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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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县长街镇大园山山塘全面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力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交易登记号编号:17GC060109)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六月ZB2017016 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力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1第1章招标公告2第2章 投标须知6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144 投标165 开标16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20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21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23附

2、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4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25附表四:开标记录表26附表五:中标通知书27第3章 评标办法28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51 一般约定352 发包人义务363 监理人364 承包人365 材料和工程设备38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88 测量放线38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911 开工和竣工(完工)3912 暂停施工4013 工程质量4014 试验和检验4015 变更4016 价格调整4117 计量与支付4218 工程验收43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4320 保险4422 违约4524 争议的解决4525 合同类型45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另行成册)52第二卷53第6章

3、 图纸(招标图纸另附)53第三卷54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54第四卷100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100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第一卷 第1章 招标公告交易登记号:17GC0601091.招标条件 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力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宁海县发改局以宁发改投资20178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委托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

4、治理宁海县力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盖仓村,建设总面积351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田间道路。新建进水渠8587m,新建排水沟1744m,新建进排水渠977m,涵管埋设628,新建泵房1座;维修碎石路面干道5924m,砼硬化干道314m,新建机耕坡132处等。本工程类别为水利工程三类。招标范围:新建进水渠8587m,新建排水沟1744m,新建进排水渠977m,涵管埋设628,新建泵房1座;维修碎石路面干道5924m,砼硬化干道314m,新建机耕坡132处等。本工程预算造价约498.1026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200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 本次招标

5、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6月19日10 时00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7月14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5.2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6、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8.投标保证金:8.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8.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8.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8.4保证金金额: 玖 万元8.5递交截止时

7、间:2017年7月14日8:00时前实际到帐。8.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9.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力洋镇 地 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 电 话:13586808150 电 话:0574-65065310 传 真: 传 真:0574-65581635 邮 编: 邮 编:315600 联系人:葛文武 联系人: 叶圆圆 投标人

8、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项目负责人为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

9、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2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项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4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三其它1投标人的“三类人

10、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2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2号,投标人需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填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11、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信息。(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3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4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7年2月、3月、4月)。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

12、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不同的人员担任。项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第2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内联系人:葛文武电话:1358680815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联 系 人:叶圆圆电 话:0574-650653101.1.4项目名称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力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盖仓村1.1.6现场管理机构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

13、府 1.1.7设计人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招标范围新建进水渠8587m,新建排水沟1744m,新建进排水渠977m,涵管埋设628,新建泵房1座;维修碎石路面干道5924m,砼硬化干道314m,新建机耕坡132处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招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

14、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时间: / , 召开地点: / 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1.12偏离 允许 不允许2.2质疑、澄清、修改、答疑投标人在2017年6月28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17年6月29日1

15、6时30分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答复,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3.1.1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3.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4 日 9时00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 玖万元5、递交截止时间:20

16、17年7月14日8: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

17、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1.1包装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18、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出席开标会议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必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签到册上签到。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进浙施工企

19、业的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个数1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包含民工工资保证金2%)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9.5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20、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

21、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类似项目/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形式)份数: 1 份 格式:与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excel格式,密封在投标文件中。10.3其他补充一1、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7份副本(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份,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提交给招标人4份)。2、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签定合

22、同,否则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进场施工:中标单位须自签订合同日起12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否则终止合同,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4、中标单位须解入足额的履约担保。5、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业主、监理单位和县农综办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否则按照延误工期计算。6、业主单位对项目班子成员进行上岗考核。若项目班子成员到位情况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作违约,没收其全额履约担保,并报相应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投入的施工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不相一致的视作违约,没收其全额履约担保,并报相应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8、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否则视作无效,

23、按相关规定处理。9、一经发现投标文件中所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有虚假情况,立即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应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10、承包单位若拖欠工程建设的人工工资,则县农综办有权扣除工程款或履约担保用于支付拖欠的人工工资,扣除的办法为1.2倍拖欠的人工工资。11、安全保险费支付办法:施工单位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保险,保险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可以凭保险发票在竣工结算时由业主支付,但报帐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12、按照设计桩号提供竣工图和工程决算。13、中标单位必须在工程属地设立工程项目部。10.4原件提交1)“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评标

24、时应对信息进行复核,以投标截止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为准。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经“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下载打印件。3)与评标有关的原件应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八、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注原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封套外列明清单(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粘贴于封套外,另一份用于原件核对)。注其中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该原件的复印件中企业基本信息应与“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和“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公示信息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5、10.5招标人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782885(大写: 肆佰柒拾捌万贰仟捌佰捌拾伍 元)(其中业主掌握使用部分未下浮)10.6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同等金额的担保金,担保金采用银行汇款。10.7评标结果公示期限3天10.8招标文件的有效性招标人上传的招标文件与经备案的纸质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10.9招标重要提示1.业主不设奖励基金2.项目班子成员到位情况:每月不少于25天。3.料场由中标单位自行选择;4.投标文件中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

26、备表中必须要有发电机组,否则视为无效标。5. 项目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到位的,按每人每天3000元处罚。10.10资料及席位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贰佰元的资料费。 投标人须知的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

27、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资格

28、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29、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

30、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质疑、澄清、修改、答疑2.2.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2

31、.2.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以取得与投标、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必要信息。2.2.4招标人答复内容须经宁海县农综办和宁海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授权委托书(如有)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投标保证金 (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打印的凭证为准)五、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

32、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原件的复印件九、其他资料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33、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

3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35、 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36、表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标记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所投工程名称和交易登记证编号;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37、。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38、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出席开标会议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的,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

39、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必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签到册上签到。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所投标书不予开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是否在场,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对; 宣布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

40、有关人员姓名;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者后开启);(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7)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2.2 不予启封或唱标的情形(即使已启封或唱标仍然无效):投标人代表在身份验证结束前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按本章前附表5.1条出示齐全的身份验证资

41、料的。在身份验证结束前未能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或投标报价大写书写不规范的。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投标人未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投标文件未提供一正一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工期、未说明工程的质量目标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唱标无效的情形。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

42、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

43、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7.1.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7.1.3 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

44、,招标人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7.1.4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报县水利局按宁海县水利建设工程不良行为暂行追究办法进行再次查实,同时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在建工程、不良行为及行贿犯罪纪录档案进行查询,发现有在建工程、不良行为及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中标资格。7.1.5 出现本章7.1.2项7.1.4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7.2 中标通知7.2.1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7.3

45、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46、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7.4.3 如需办理合同公证,公证费用有合同双方各自承担。7.4.4 根据关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廉政合同管理的通知(试行)甬水建20146号文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代表和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工程合同时,须同时签订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见附件)。项目法人不按规定签订、执行廉政合同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法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中标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廉政合同的,项目法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止或拒签工程项目建设合

47、同。中标单位不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经查实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参建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不良行为公示。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廉政合同有关规定,足额追缴中标单位及其连带责任人的廉政保证金。具体执行关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廉政合同管理的通知(试行)甬水建20146号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否决

48、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

49、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

50、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

51、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 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2、;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6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53、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形式)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1份,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10.3其他补充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

54、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原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封套外列明清单(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粘贴于封套外,另一份用于原件核对)。10.5招标人最高限价招标人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风险担保金。风险担保金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确认、发包人同意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0.710.10 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

55、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 年 月 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本格式。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的内容合并发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56、。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25附表四:开标记录表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力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表格格式。附表五:中标通知书中 标 通 知 书 : 于 年 月 日 时公开开标后,已完成评标和中标公示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基本情况见下表),请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年月日时前到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工程名称中标价(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工程发包内容概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证书号技术负责人证书号施工员证书号质检员证书号安全员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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