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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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谋取利益的目的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参考答案:A2.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附带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包括以下几类:(1) 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3) 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

2、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3. 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 )。 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劫机者所在国不负有引渡义务B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劫机者所在国负有引渡义务C劫机行为者是可以不被引渡的,由其所在国提请司法程序D劫机是一种不能引渡的罪行,劫机者不得被引渡A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

3、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4. 教唆犯的特点及其处罚原则。教唆犯的特点及其处罚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所谓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其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未参加犯罪的实施。教唆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教唆犯有独立的教唆犯或非共犯的教唆犯和共犯的教唆犯两种情况。但无论是非共犯的教唆

4、犯或者共犯的教唆犯,除被教唆者已完成了被教唆的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以外,都是犯罪未遂。 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所谓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就是说,如果他起的是主要作用,应按主犯处罚;如果起的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应按从犯处罚。由于教唆犯是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策动者,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以主犯论处,从严处罚;(2)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无论被教唆者是否实施被教唆的罪都要从重处罚,如果教唆犯既是主犯又教唆不满18周

5、岁的人犯罪,则应视为具备两个法定的从重情节,更应从严惩办;(3)所谓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被教唆的人没有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产生了犯罪的决意但是没有实施犯罪,也包括被教唆的人所实施的不是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无论属于何种情况,对教唆犯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简述对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的处理。简述对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的处理。如果在刑事诉讼开始前,就已经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某种情形,不能立案,也不应当立案。 对于在立案后的诉讼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某种情形的案件,应当采取措施终止诉讼。采取什么措施终止诉讼,应视处于什么诉讼阶段而定。 在侦查阶段,应当撤

6、销案件。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就是撤销原来的立案决定和对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终止侦查程序。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如果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某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终止诉讼。 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可以裁定准许撤诉并结案;对于有其他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实行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的原则,其意义主要在于保障国家的追诉权能够得到统一正确的行使,防止扩大追诉范围,保障依法不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的

7、人不被追诉和判罪。 6. 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针对控方的指控的辩护权,然而这种辩护权又可具体分为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三种,其中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的基础上,由他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合称辩护人辩护。虽然两者都是辩护权的具体表现,但是仍有以下几点不同:首先,主体不同,自行辩护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辩护人辩护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的辩护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其次,阶段不同,自行辩护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而辩护人辩护最早只能是公诉案

8、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自诉案件可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是指定辩护还需等到法庭审理阶段;再次,权利不同,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范围较宽,法律并未予以明确限制,而辩护人的权利,法律有明确规定,一些情况下还予以严格限制。7.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

9、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2月2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6年2月7日 (公司公章) 2006年2月2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

10、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正确答案:该临时股东大会的违法之处:发出通知的时间违法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该通知应该由董事会发出。该通知的第1条规定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讨论通知所载事项以外的事项(如本案中的公司解散)。计算表决权应该按照出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而不是按照出席的人数。8. 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

11、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BD民事诉讼法第263条是关于司法协助程序的规定,依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B项和D项是正确的。9.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

12、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个月内不得转让。 A10 B2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个月内不得转让。A10B2C12D6C本题考核收购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10.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正确11. 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

13、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正确答案: D12. “大前提一小前提结论”,这种推理方式属于(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辩证推理D类比推理“大前提一小前提结论”,这种推理方式属于(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辩证推理D类比推理正确答案:A演绎推理就是一种从某前提出发推出结论的过程,而归纳推理则相反,辩证推理属于实质推理,用于解决法律规定与事实的冲突,类比推理需要类似案件的比较,因此B、C、D项错误,选A项。13. 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典型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 )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典型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

14、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错误本题考核对权利质押的理解。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动产质押是质押的典型形式。14. 冯玉军老师形容哪家的思想为“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让世界充满爱”。A、墨家B、法家C、儒家D、道家冯玉军老师形容哪家的思想为“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让世界充满爱”。A、墨家B、法家C、儒家D、道家正确答案:A15.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正确答案: D16. 我国公司

15、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总额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总额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_的出资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_万元。认缴$317. 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关系。()正确本题考核票据法律关系的概念,表述正确。18. 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 A1/3 B1/2 C2/3 D3/4在仲裁委员会的组

16、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A1/3B1/2C2/3D3/4C19.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

17、债务B20.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BD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本题没有区分规范性法律条文与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如果是规范性法律条文,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可以省略;如果是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则三个要素都不存在。故选BD。21.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

18、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原告C.被害入D.证人答案:D22. 现行法律规定,全国的著作权主管行政机关是 ( ) A国家版权局 B文化部 C新闻局 D国家知识产权局现行法律规定,全国的著作权主管行政机关是 ()A国家版权局B文化部C新闻局D国家知识产权局A1985年国务院设立国家版权局作为全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23. 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 )。 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 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 C专利技术、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

19、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C专利技术、专有技术D发明、实用新型、商标、专有技术B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另一类是无工业产权的专有技术。24.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的权利包括( ) A署名权 B修改权 C专利申请权 D转让专利申请权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的权利包括()A署名权B修改权C专利申请权D转让专利申请权A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在职务发明中,发明人享有的权利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发明人享有署名权,A项正确,C、D项错误,说明详见单选第2题解析。发明人是具体完成该项发明的人,当然享有修改该发明的

20、权利,故B项正确。 25. 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 ) A非公有制经济 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 C社会主义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A非公有制经济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C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AD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26. 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21、 A标准必须执行 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标准必须执行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D推荐性标准可以不执行E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标准按国际惯例BCDE27.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正确28. 甲在国家机关任职,乙有求于他并送5万元好处费。甲答应为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后乙要求甲退钱,甲拒不退还,并威胁乙如再来要钱就告乙行贿。甲的行为属于( )A.受贿罪B.诈骗罪C.敲诈勒索罪D.受贿罪和敲诈勒

22、索罪参考答案:A29. 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共同构成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两者性质不尽相同。 (1)关于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因为现金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因此合伙人以现金出资的,应该归合伙人共有;以实物出资的,如果合伙人约定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则实物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约定以实物的他物权出资,则出资实物本身并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以技术专有权出资,则该项技术为合伙人共有(准共有);如果是以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则此技术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

23、项使用权也成为合伙人准共有的对象;以信用、不作为出资的,出资人和合伙人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关于合伙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因为该类财产是合伙人共同经营行为的结果,在分割以前,全体合伙人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每个合伙人在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合伙财产以前,无权单方面要求分割或者转让其财产,因此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具有合伙人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 30. 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C以

24、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D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D项错误。31. 大陆法系特征概述。(南京大学2003年研)大陆法系特征概述。(南京大学2003年研)正确答案:大陆法系也称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

25、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其的特征表现为:rn (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如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为模式。rn (2)在法律形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法典化的成文法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rn (3)在法官的作用上大陆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规定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

26、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而且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概念明确。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创造法律、违背立法精神。rn (4)大陆法系一般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法官经考试后由政府任命严格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方式。rn (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由于司法权受到重大限制法律只能由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只能运用既定的法律判案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作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沦出必然的结果。大陆法系也称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

27、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其的特征表现为:(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如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为模式。(2)在法律形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法典化的成文法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3)在法官的作用上

28、,大陆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规定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而且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概念明确。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创造法律、违背立法精神。(4)大陆法系一般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法官经考试后由政府任命,严格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方式。(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由于司法权受到重大限制,法律只能由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只能运用既定的法律判案,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作

29、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沦出必然的结果。32. ( )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 A使用 B占有 C收益 D处分()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A使用B占有C收益D处分B本题考核对所有权内容的理解。一般来说,所有权的内容包括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的权利。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对于标的物占有的事实,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33. A公司于1996年4月获得某AC10变速机的专利,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A公司做了严密的保密工作。同年12

30、A公司于1996年4月获得某AC10变速机的专利,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A公司做了严密的保密工作。同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照A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生产AC10机,并对A公司提供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1997年C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套AC10机,运用“反向工程”的办法,对该机进行解析、实测,按所得数据绘制了图纸。1998年,C公司使用A公司AC10机的说明书原文,印制FH88变压机产品说明书并进行推销。1998年5月,C公司与B公司签订承揽合同。1999年5月,A公司得知B公司为C公司制造与 AC10机相同产品后,以B、C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认定,

31、C公司自行绘制的图纸存在严重缺陷。生产线上使用的A公司图纸中,有一部分是B公司提供的A公司的复印件;在部分图纸上,加注了以反向工程无法取得的工艺参数。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A公司的下列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1)A公司对AC10机的专利权。2)A公司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享有的商业秘密。3)A公司对其产品说明书享有的著作权。首先,C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与AC10机相同的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其次,B公司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A公司向其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C公司明知B公司泄露A公司的商业秘密而获取并使用该商业秘密,二者均侵犯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最后,C公司原文复制A公司AC10机的

32、产品说明书用于自己的产品之上,侵犯了A公司对该说明书的著作权。$首先,B公司与C公司对A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侵犯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其次,B公司与C公司共同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最后,C公司对于其侵犯A公司著作权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34. 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ABD本题考核债的种类。以债的标的能否选择履行为

33、标准,债可以分为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可以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确定一种来履行的债。35. 引渡与庇护引渡与庇护正确答案:36. 童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有下列几种证据,其中属于书证的有哪些?( ) A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隋况的诊断童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有下列几种证据,其中属于书证的有哪些?()A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隋况的诊断结论B案发现场找到的童某写的一封尚未邮寄出去的家信,通过对信上的笔迹鉴定,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童某C童某单位开具的关于童某一贯表现的证明D被害人临死之前在地上写下的一组数字,通过数字查到了童某的门房号码CD本题考查的是书证的概念及其与其他证据种

34、类的区别。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书证与物证不同。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的,而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的。本案中B项中的家信,由于其是以物质特征而不是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故属于物证而不属于书证。而C、D项都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故为本题正确答案。37. 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发现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处理错误的是( )。 A可以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发现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处理错误的是()。A可以根据当事人自

35、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C裁定发回重审D将遗漏的该当事人追加为当事人,进行判决BCD38. 下列( )不是我国的地方行政机关。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C地方各级人民政下列()不是我国的地方行政机关。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直属部门D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C39. 试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试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唯物史观出发,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对法的概念作了不少定义式的表述,深刻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一般

36、理论,吸收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可以把法定义为:法之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三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 (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相比较,具有如下科学性:第一,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联系,深刻地阐明了法是以统治阶级(或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法是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立场出发,根据统治阶级(或人民)的利害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的。第二,揭

37、示了法与国家之间的必然联系,直接指明了国家在统治阶级的意志客观化为法的过程中有“中介作用”,没有这个中介,任何阶级意志都不能成为社会的“共同规则”而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第三,揭示了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它不是从精神世界或权力意志中寻找法的本源,而是深入到法的物质基础即经济基础中来理解法的本源。第四,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法是统治阶级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行为规范巾系,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勺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0. 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

38、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一共至少要具备多少资产才能够组建新公司?()A3万元B100万元C500万元D250万元B本题考查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出资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本题中考查的是发起设立方式时对出资额的规定。公司法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9、。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最低有500万元注册资本,本题中是发起人发起设立,需要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而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可。因此,本题中的三个发起人要想成立股份公司,最少需要有100万元资产,故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41. 在国际上,开创国际法庭审理战争犯罪的先例的法庭是( )。 A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B卢旺达国际法庭 C远东在国际上,开创国际法庭审理

40、战争犯罪的先例的法庭是()。A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B卢旺达国际法庭C远东国际军事法庭D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AC在国际法上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从国际法意义上讲,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开创了追究战争罪犯个人刑事责任的先例。42. 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口小汽车2辆,到岸价格共为100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8。请计算该公司

41、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正确答案:43. 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的宗教信仰C、可以净化人们的道德情操D、对酒类市场的管理大有帮助参考答案:A44. 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出:宪法

42、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块,即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无数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足以证明:宪法是在争取和维护人权和人的自由的斗争

43、中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的。1689年英国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 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都表明,人的权利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应以人为目的,它与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戎权主义、法西斯主义都格格不入。宪法不能无视和践踏人权,不能剥夺人的财产和自由。是否以人仅和人的自由为本位,是区分真假宪法的试金石。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人权的观念和理论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权的内容也更加广泛,既包括生命权、自由权(特别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人身自由和迁徒自由),也包括民主权利、涉及法治和司法行政的权利以及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可以说,“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

44、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的真谛。”提示 本题考查宪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回答本题应当阐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并通过实际证明,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回答这类问题时,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理论上的分析,然后是实践中的分析,最后可以回答一下我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回答这类问题仅仅熟悉教材是不够的,还需要额外掌握一些内容来充实答案,这就要求尽可能多地接触和浏览宪法学方面的论文和著作,不必有很多,但应有一些基本的了解4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 ) A委托评价单位 B环评服务机构 C审批机关 D参与环评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A委托评价单位B环评服务机

45、构C审批机关D参与环评的公众ABCD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委托评价单位、环评服务机构、审批机关和参与环评的公众。环评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46. 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相似,即可构成商标近似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构成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即可构成商标近似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图形

46、的构图及颜色近似,即可构成商标近似D尽管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整体不相似,但如果相关公众认为其有特定联系,仍构成商标近似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近似的具体情形 商标案件司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根据该商标近似定义,A、B、C、D项构成商标近似。 47. 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A.错B.特殊情形下

47、错误C.对D.特殊情形下正确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A.错B.特殊情形下错误C.对D.特殊情形下正确正确答案: C48. 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法规清理,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49. 简述父母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简述父母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1) 子女尚在哺乳期内。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哺乳期间的界定,应是幼儿两周岁以内。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抚养,既是母方的权利,也是母方的义务,如无特殊原因,母方不得推卸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父亲也不得

48、无故争夺两周岁以下子女的直接抚养权。(2) 子女已经不在哺乳期的。哺乳期后(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协议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确定抚养关系。不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当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抚养能力、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对他们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50.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

49、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B本题考查的是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从哲学上讲,权利和义务既对立又统一,两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和条件。 由以上分析可知,C明显是正确的。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

50、为注重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实行的是“权利本位”说。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权利的实现。因此,A、D两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的说法。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颠倒了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主次关系,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 51. 税收程序法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以下属于税收程序税收程序法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以下属于税收程序法的作用的有( )。A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的不足B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使C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D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E提高执

51、法效率正确答案:ABDE选项C,属于税法的经济作用。52. 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的义务而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因车祸身亡。经查,王某与前妻李某已经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的义务而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因车祸身亡。经查,王某与前妻李某已经离婚多年,现王某只与其子王明共同生活、且王明明确表示不愿继承其父的遗产。问执行法院此时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中止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直接执行王某的遗产D裁定由王明作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4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如果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这是执行承担的一种情形。53.

52、涉外民事诉讼不同于国内民事诉讼的特点有( )。 A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 B涉外民事诉讼比国内诉讼复涉外民事诉讼不同于国内民事诉讼的特点有()。A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B涉外民事诉讼比国内诉讼复杂C涉外民事诉讼涉及法律适用问题D涉外民事诉讼有时需要外国法院协助ACD5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正确本题考核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根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55. 法律实施的最主要的保证是( )。 A社会舆论 B传统力量 C人们的自觉维护 D国家强制力法律实施的最主要的保证是()。

53、A社会舆论B传统力量C人们的自觉维护D国家强制力D法律实施的最主要、最终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同时也依靠道德、社会舆论等的力量。56.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 A公开原则 B平等原则 C广泛原则 D便利原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公开原则B平等原则C广泛原则D便利原则ABCD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57. 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 ) A新颖性 B实用性 C独创性 D美感性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A新颖性B实用性C独创性D美感性ABCD提示 本题考查

54、的是外观设计授予专利的条件 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该条的规定是对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新颖性的要求,由于外观设计仅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富有美感的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故无法要求其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因此,该条的规定既是对新颖性的要求,也是对独创性的要求,只是外观设计的独创性要求实际上已包含在新颖性之中,因此,外观设计专利首先必须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条件,A、C项是正确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

55、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即实用性,因此,B、D项也正确。 58. 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万元钱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万元钱,在没有和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出入看守所的方便,帮助乙某从看守所逃走。甲某的行为构成()。A受贿罪B私放在押人员罪C脱逃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C甲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且其收受赃款的行为并没有和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同谋

56、,所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甲某同时也不是监管人员,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与乙某亲戚有同谋,其利用出入看守所的便利,帮助乙某脱逃的行为,符合脱逃罪共同犯罪的特征,所以应该构成脱逃罪。59. 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包括( )。A、方式的自由B、交易习惯的适用C、特殊的缔约规则D、法理的协同效应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包括( )。A、方式的自由B、交易习惯的适用C、特殊的缔约规则D、法理的协同效应正确答案:D60. 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正确答案:不能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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