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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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2页 共32页机电运输工作制度目录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22、设备更新改造制度23、备件管理制度34、设备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35、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制度46、接地装置检查和试验制度47、过流短路保护的校验管理制度58、设备检查制度69、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610、设备修理入库制度711、干部上岗检查制度712、设备管理、检修制度81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014、小型电气管理制度1315、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316、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417、矿灯发放制度1518、机电记录管理制度1519、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

2、规定1620、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721、井区停送电制度1822、绞车检查制度1824、压风机管理制度1925、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926、主排水泵管理制度2027、交接班制度2128、资料管理制度2329、电气试验和入井检查制度2330、煤安标志管理制度2431、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2532、斜井人车管理制度2533、平巷人车管理制度2634、防爆电气入井检查制度2735、矿井斜巷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2736、矿井平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2837、矿车提升、运输连接装置检查、检测制度29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切实抓好我矿机电、运

3、输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一、规定及要求:1、矿井上下大型、固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合格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

4、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二、责任落实:1、由机电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移交。三、考核:1、使用淘汰设备,罚款500元。2、设备不完好,罚款200元。3、安装其间未按供电设计施工,罚款500元。2、设备更新改造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

5、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规定及要求: 1、更新改造资金来源:(1)煤矿自提设备更新费用。(2)煤矿自提安全技改工程费用。(3)煤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2、更新资金,按国家煤矿文件规定提出。 3、矿井移动设备以更新为主,固定设备以技术改造为主,移动设备应根据采掘部署的要求及设备的使用情况,折旧提取情况决定。凡设备使用期限达到规定年限,设备折旧按规定提取的设备可列入更新计划。否则不得随意报废更新。固定设备特别是提升、通风、压风,排水,设备应以技术改造来提高设备运行的经济技术性能,达到有关规定的效率及安全可靠性要求。4、在用设备系统性能落后,高耗能或国家有关部门命令淘汰的机型

6、,应坚决更新,设备大修理费用如超过设备重置费用80时,亦应更新。5、矿井设备技术改造与在修理结合进行,其费用可用大修理费用,由基本折旧费用解决。6、设备技术改造应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尽量采用最先进技术,力求改造的设备能达到安全高效的要求。同时,也可在改造时增加适当的监测、控制装置,提高装备水平。7、设备技术改造应充分考虑节电、降噪,减少环境污染等综合效益。8、重要设备的更新,改造应由设计院设计,机电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技术论证,并有煤矿审批手续,由租赁站保存备查。工程完工验收后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汇总存档。二、落实责任:由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组织,机电队负责设备改造,机电科负责设备验收,租

7、赁站负责设备入库、出库。三、考核:1、设备改造要合理,严禁浪费材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发现使用淘汰设备一次罚款1000元。3、备件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矿备件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机电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备件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设备配件要标记明确、分类清晰、数量准确。2.设备备件能上架的必需上架。3.设备备件要求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无尘土。4.设备备件要求上帐、并做到帐、物一致。5.设备备件需经常核对、不得丢失、损坏、掌握分布情况。6.配件领取需经主管部长及主管配件人员批准方准发放。7.对因不负责任造成配件丢失,

8、损坏的酌请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8.对设备配件保管需做好统计工作。9.设备配件必须设专门负责人。二、落实责任:由租赁站负责全矿备机备件,分类清晰,数量准确,要求上账、并做到帐、物对口。三、考核:1、造成配件丢失,损坏罚款1000元。2、备件摆放与帐卡不一致罚款500元。4、设备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我矿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设备报废制度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设备报废工

9、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及时注销台帐。2、设备闲置制度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清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二、落实责任:1、由租赁站负责全矿报废及闲置设备,要求分类清晰,数量准确,要求上账、并做到帐、物对口,封存前要求对设备必须清点

10、、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2、设备报废必须经正规手续。三、考核:1、井区闲置设备未经相关单位签字,擅自使用罚款500元。5、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我矿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为规范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理顺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关系,确保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准确、完整、可靠、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3、管理要求:所有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台帐和技术资料包括一下内容:设备型号、图纸、试验记录、检修记录等。图纸资料主要有设备装配图、电气系统图、电气线路图等。设备更

11、换后,租赁站应在1个月内对原设备图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图纸与实物相符。设备台帐应做到内容完整、修订及时、管理规范。所有的设备台帐和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送到机电科存档。维护部门及时要求填写维修记录,不得漏项。二、落实责任:1、租赁站新增设备说明书、图纸、必须送到机电科进行存档,要求做到大型固定设备每台一档案。2、如需借用图纸或说明书必须本人签字,所借说明书严禁弄脏及损坏。三、考核:1、租赁站新增设备无说明书、图纸罚款100元。2、大型固定设备无技术资料罚款200元。3、外借说明书严禁弄脏及损坏。罚款100元。6、接地装置检查和试验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

12、为了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规范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安装、检查和检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在井下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电气设备的外壳等能够产生危险电压的地点,都必须安装保护接地。2、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4、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各设一块。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的总接地网都要和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连接。 5、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2)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的电气设备的地点。

13、(3)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4)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6、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7、每台设备必须用独力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连接;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8、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井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峒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

14、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9、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 mm2的裸铜线。 10、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2、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 1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

15、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工进行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4、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进行检查。 15、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二、落实责任:1、机电科负责全矿接地电阻试验。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保证接地电阻试验地点、数据真实准确,三、考核:1、发现接地装置损坏时,未及时整改罚款100元。2、设备无接地极发现一次罚款50元。3、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弄虚作假罚款200元。7、过流短路保护的校

16、验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机电技术员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2、新投产的井区供电设计,应按供电设计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3、机电科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纸,图纸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4、井区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由机电技术员按供电设计进行调整。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技术员按供电设计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申请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

17、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6、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加设设备标志牌,设备标志牌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和整定人等。 7、当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在井下使用时,数值准确。二、落实责任:1、井区机电井长、机电技术员负责生产单位的开关整定。2、实际必须与设备标志牌,整定卡片整定相符,整定卡片、设备标志应标注控制负荷容量,使用地点,整定值,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三、考核:1、未经技术员或机电井长同意擅自更改开关整定发现一次罚款50元。2、整定卡片与设备标志牌整定不统一罚技术员50元。8、设备检查制度为认

18、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矿成立以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机电管理人员等组成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或处罚。 2、各类奖罚单据由机电科开具,经机电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实行奖罚。 3、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必须达到100,电气设备无失爆、标准化验收达一级以上的单位,嘉奖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技术员、机电维护人员。二、落实责任:矿成立以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机电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管理

19、工作进行检查。三、考核: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或处罚。9、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各井区必须有防爆检查员,对入井前的防爆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填入记录方可入井使用。2、防爆检查员,对库存的防爆设备都要进行防爆检查,以备夜间入井使用。3、防爆检查员必须认真负责,工作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设备防爆标准。4、备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面、螺栓和弹簧垫圈齐全、进出线嘴、压线板、密封圈、挡板等,必须配齐否则不可做备用。5、防爆设备出入厂,均需记录登记

20、。二、责任落实:1、机电科防爆检查员负责本井区所有入井前防爆设备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2、设备出入库时,防爆检查员一定要做好记录三、考核:1、防爆检查员不按规定检验入井设备,一次罚款100元2、设备出入库时不及时填写记录的一次罚款100元10、设备修理入库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我矿设备修理入库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设备由于正常或不正常的原因造成损坏和精度、性能的劣化或设备使用到一定期限,必须进行检修。2、检修人员要结合检修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3、修复后的设备,由机电科技术员、设备管理员定期进行完好标准验收。4、对于验收不合格设备,检修人

21、员必须重新修复。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入设备库,严禁露天存放。5、租赁站对入库的设备标贴完好牌统一管理。二、责任落实:1、检修人员要对设备损坏程度进行细致的评估,确定对其进行维修或更新。2、修复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方可允许再次使用。3、对检修完的设备不允许露天存放。4、租赁站对检修的设备要登记统一管理。三、考核:1、检修人员对待检修设备不认真检修的一次罚款100元2、对修复的设备达不到完好标准,需重新修复的一次罚款100元3、入库检修设备随意存放或不登记入帐的,一次罚款100元。11、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一、规定及要求:

22、1、各级机电班干部要深入实际,严格执行上岗制度,以便正确指挥生产。2、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查岗,矿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1 次,科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2次。机电井长每月不得5少于次。3、干部查岗要按规定路线,对所管辖范围进行循环检查做到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迅速解决问题。4、干部查岗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敷衍应付的做法。5、查岗后必须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二、责任落实:1、各级干部对各机房硐室的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本制度的规定。2、干部上岗检查时,要检查到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检查后要认真填写上岗记录,详细填写隐患问题及处理结果。三、奖惩办法:1、各级干部对

23、各机房硐室的每月检查次数少于本制度的规定,罚款100元。2、干部上岗检查时检查不到位,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罚款200元。3、检查后记录填写不合格,罚款100元。12、设备管理、检修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我矿设备修理入库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一)总则:1、矿租赁站负责对全矿设备进行建帐、发放、使用管理。2、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建帐、运行及维护保养。3、租赁站负责库存设备的建帐、保管及发放工作。(二)设备使用管理:1、职能部门设备管理:(1)租赁站负责全矿设备的调拨、发放、租赁、运行、安排维修等的管理。(2)租赁站设专职设备管理员

24、,负责建立设备台帐、设备调拨、设备租赁、租赁费核算等工作。(3)租赁站设专职库房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各代管库房设备的台帐、发放、入库等工作。(4) 租赁站设备管理员每月组织对总、分台帐核对一次,对于盘亏设备进一步核查,仍没有结果的,使用单位和保管单位要按该设备原值照价赔偿,并追究该有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5)租赁站定期对在用和库房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发现问题通知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违反设备使用规定的要给予处罚。(6)租赁站要及时掌握设备状况,按照设备情况及时安排升井维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行。(7) 租赁站负责对系统设备进行建帐、发放管理。2、区队设备管理:(1)各单位机电井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主要

25、责任者,全面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负责机电管理责任制的有效实施。(2)设备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持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设备检修制度。(3)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各井区要制定各台设备的检修项目,检修时间要得到保证。各项检修情况要做好记录。(4)设备事故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5)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原则上修理费用由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支付。(6)各单位领用的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帐、物一致,主要设备要建立履历本,详细登记设备使用情

26、况,要及时根据本单位设备实际在用情况绘制设备布置图,并将以上内容全部录入在各单位的微机中,以便查阅和管理。(7)负责每月上报本单位设备台帐。3、库房设备管理:(1)代管库房必须对入库设备建帐管理。做到设备与台帐相对应。并注明设备完好状态。(2)负责对库房设备摆放、分类、发放及保管。(3)负责每月向租赁站上报库存设备台帐。(三)设备领用:1、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由各使用单位编制设备使用计划报租赁站,由租赁站设备管理员负责落实计划内设备的准备。2、设备的领用要履行审批手续,由矿租赁站签批后,方可领用。3、确因生产所急需要领用设备,领用单位可与矿租赁站设备管理负责人口头联系领用,在领用后两

27、天内必须补办设备领用签批手续,否则,每次处罚领用该设备单位的机电负责人50元。4、未经租赁站批准,库房不得私自发放设备。6、各单位从供应站领用的旧设备,必要时,下井前可在机修车间内进行通电试运转。对于领用设备存在的问题,要追究供应站保管管理或机修队检修质量责任。(四)设备回收:1、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闲置设备。否则要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2、计划性的回收设备,由租赁站组织回收。任务完成后,月底进行核查。3、回收的一般设备由使用单位回收到租赁站内,对于大型设备的回收由租赁站指定位置。回收设备的表面卫生,由使用单位负责清理,租赁站验收。对于清理不彻底的,由租赁站负责安排人清理,发生的人工费由使用单位

28、承担。4、回收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租赁站有关人员共同初验,内容主要是设备卫生和外观检查。5、回收的完好设备及检修好的设备统一交供应站保管,由租赁站设备管理负责人、供应站保管员,办理好交接手续。6、移交到供应站的中小型易损坏、拆卸的设备要求放在驻矿供应站封闭库中妥善保管。7、入库设备,由供应站代管库上帐管理,期间出现拆件、丢失由供应站承担责任,负责赔偿。(五)设备维修:1、租赁站负责对升井设备的检查、检测和维修工作。2、租赁站要及时安排对回收的设备进行开盖、通电等项目的进一步检查,检查时,必须通知该设备的原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若使用单位不来人,则认为对检查结果默认。3、租赁站对回收的设备

29、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报检修计划和配件计划,由租赁站审批落实,尽快对所有不完好的回收设备进行检修。发生的检修费用由原设备使用单位承担。4、租赁站要掌握生产规划和大型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编报专项维简和大修计划,以及资金和计划的申请落实。(六)其它事项:1、对于在领用及回收大型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对于不能整体搬运的设备,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2、对由于管理不善或故意损坏设备的使用单位,在承担全部检修费用的同时,还要按照机电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4、对于矿内不列入周转设备的闲置设备,由矿租赁站设备管理负责人向设备管理中心及时办理设备退租手续。5、租赁站要定期组织对设备性能和参数进行测试检查,

30、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设备要及时提请报废。6、对于供应站出现问题,租赁站书面通知有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仍然不能协调解决的出据报告,由主管矿领导签发,报送物供中心和设备管理中心协调解决。7、对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对责任者给予重罚或行政政处分。二、落实责任:1、租赁站负责全矿设备的调拨、发放、租赁、运行、安排维修等的管理,租赁站设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台帐、设备调拨、设备租赁、租赁费核算等工作,租赁站设兼职库房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各代管库房设备的台帐、发放、入库等工作,租赁站设备管理员每月组织对总、分台帐核对一次,对于盘亏设备进一步核查,仍没有结果的,使用单

31、位和保管单位要按该设备原值照价赔偿,并追究该有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租赁站要及时掌握设备状况,按照设备情况及时安排升井维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行。2、检修人员要对设备损坏程度进行细致的评估,确定对其进行维修或更新。修复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方可允许再次使用。对检修完的设备不允许露天存放。3、由井区机电井长负责井区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实行包机制,每天要对设备正常检修,每周对设备进行强制性检修,发现因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现金处罚。4、使用单位必须对闲置设备进行回收,回收不及时或不回收进行现金处罚。回收设备由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设备库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对人为损坏设备由使用单位承担

32、维修费用。回收设备其间出现拆件、丢失由供应站承担责任,负责赔偿。三、奖罚制度:1、租赁站调拨、发放、租赁不及时罚款100元,租赁站无专职设备管理员罚款100元,租赁站设备管理员每月组织对总、分台帐核对一次,对于盘亏设备进一步核查,仍没有结果的,使用单位和保管单位要按该设备原值照价赔偿并罚款1000元。并追究该有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2、检修人员对待检修设备不认真评估的一次罚款100元,对修复的设备达不到完好标准,需重新修复的一次罚款100元。入库检修设备随意存放或不登记入帐的,一次罚款100元。3、井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元 4、使用单位对闲置设备回收不

33、及时或不回收,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人为损坏设备罚机电井长500元。回收设备其间出现拆件、丢失罚500元。1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规定及要求:(一)防爆外壳 1、外壳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为失爆;(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使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单位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3、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为失爆。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为失爆。 6、隔爆设

34、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取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内隔爆接线座为失爆。 7、改变隔爆外壳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具体参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 (二) 隔爆结合面 结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 1、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 (1)平面、圆筒隔爆结构 A、电气设备 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与杆孔隔爆结合面以及隔爆绝缘套管隔爆结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W和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结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1;转轴与轴孔隔爆结合面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须分别符合下表的规定,但

35、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须不小于25.0mm。 B、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结合面L之间要符合规定。 (2)防爆电动机 A、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结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K须不小于0.75mm。 B、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M须大于表1规定的W值的三分之二。 (3)螺纹隔爆结构 A、螺纹精度须不低于3级,螺距须不小于0.7mm。 B、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须符合规定 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L)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Ld)范围内,如发现有下列缺陷者为失爆。 (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

36、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超过2个。 (2)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大于0.5mm,其剩余无伤痕隔爆面有效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三分之二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可以几段相加)。 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无意造成油漆伤痕,当场擦掉,不为失爆。 4、隔爆面有锈迹,用绵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隔爆面锈蚀是否为失爆,参照第2条关于砂眼、机械伤痕的有关规定判定。(云影一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 5、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有下列之一者为失爆: (1)缺螺栓或弹簧垫圈(或备帽)者

37、。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 (3)螺栓或螺孔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6、弹簧垫圈的规格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也不影响完好。 7、隔爆结合面法兰厚度小于原设计的85为失爆。 8、设备同一部位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不小于螺栓直径尺寸,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三)电缆引入装置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密封器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mm; (2)进线装置内径与密封器外

38、径的差超过规定值的; (3)密封器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4)密封器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5)将密封器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器部分破损,而未破损部分已不符合规定的。 (7)密封器硬度不满足邵尔氏硬度4555度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8)密封器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的。(9)密封器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扎物的。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器的。 (11)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器或挡板;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经小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的。 (12)挡板放在密封器里边的;压盘式进线嘴或螺母式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挡板于密封器之间的。

39、(13)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器、密封器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密封器能活动的。 (14)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压紧螺栓受力不均或用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15)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16)进线嘴与密封器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17)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注:电缆进固程度合格与是否判别方法:顺着电缆进线方向以手指不能将电缆推进进线室为合格) (18)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活动。 (19)备用的高压接线盒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20)压盘

40、式进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者。(四)接线 1、电缆不合格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均称之为不合格接头,是电气安全隐患点与电气失爆同等对待。 (1)鸡爪子 A、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B、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C、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物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2m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41、A、橡套电缆的护套破口、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者。 B、橡套电缆护套破损伤痕深度达到电缆护套厚度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2、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启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出动力线,电缆护套(铅皮)穿入长度一般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器结合部位不得锉细),否则为失爆。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1、隔爆插接装置不符合下列规定即为失爆: (1)电压低于1140v的,缺少防止突然拔托装置的;电压不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2)插销在触头断开的瞬间,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

42、大直径差和最小有效长度不符合规定值的。 (六)照明灯具 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为失爆,不能提前断电为失爆。 2、隔爆型灯具装设的电气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七)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的金属外壳内壁须均匀地涂耐弧漆。涂调和漆、磁漆等为失爆。 (八)防爆电气设备隔爆性能的检修内容,必须列入设备正常检修卡片,做为衡量设备完好的标准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防爆面应及时检修,加工或更换,否则不能投入使用。 (九)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面除锈时必须涂防锈油脂。严禁使用有腐蚀性的物品或利用其它油质品代替。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损坏防爆面,若发现,将按被损坏设备的原值赔偿。 (十)井下机房硐室、配电点、

43、主干线路的接线盒等固定设备,对防爆面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进行除锈、涂油、测定间隙。入井的各类高低压开关、接线盒等挡板、密封圈必须齐全,设备投用后多余的挡板由电工妥善保存。挡板必须使用镀锌挡板,规格要合理,严禁用其它金属物代替。 (十一)对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由包机电工每日检查一次外部,每月全面检查一次,机电科每旬组织人员检查一次,若发现失爆,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罚。二、落实责任:1、由机电运输副矿长、机电副总牵头,机电科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现场检查。2、要求设备入井前,设备要达到完好标准,符合防爆标准。3、运行中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奖惩制度:1、检查时发现电气设备

44、不完好或失爆,电缆发现不合理接头,一次罚款200元。2、检查人员出现假检、漏检,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4、小型电气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小型电气不失爆(1)紧固件必须齐全,无损坏。(2)接线工艺必须符合要求。2、小型电气必须完好(1)螺栓、弹垫、密封圈、挡板等必须齐全。(2)防爆面涂油无锈。(3)外壳无变形及锈蚀。(4)接地必须合格。二、落实责任:1、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牵头,机电科负责对井下小型电气进行现场检查。2、运行中的小型电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奖惩制度:1、检查时发现小型电气不完好或失爆,

45、信号电缆发现不合理接头,一次罚款100元。2、检查人员出现假检、漏检,对井区进行勒卡索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5、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保证矿井安全,提高井下牵引网路的运行质量,减小网路的杂散电流,制定下列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 2、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要保持电缆的完好和按规定悬挂。 3、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并把结果报维修部。 4、降低杂散电流值,减少杂散电流的来源,主要办法可在铁轨接头处焊接铜导线以减少电阻,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中的

46、规定。 5、防止杂散电流侵入电爆网,要保证电爆网络的质量,爆破母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保护好导线的绝缘层,雷管脚线或与雷管脚线连接的导线两端在接入起爆电源前,均应扭结短路。 6、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 7、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8、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9、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

47、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10、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 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二、责任落实:1、电钳工负责每天检查和维修,按要认真检查。2、检查设备接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每班要对设置绝缘的地点进行检查,保证绝缘点无积水,绝缘值合格。三、奖惩办法:1、电钳工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6、矿灯发放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根据矿灯及自救器的使用要求,提高井下工人作业的安全性,制定下列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一)矿

48、灯1、矿灯必须实行编号,建帐管理。2、凡执行八小时工作制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专人专灯,备用灯数量必须达到井下矿灯总数的10。3、矿灯应经常保持在完好状态,如有漏电,灯线破损,灯锁损坏、缺件等现象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修理更换。损坏的矿灯,值班人员没有及时查出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视损坏程度予以罚款。4、矿灯实行自己领取交回制度,矿灯使用人员每人一把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用灯人员必须爱护矿灯,保持矿灯清洁,严禁拆卸、撞击摔打,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上架充电,否则对其罚100元。5、外来人员借灯,要由带领人员领取矿灯,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记录,确保如数交还。6、领取交回矿灯时,用灯人员要遵

49、守秩序,不得无理取闹,否则按三违处理。二、责任落实: 1、灯房负责矿灯的发放、更换、检查、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每月核实补充一次,矿灯及自救器及配件的具体补充数量由井区上报供应科。 2、供应科负责根据灯房的上报结果每月对矿灯配件更新或补充一次,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到的矿灯及自救器进行验收。三、奖惩办法:1、发现使用中的矿灯失效的,一次罚灯房负责人员100元。2、矿灯无蜡封,发现一台罚50元。3、使用过期或淘汰自救器的,罚灯房负责人100元。18、机电记录管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

50、记录,强化机电检修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一) 矿用设备,场所记录要求: 1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保护试验日志、事故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2泵房:运转日志、事故和检修记录。3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4压风机房:运行日志、检修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8井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巡回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二)记录

51、的抄绘:1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2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3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4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5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三)记录的保存几更换:1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2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3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4上交后的记录,

52、由机电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四)记录管理惩罚条例:1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二、落实责任:1、由机电科负责对记录本发放并作记录,对旧记录本回收及保管。2、井区技术员定期领取记录本并上交旧记录本。3、要求井区电钳工认真填写记录本,严禁弄虚作假。三、奖惩办法:1、井区记录本填写不认真,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20元2、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19、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井下人身安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

53、、三十四条的要求: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置。目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一、规定及要求(一)检漏继电器的使用:1井下各变电所电源馈电总开关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停用,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矿长批准。2检漏继电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输、维护与检修细则。3检漏继电器在地面应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使用。4井区变电所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作记录。5井下维修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试验,并作记录。(二)保护接地装置: 1井下

54、必须建立完善和保护接地网络并符合矿井保护接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2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高压电缆中间接线盒等均需接地。3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4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必须和总接地网连接。5接地极的装置:井下中央泵房的水仓设置主接地极;每个井区变电所,每个低压配电点(至少有三台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溜子道,回风巷,每个掘进巷道、皮带机巷,连接铠装电缆接线盒,都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1.馈出线的电源均需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按三大保护细则计算定值,使用馈电开关时,采用过流继

55、电器,使用磁力启动器时,采用限流热继电器或熔断器。2.检查对不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或电流整定、熔丝选用要求合理。3.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支线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4.新安装的供电系统机电科要有整体设计和计算资料。5.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供电设计,设计中注明所需设备型号负荷及控制距离,租赁站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发放设备。6.各使用单位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整定人以便检查其保护装置整定值。7.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和调整。(五)风电闭锁装置:1.每个有用电设备的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和局扇都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2.风电

56、闭锁装置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要求,检查发现一处不安装或不坚持使用,进行处罚。3.风电闭锁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停用,否则除进行罚款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落实责任:1、主接地极、主接地母线、井区变电所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由提运区、供电队负责安装、检修;各低压配电点,各巷道的局部接地极,属于哪个井区使用管理的范围,由哪个井区安装、管理、维修;各单位要对自己范围内的接地装置定期检查,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机电科定期安排专人对井下接地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接地网的任何地方,接地电阻都不得超过2欧姆,将测定数据填表存入档案。2、要求新施工的工作面必须有供电设计,并按供电设计施工。

57、三、奖惩办法:1、检查中发现接地极设置不合理或失效,罚使用单位100元。2、开工时无供电设计或不按供电设计施工,罚井区500元。控制开关整定不合理无整定卡片、设备标志牌、供电牌板等,罚井区50元。3、井区风电闭锁失效或转换不灵敏,罚井区50元。4、检查中发现井下接地网一处达不到接地装置细则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20、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根据要害场所管理要求,制定下列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要害部门不准堆放任何易燃物品,不准放杂物。2、要设防火用具,如沙箱灭火器等。3、闲人不准入内,入内必须注册登记。4、要设专人防火责任者,建立防火

58、指挥部。5、要害部位不准雨淋锈蚀等现象。6、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二、落实责任:1、要害场所严禁堆放易燃物品。2、要有防火设施及绝缘用具,实行现场交接班。三、奖罚办法:1、要害场所内有易燃物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防火用具或绝缘用具不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4、记录本填写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款50元。21、井区停送电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制定下列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1、正常停送电应根据调度下达的命令先填操作票,然后在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运行中若出现变压器、油开关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可不填工作票,但处理事故完毕后应补

59、填并向有关领导汇报。3、操作均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即配带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等。4、检漏继电器应长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中,任何人不准擅自将其退出,对自动调闸应查明原因再行投入。对失灵的检漏应迅速汇报机电科对其更换,更换时应通知该用户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弥补,否则不准生产。二、落实责任:1、井区停送电时,必须有停送电作业票,按操作顺序停送电。2、操作时必须穿戴绝缘用具站在绝缘台上并在停电开关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警示牌,本着谁停谁送电原则,其它人员严禁操作。三、奖惩办法:1、井区停送电无作业票子,罚井区200元。2、停送电时不按顺序操作罚变电工200元。3、其它人员送电,变电工不制止,

60、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22、绞车检查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制定下列管理制度。一、规定及要求: (1)操作台:要求各仪表、信号灯等指示准确,各手柄开关、按钮等开闭灵活、动作可靠。 (2)信号:提升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完善,主副井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机;要求声光信号齐全、清晰、响亮。 (3)液压系统的要求:油量适量,油质合适、油温不超过60,各控制阀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灵活可靠。 (4)制动系统:要求润滑良好,制动闸瓦间隙为12mm。 (5)减速机要求运动时无异响,齿轮轴承润滑良好,各部分无渗漏油现象。 (6)电机无异响,温度不超过70。 (7)深度

61、指示器,指示准确,开关灵敏可靠。 (8)润滑系统油路畅通,温度不超过60。 (9)联轴器联结紧密,油量充足,跳动不超过规定。24、压风机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要求,根据矿井压风机要求,特制定下列管理制度。1、在压缩机开车以前,必须通读和弄懂本操作使用说明书。2、电动机保护齐全可靠。2、在机组运转时,不要打开边门,或者松动、拆掉任何管路附件、接头。机组里充满带压的热工质(液体与气体),能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3、在压缩机上做任何机械修理工作之前,必须使机组停车,切断压缩机本机自动空气开关及外部供电电源开关,使用压缩机处于断电状态,并放空压风机内的压缩空气

62、,与此同时在开关上挂上“不准合闸”警告牌,防止合上压缩机的电源。为了确保电器设备的可靠性,务必按照有关的安全条例,接上合适的接地线,必要时需安装避雷装置。4、压缩机不能在高于铭牌规定的排气压力下工作,否则电动机会过载,其结果导致电动机和压缩机停车。5、只能使用安全溶液来清洗压缩机和辅助设备。6、压力表、安全阀、释压阀设置齐全有效,定期校准;安全阀装在油分离器上部,一旦系统中气体压力超过额定压力,气体将通过此阀以释放,同时务必检查超压原因。7、不能将其它润滑油/流体混合,不同皂类的润滑脂不可混用。当电动机使用维护说明书另有规定时,以说明书为准,因为其混合物可能导致主机受损。该润滑油是高温润滑脂,工作温度为-40204(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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