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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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招 标 文 件进场登记号: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二0一六年四月目 录重要提示2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1. 总则72. 招标文件93. 投标文件104. 投标135. 开标136. 评标157. 合同授予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 纪律和监督1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容18第三章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19第一节资格审查19第二节评标方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24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3二、技术标格式41三、商

2、务标格式43重要提示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容认真审阅并自行理解作出判断。对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诺承当任何责任。2、因招标文件中可能存有的某些容所引起的理解歧义可能导致的投标人所作出的不准确判断所带来的一切结果,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诺承当任何责任。3、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上传、装订、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准时或提前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参加开标会议前确认本单位CA锁是否已经更新,若存在未更新现象请于开标前与时更新(投标截止时间后经解密,发现CA锁有未更新现象者将按废标处理)。尤其确保在以下时间

3、点更新CA锁:1)投标报名前;2)使用编标工具做标书前;3)CA锁的更新见crms.xacin./site/dealFlow/758.htm4、请各投标人携带招标文件规定证件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文件无论原件或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实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所有投标文件一经受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退还。6、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所编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慎重的仔细的进行核对,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7、编标工具请使用市网上招标投标编标工具261版本编制投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进场登记号: 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4、: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容: 该项目西起西沣路,东至文苑北路,全长1595米,主要建设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设施与配套管网等的全过程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项目经理要求: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审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项目经理要求:高级工程师 资格后审单位资格要求:1、投

5、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3、具有市政设计类似业绩;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无在建项目;5、投标人与项目经理须在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6、本次招标不承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4.23 00:00:00 报名完毕时间: 2016.04.28 00:00:00 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与图纸发售点: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恒业建设集团; 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6、 联系人: 联系: 详细容: 报名要求:本工程实行网上招投标,报位需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报名,报名后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工程地址:市长安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容11.1.2招标人招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 联系:31.1.4项目名称41.1.5建设地点51.1.6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3000万元6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1.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00% 8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91.3.1招标围和容招标围:101.3.2计划设计与服务周期计划设计周期:规划红线提供后3

7、0天完成并交付方案设计图文件。方案审查后30天交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总周期为90天,具体以设计任务委托书为准;计划服务周期:同建设工期180天(伴随工程实施提供设计服务)。11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设计规标准与设计深度要求。121.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1.5.1投标人资格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3)具有市政设计类似业绩

8、;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无在建项目;5)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须在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6)本次招标不承受联合体投标。 151.5.3投标人开标须带的证件资料原件1、法人委托书与委托人;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7、外地企业须提供在建设工程信息网备案截图;8、投标人具有市政设计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9、投标人具有市政设计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10、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由投标人统一妥善包装在一个包装袋(无需密封),并编写证件或证明文件目

9、录。161.10踏勘现场不组织。171.11网上统一答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0天在“建设工程信息网”提出疑问,过期不予答复。招标人在开标前7天统一网上回复。181.1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92.2.2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以招标备案表时间为准,在开标前一小时停止上传。20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结合市场价格以填报优惠百分比方式自主报价。2、本项目报价不含勘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各种风险、税金、进出场费、中标交易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报价是完成招标文件“招标围和容”中涉与容的综合表达,中标

10、后不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3、本次投标报价项目工程概算为暂定金额,项目概算中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暂定为 3000万元,结算时按发包人审核确认的设计收费计费额进行计算设计费基准价。4、结算时,设计费基准价的计算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5、各单项工程设计费计价标准:单项工程设计费=发包人审核后的项目概算计算设计费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6、本次招标国家取费标准价为: 119.3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 143.24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95.496万元21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 180 日历天。22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

11、账户转出,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存通知单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年度保证金须复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工程进场登记号、日期。退还时遵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RMB¥5000.00元)。23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44.2.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市曲江南三环雁塔南路300-9号B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5 5.1开标时间建设工程信息网通知为准。266.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专家 7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 。

12、277.1中标人确定方式 选取总分排名前三名的机构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 该项目西起西沣路,东至文苑北路,全长1595米,主要建设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设施与配套管网等工程的设计。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围和容、计划设计与服务周期、质量要求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围和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计划设计与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招标方式与资格审查方式1.4.1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 投标人不得

1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15、、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3 投标人开标现场须带的证件资料原件要求见前附表。1.6 费用承当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踏勘现场1.10.1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 1.10.2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16、所需的所有背景资料。如因投标人自身未进行踏勘或踏勘不周而对其投标造成影响的,投标人自行承当全部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当,招标人不做任何补偿。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10.5投标人为了获得有关投标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应对工程现场与其周围环境(如地形、地貌、水文、气象、交通、道路、水源、电力、通信、场地等)进行自负其责地考察或到有关部门自行索取有关资料(指招标人未提

17、供而投标需要的资料)。投标人发生的任何费用均须自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1.11网上统一答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0天在“建设工程信息网”提出疑问,过期不予答复。招标人在开标前7天统一网上回复。1.12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选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分包 承包围全部容由中标人自行完成,原则上不得另行委托,若必须委托其他方才能完成的,必须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方可以分包方式进行委托。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重要提示;(2)招标公告(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5)合同条款与格式

18、;(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通过“建设工程信息网”,以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人质疑,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承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的条件。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在“建设工程信息网”统一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

19、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与时登陆“建设工程信息网”获取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重新发布招标文件并在网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与时登录“建设工程信息网”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变更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但是澄

20、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中存在废标条件时,须由招标人在“第十章需要补充的条款”中补充容,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否则,新增加的废标条件无效。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材料详细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容。3.1.2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光盘+1个U盘,含全部投标文件。3.2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容。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21、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网上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通过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缴纳。招标完毕后以转帐形式退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规定数额收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

22、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评标工作完毕后的五个工作日,足额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足额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在投标有效期完毕前,因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5.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与投标

23、文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编制工具版本号261,编标工具并通过“建设工程信息网”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5.2 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要求加盖公章处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3.5.3各投标单位将编标工具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上并拷贝U盘一份(光盘一份,U盘一份,不予退还),单独密封后装入商务标密封袋。光盘或U盘的使用仅限于网络或其他不可预知的问题出现而无常解密时,经评标专家同意,方可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数据开标。3.5.4电子版光盘与U盘标签用专用标签纸粘贴或

24、采用光盘专用记号笔书写,须印写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 3.5.5电子版必须确保电子版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瑞星、江民、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并且是升级为最近10天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如果在接收电子投标数据时,使用此标准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数据损坏的,将按废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6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封装、装订要求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市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和打印。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围和容等实质性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25、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3.6.6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装订、包装。3.6.7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袋由投标人自备,正副本可以密封在一个标袋,也可以分

26、别密封包装,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不得混装,若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混装现象者将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电子版封装在商务标袋。投标文件密封后必须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鉴。3.6.8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以下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或技术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3.6.9未按本章第3.6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等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

27、应在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信息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28、至“建设工程信息网”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署确认评标过程中的所有表格,若投标人未能按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会的,则视为自动弃权并不得对开标情况提出异议。5.2 开标会议程序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招标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终止一切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

29、宣布开标会开始。(2)介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工作人员。(3)宣布本项目投标人签到。 (4)宣布开标会议纪律。(5)监标人查验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同时计算机操作人员对各投标人上传至网上的电子标书进行获取和解密。(7)监标人与投标人查验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8)当众开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将各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连同其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暂时休会;(9)复会,公布资格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携带其相关证件原件退场(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将技术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暂时休会。(10)复会,公布技

30、术标评审结果,经评审技术标为废标的投标人携带其相关证件原件退场(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开启商务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宣读相关投标要素,记标员在开标记录上如实记录,招标人(监标人)监督唱标容、记录容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将商务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暂时休会。(11)复会,公布评审结果。(12)公布中标候选人。(13)宣布公示时间与公示期。(14)宣布质疑投诉与受理单位。(15)宣布开标会完毕。5.3 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投标文件的;(3)相关人员未按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的。(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31、点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且不予退还。5.4 开标的异议和答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

32、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与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废标条款纸质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废标:(1)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设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4)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

33、期限的;(5)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做出完全响应的;(6)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其他废标情况;(7)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法以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选取总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34、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3.3 招标人和中标人负责将合同的电子版和文字版提交监管部门备案。7.3.4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其他协议。7.3.5 如发现中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将在市建设工程招标诚信档案注明不良行为记录。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35、.1 重新招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再次失败的,经上级审批同意后,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随机确定;或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改变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

36、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

37、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与主;(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5.3对没有提交投诉书、匿名投诉或恶意投诉者均不受理,投诉人不得以投

38、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第一节 资格审查一、总则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专家组),并在开标后首先进行。2、资格审查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3、资格审查活动与其当事人自觉承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资格审查程序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委托在开标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专家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依法组成。2、审查前准备,监标人对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原件进行初审验证,未通过初审验证的投标

39、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开启,且按无效标处理。将通过初审验证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连同其证明资料原件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进行审查验证。4、资料澄清、核实。5、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三、审查前的准备投标有效性验证:主要对投标人CA锁进行验证、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进行验证,有效性验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有效性验证未通过者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递交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进行详细审查验证。2、未能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原件承受审查验证的,其资

40、格审查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五、资格审查与合格条件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文件为合格。六、资料澄清、核实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对其资格审查文件中不明确的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说明。投标人不予澄清说明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也不应当允许投标人提供任何外部证据或补充资料,即使是投标人由于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而没有按要求在资格

41、审查文件中提供但客观存在的相关资格资料,也不得要求或允许其通过 等手段补充证据资料。评标委员会只能依据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以与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资格是否合格。七、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审查以与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的不得列为合格投标人。八、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序号 项 目 容合 格 条 件1授权委托书为企业法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未超出有效期,人证相符。2营业执照经营有效期、信息显示无异常,经有效年检、经营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合法。3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

42、显示信息一致、在有效期、真实、合法、经有效年检、信息显示无异常。4税务登记证信息真实、合法、经有效年检。5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证书合法有效。6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7诚信档案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须在建设工程信息网诚信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8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至今的市政设计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9投标保证金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存确认单第二节 评标方法1评标原则1.1

43、本工程的评定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依照本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本工程的中标人。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方法(国家发改委2003年第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82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建市200863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试行)市建发201157号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

44、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1.3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合理并切合本工程实际,凡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20%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1.4本次评标定标工作,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负责实施。1.5本次招标禁止不正当竞争。1.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7开标顺序:本次招标,在经规定程序后,先开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再开启技术标进行评审,然后开启商务标进行评审。2评审容2.1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2.2商务标评审:1)商务标评审:评

45、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2)计算投标单位各分项有效得分,其合计即为该单位的综合得分,选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2)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记分与统计结果,由监标人审核。2.3评标结果经监标人审核确认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和有排序的两名备选中标候选人。3评标方法3.1分值组成 采用百分制。其分值组成为商务标得分占40%,技术标得分占60%。 3.2技术标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满分A=60分序号评审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1设计质量控制措施64.06.0分2设计进度控制措施64.06.0分3限额设计控制措施64.0

46、6.0分4组织、配合与协调措施64.06.0分5服务保证措施64.06.0分6设计合理化建议54.05.0分7优化设计措施54.05.0分8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为准)(合同金额指设计费用)15单项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业绩,每项得2分(只能计两项)。单项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在500600(含600)万元的业绩,每项得3分(只能计两项)。单项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在600(不含600)800(含800)万元的业绩,每项得4分(只能计两项)。单项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在800(不含800)万元以上的业绩,每项得6分(项数不计)。注:本大项得分根据合同金

47、额不同,采取区间得分法进行评分,凡划入本区间的仅得本区间得分,跨入下一区间的则在上一区间不再得分,即单项工程得分不予累计计算(得分仅计一次)。本大项得分最高得分15分9服务承诺505分完全承诺招标文件得基本分3分。服务承诺明确、切实、可行,由评标委员会在02分围根据具体情况自主赋分。3.3商务标评审 满分B=40分 投标人应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规定,在标准收费20%浮动围进行报价,即:规定的标准计价80%投标报价规定的标准计价120%。否则该报价为0分。以入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

48、时得满分40分;与该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4分,每减少1扣4分,扣完为止。增减不足1%时,按插值法计算。B=40-|T-P|P1004。T:有效投标报价。P: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3.4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A+商务标得分B。3.5 特殊情况的处理1.评标过程中,按插入法计算,最终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投标报价,此项得分高者为第一名。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比较技术标得分,若得分仍相同,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3.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进行评定。4

49、.未尽事宜以现行招标有关规定为准。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GF 2000 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设计 证书 等级:发 包 人: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46 / 47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当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以下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与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 本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1.5 中标通知书1.

50、6 设计人投标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与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与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与文件序号资料与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与文件:序号资料与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费方法与标准计算设计收费基准价,单项工程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设计费的支付

51、:设计人完成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审图公司完成图纸审查和优化设计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设计费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0%,剩余10%在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完结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完毕。设计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或承兑汇票。设计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为:账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设计人在领取当期款项前应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等额发票交予发包人。如果设计人未提交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款项,所提供的发票应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第六条 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容,在规定的时间向设

52、计人提交资料与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与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与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与文件时,设计人应调整工作计划并按要求予以完成。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与交通等方便条件。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与文件不得擅自修

53、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1.6 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对设计成果中的某一部分或全部进行包括以书面形式在的深化解释或阐述。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对整体设计理念和思路进行阶段性汇报。6.1.7 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对不满足发包人以与设计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就整改工作发包人无需另行费用。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标准、规程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6.2.3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

54、定的容、进度与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与文件。6.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与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围的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与文件,负责向发包人与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6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围、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有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所提交资料因时效性或其他因素而导致无常应用,以至于设计人必须对设计作出全面修改或

55、返工的,设计人应无条件的予以修改或返工,且不再要求发包人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费用。6.2.7设计人应确保为发包人加晒的图纸均为最终定稿版本,不是已经作废的图纸或最终定稿前版本图纸。设计人承诺对违反本条款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当完全责任。6.3 设计方案应得到业主认可。6.4 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业主紧密配合,业主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承受政府相关部门审查。6.5 设计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的车船或机票费、住宿费、餐费等由设计人承当。6.6 如果由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平常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

56、视两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6.7设计人应与时回复审图机构提出的意见,并根据审图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当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

57、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与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承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它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设计人应予支持。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

58、买。本合同规定设计人交付施工设计图份,其中精装归档份。8.3 本工程设计资料与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当。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当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当本合同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与时协商解决。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与时

59、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与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 、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1 补充合同条款:8.11.1设计成果与提交时间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设计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所有提交成果按照设计任务委托书所列的要求以与形式提交。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按实际需求提供纸质版成果文件和电子版成果文件(电

60、子版成果文件不得加密,且应与纸质版成果文件一致)设计人交付成果文件地点:市长安区建设局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文件,其归发包人独自享有。8.11.2设计服务基本要求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包含项目总体和单体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方案外出考察、设计方案的审查与评审、规划部门报建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优化、设计交底、跟踪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设备运行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承当方案设计与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设计和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承当外出考察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该项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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