5.1 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7.2.5.2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件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7.2.5.3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

29、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7.2.6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第八章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转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8.1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要求8.1.1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应

30、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8.1.2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8.1.3 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8.1.4 边长小于或等于250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8.1.5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堆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8.1.6 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8.1.7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并且注意不能超载、超高。8

31、.1.8 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8.1.9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8.2 发生物体打击的应急预案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8.2.1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尺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8.2.2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

32、,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第九章 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

33、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9.1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9.1.1 用电应编制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9.1.2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9.1.3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

34、灯等。9.1.4 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9.1.5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9.1.6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9.1.7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9.1.8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

35、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9.1.9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四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9.1.9.1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9.1.9.2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9.1.9.3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9.1.9.4

36、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9.1.9.5 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9.1.9.6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9.2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9.2.1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9.2.2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9.2.2.1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

37、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9.2.2.2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剥离或者将触电者剥离电源;9.2.2.3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9.2.2.4 救护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9.2.2.5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员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源,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9.2.2.6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

38、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9.2.3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9.2.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9.2.3.2 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较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9.2.3.3 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9.2.3.4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

39、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9.2.3.5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9.2.4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9.2.5 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9.2.6 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9.2

40、.6.1 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若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向后推,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9.2.6.2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

41、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尺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种16-18次为宜。9.2.6.3 胸外心脏挤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部放底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4次胸外心脏按压,做

42、一次人工呼吸。第十章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10.1 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10.1.1 组织措施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10.1.1.1 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10.1.1.2 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

43、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10.1.1.3 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10.1.2 技术措施10.1.2.1 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10.1.2.2 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10.1.2.3 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

44、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10.1.3 卫生保健措施10.1.3.1 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10.1.3.2 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10.1.3.3 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蓝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

45、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10.2 发生中暑的表现及其应急预案10.2.1 中暑症状的表现10.2.1.1 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此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10.2.1.2 轻症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至38.5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10.2.1.3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

46、为未及时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以上,若不赶紧抢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10.2.2 发生中暑事故的应急预案10.2.2.1 发生中暑事故后,应立即将病人扶(抬)至通风良好且阴凉的地方,将病人的领扣松开,以利呼吸,同时给病人服下解署药十滴水,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10.2.2.2 对重症中暑者,除按上述条件施救外,还应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并动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拦截出租车及时将病人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第十一章 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

47、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体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11.1 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11.1.1 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害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11.1.2 降低毒物浓度11.1.2.1 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

48、除毒物逸散的条件。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亦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11.1.2.2 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侧回填土方公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的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

49、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11.1.2.3 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11.1.3 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提供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11.1.4 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

50、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11.1.5 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11.1.6 健康监护和环境监测11.1.6.1 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病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及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11.1.6.2 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11.1.6.3 在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当桩井深度超过5米,每天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下井;否则,应先采取井下换气措施,符合要求后才能下井。11

51、.1.6.4 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防水作业施工,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员定好联络信号,此外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11.2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11.2.1 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11.2.2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11.2.3 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11.2.4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

52、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11.2.5 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11.2.6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1.2.7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11.2.8 生、熟食品要定点采购。11.2.9 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11.2.10 切菜的砧板、盛食品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

53、要经常消毒。11.2.11 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11.2.12 不进食含有毒素的食物,如河豚鱼、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品。11.2.13 不要自行采摘、进食山上及野外的野生蘑菇。11.2.14 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隔餐的饭菜要加热煮透才食用。11.2.15 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11.3 发生中毒事故的应急预案11.3.1 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11.3.2 食品中毒的特点11.3.2.1

54、 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品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11.3.2.2 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理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11.3.2.3 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生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11.3.3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11.3.4 当发生职业中

55、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11.3.5 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带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11.3.6 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外壁下的中毒、窒息者时应安全带系好其两腿根部及上体,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第十二章 粉尘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生产性粉尘是指在工农业生产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和使用水泥的过程中,往往要接触大量水泥粉尘,如不注意防护,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6、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个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12.1 粉尘的分类12.1.1 无机性粉尘。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金属性粉尘,如铝、铁、锡、铅、锰等金属及化合物粉尘;非金属的矿物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人工无机粉尘,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12.1.2 有机性粉尘。可分为:植物性粉尘和动物性粉尘。12.1.3 合成材料粉尘。主要见于塑料加工过程中。塑料的基本成分除高分子聚合物外,还含有填料、增塑剂、稳定剂、色素及其他添加剂。12.2 接触机会12.2.1 在各种不同生产场所,可以接触到不同性质的粉尘。在建筑施工行业,

57、主要接触的粉尘是游离二氧化硅、石英、硅藻土等。12.3 粉尘的危害12.3.1 根据不同特性,粉尘可对机体引起各种损害。如可溶性有毒粉尘进入呼吸道后,能很快被收入血流,引起中毒;放射性粉尘,则可造成放射性损伤;某些硬质粉尘可损伤角膜及结膜,引起角膜混浊及结膜炎等;粉尘堵塞皮脂腺和机械性刺激皮肤时,可引起粉刺、胧皮病及皮肤皲裂等;粉尘进入外耳道混在皮脂中,可形成耳垢等。12.3.2 粉尘对机体影响最大的是呼吸系统损害,包括上呼吸道炎症、肺炎(如锰尘)、肺肉芽肿(如铍尘)、肺癌(如石棉尘、砷尘)、尘肺(如二氧化硅等尘)以及其他职业性肺部疾病等。12.3.3 尘肺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 生产性粉

58、尘而引起的肺弥漫性间质纤维性改变为主的疾病。它是职业性疾病中影响面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一类疾病。 12.4 预防12.4.1 革:即积极通过深化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来大幅降低工作粉尘的产生,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12.4.2 水:即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12.4.3 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常在密闭、半密闭发尘源的基础上,采用局部抽出机械通风,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可同时采用局部送入式机械通风,将新鲜空气送入大气。12.4.4 密: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中罩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12.4.5 护: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从事粉尘、

59、有毒作业人员下班必须沐浴后,换上自己服装,以防将粉尘等带回家。12.4.6 管:加强管理,对从事有粉尘做人员,必须配戴纱布口罩,如达不到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事苯、高猛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供氧失或送风失防毒面具。12.4.7 查:定期检查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入接触者的定期体检检查,凡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12.4.8 教: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工人不得在有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严防有害物随着食物进入体内,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到有害作业场所,第天要搞好场内清洁卫生。第十三章 发生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预案在市政工程施工或深基础建筑中,深坑作业

60、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隧道开挖施工、人工挖孔桩、桥梁基础开挖、桥梁支顶架塔设施工、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而作为市政集团类似的事故发生较多,且比较重大。事故一旦发生抢救难度较大,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13.1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13.1.1 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情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严禁盲目施工。13.1.2 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

61、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邻居建筑物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截、地表面积水和邻居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13.1.3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13.1.4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3.1.5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仍上而下挖,严禁偷岩取土。13.1.6 大型支顶架的搭设,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并验算其整体稳定性及地基承载里,同时制定塔设的安全技术措施。13.1.7 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13.1.8 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13.1.9 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13.1.10 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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