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送审版)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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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秀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报告目 录目 录I1 总则31.1 评估由来31.2 评估内容31.3 评估范围31.4 评估目的41.5 评估时间范围41.6 评估编制依据42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72.1 秀山县环保“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要求72.2 国家、市级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本地区的要求82.3 秀山县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情况及总体成效102.4 秀山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组织安排情况133 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评估143.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完成情况及数据来源143.2 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实施成效153.3 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实施成效183.

2、4 大气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实施成效193.5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经验与问题194 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评估204.1 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改善情况及数据来源204.2 水环境质量改善进展任务的实施成效214.3 大气污染综合控制的任务实施成效224.4 土壤环境保护的任务实施成效234.5 生态保护和监管任务的实施成效234.6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255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评估275.1 主要风险防控指标完成情况及数据来源275.2 风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成效275.3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任务的实施成效285.4 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的实施成效285.5 固

3、体废物安全处置任务的实施成效295.6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成效305.7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经验与问题316 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情况评估326.1 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的实施成效326.2 农村环境保护任务的实施成效326.3 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成效356.4 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经验与问题377 规划政策措施实施评估387.1 政策落实、配套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及数据来源387.2 主要政策措施实施与地方特色政策创新情况407.3 政策措施实施存在的经验和问题418 意见与建议428.1 对环保规划五年评估工作的意见与建议428.2 对环

4、保“十三五”规划的意见与建议42II1 总则1.1 评估由来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2011年,秀山县编制了秀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是全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十二五”以来,秀山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

5、015112号)、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8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553号)的要求,为做好重庆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结合重庆市秀山县生态环境特征和国家、重庆市及秀山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编写本评估报告。1.2 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主要为秀山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和重庆市环保“十二五”规划对秀山县有特别要求的实施情况的评估。1.3 评估范围重庆市秀山县评估范围包括秀山县行政辖区,面积为2453.3

6、7平方公里,包括3个街道、18个镇、6个乡,涉及267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规划范围边界东临湖南省龙山县、保靖县、花垣县,西南连贵州省松桃县,北接酉阳县。1.4 评估目的一是评估“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的执行情况,重点评估秀山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完成情况。二是为做好重庆市“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提供支撑,夯实重庆市及秀山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基础;三是分析规划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划下一步实施的重点和思路,提出落实各地规划实施责任和强化规划执行的机制与政策建议。四是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1.5 评估时间范围评估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

7、0月31日。1.6 评估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11)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

8、订);(12)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13)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环发201258号);(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15)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环发2007165号);(16)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17)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18) 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07-2020年)(2007年);(19) 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20)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

9、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82号);(21)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22) 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地级以上城市)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发201242号);(23)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4)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25) 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8号);(26)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27)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1

10、4年深化);(2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府发201113号);(2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府发2011102号);(30)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3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府发2011109号);(32)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12号);(33)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553号);(34)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35) 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11、污染防治管理办法;(36)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2年局部修改;(3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39) 秀山县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62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2.1 秀山县环保“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要求1、在环境规划目标上,秀山县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其环保“十二五”规划按2013年、2015年分阶段提出了阶段目标和总的目标,并从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控制目标值、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2、目标值。(1)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秀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控制目标见表2-1。表2-1 环境质量控制目标表类别指标2015年水梅江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类以上溶溪河干流水质总体达到类以上平江河干流水质总体达到类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90大气日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频率(%)90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54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贝)65固废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8090辐射辐射水平电磁辐射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限值范围内;电离辐射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13、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达到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达到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2、在规划的主要任务上,秀山县在重庆市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并提出了实施“碧水行动”、“蓝天行动”、“绿地行动”、“宁静行动”、“环境安全行动”、“环境保护能力行动”等六大环境保护行动,以确保水环境安全、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修复生态功能、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环境监管水平。3、在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上,秀山县环保“十二五”规划结合国家及重庆市要求,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及任务,提出了针对性的重点工程。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

14、程、电解锰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工程、酉阳秀山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太阳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4、在保障措施上,秀山县环保“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政策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及技术保障的相关措施。2.2 国家、市级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本地区的要求2.2.1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本地区的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在实施区域环境保护战略、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对西部地区做出了相应要求。具体

15、为:“实施区域环境保护战略。西部地区要坚持生态优先,加强水能、矿产等资源能源开发活动的环境监管,保护和提高其生态服务功能,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以中西部地区县级和部分地市级监测监察机构为重点,推进基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提高环境监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市、县两级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环境监管人员培训。”除此之外,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均为对国家及各区域环境保护的原则要求,未对秀山县做出具体的要求。2.2.2 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本地区的要求根据重庆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在生态功能区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等方面对西

16、部地区做出了具体要求。除此之外,均为对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保护的原则要求,未对秀山县做出具体的要求。具体为:1、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包括酉阳、秀山;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植被恢复,突出水土保持,增加森林覆盖率,强化水文调蓄功能。2、重庆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的要求重点防控区域:主要为秀山县(溶溪镇、石堤镇、清溪场镇、官庄镇、宋农镇、溪口镇、妙泉镇、膏田镇、孝溪乡)等7个区县。其中巴南区(花溪镇、界石镇、鱼洞街道和安澜镇)、大足县(龙水镇和邮亭镇)、秀山县为国家级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重点规划单元。2013年前完成128家涉重

17、金属污染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其中秀山县涉及的企业有:秀山望明锰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鑫辉三角滩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秀山县溶溪瑞兴电解金属锰厂、秀山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亚美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龙洞沟水银厂、秀山宝精锰业有限公司、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重庆天雄锰业有限公司。完成重庆市巴南区华利制版厂等20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停产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其中秀山县涉及重庆市亚美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龙洞沟水银厂等2家企业未建处理设施。2011年前完成涉重金属排放区县(自治县)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水、气、土壤监测资质建设。2012年前完成6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

18、县和9个重点防控企业所在区县重金属特征污染因子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此外,根据重庆市节能减排目标要求,2011年度秀山县COD、氨氮、SO2、NOX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度目标为6162.7吨/年、626.94吨/年、5628吨/年、2851.5吨/年;2012年度秀山县COD、氨氮、SO2、NOX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度目标为6070.3吨/年、613.78吨/年、5459吨/年、2762.96吨/年;2013年度秀山县COD、氨氮、SO2、NOX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度目标为5967.3吨/年、600.78吨/年、5294吨/年、2675.96吨/年;2014年度秀山县COD、氨氮、SO2、NOX等主要污染物的

19、年度目标为5885吨/年、595吨/年、4945吨/年、2533吨/年;2015年度秀山县COD、氨氮、SO2、NOX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度目标为5885吨/年、589吨/年、5120吨/年、2438吨/年。2.3 秀山县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情况及总体成效为促进秀山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秀山县通过对国家及重庆市环保“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内容进行识别分析,并结合秀山县县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对规划进行目标、任务及工程内容进行分解。以此在结合国家及重庆市环保“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的基础上,2011年,秀山县委托科研单位编制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用于指导秀山县科

20、学发展。1、组织规划到位,环保“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秀山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秀山县环保“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环保“十二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县政府迅速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召开了秀山县实施环保“十二五”规划动员会,对实施环保“十二五”规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是实施环保“十二五”规划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各项目标

21、任务按期完成;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2、结合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要求,贯彻落实环保“十二五”规划。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要求,2013年9月30日,秀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秀山府发201327号),将环保“五大行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2013年10月21日,县政府专题召开了环保“五大行动”工作

22、推进会,县环保局、县农委、县水务局等3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就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提出了详细的工作措施。目前,各牵头责任单位正在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五大行动”2013年度工作任务。3、秀山县通过扎实推进环保“四清四治”,确保辖区污染源环境监管全覆盖。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秀山自治县环境保护“四清四治”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细化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4、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县域环境安全。深化和巩固锰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对全县涉锰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实行企业过境河流上下游水质监测管理。扎实抓好应急

23、管理工作,制定了秀山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了秀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性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此外,在县域内全面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5、强化涉重金属、固废、危废及辐射、放射源的监管。对县内电解锰生产企业产生的铬泥进行统一收贮管理。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报告及培训制度,医用单位类射线装置均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涉污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建档,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对企业持证

24、排污逐一监管。6、加大对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工作,同时明确将环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情况、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等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内容。7、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下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目标任务分解,纳入考核当中。总体来说,“十二五”期间,秀山县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秀山县环保“十二五”规划这一总纲领,严格环境准入,深入开展污染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大对环保工作力度,各国控断

25、面及干流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均达到规划目标;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及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无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区域环境质量良好。2.4 秀山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组织安排情况1、秀山县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553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规定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保“十

26、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安排,为及时进行工作安排,以促进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要求。县政府于2015年9月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秀山县开展环保“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动员会,收集基础数据、资料,征求县各部门意见,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秀山县委托技术咨询单位进行技术支撑、配合,进行资料收集、数据整理、文稿编制、反馈修改等,编制重庆市秀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报告;3、广泛征求秀山县各部门意见,及时反馈到评估报告当中,使评估工作切合秀山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413 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评估3.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完成情况及数据来源秀山县2011年2015年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

27、目标完成情况见表3-1,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见表3-2。表3-1 2011年2015年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表项目目标要求实际完成目标完成状况2011年COD年度目标6162.76162.7圆满完成氨氮年度目标626.94626.94圆满完成2012年COD年度目标6070.36070.3圆满完成氨氮年度目标613.78613.78圆满完成2013年COD年度目标5967.35967.3圆满完成氨氮年度目标600.78600.78圆满完成2014年COD年度目标58855884.48圆满完成氨氮年度目标595591.44圆满完成2015年COD年度目标58855685圆

28、满完成氨氮年度目标589528圆满完成表3-2 2011年2015年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表项目目标要求实际完成目标完成状况2011年SO2年度目标56285628圆满完成NOX年度目标2851.52851.5圆满完成2012年SO2年度目标54595459圆满完成NOX年度目标2762.962762.96圆满完成2013年SO2年度目标52945294圆满完成NOX年度目标2675.962675.96圆满完成2014年SO2年度目标49454940.97圆满完成NOX年度目标25332530.22圆满完成2015年SO2年度目标51204791圆满完成NOX年度目标2438243

29、0圆满完成3.2 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实施成效“十二五”实施以来,秀山县通过大力加强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大了对有色、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6号、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5号、第44号、第46号公告),2011年2013年秀山县淘汰落后铁合金产能14.8万吨、水泥35万吨,完成各年度淘汰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秀山县2014年、2015年无淘汰落后产能

30、目标任务要求。秀山县“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见表3-3。“十二五”期间秀山县通过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加快了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表3-3 秀山县“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铁合金、水泥产能情况表序号行业企业名称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产能(万吨)淘汰时间1铁合金秀山兴源矿业公司6300千伏安矿热炉222011.82水泥秀山县石耶水泥厂机立窑3.211米2和2.29米1252011.73铁合金秀山磊鑫电化厂6300千伏安电解锰生产线1条;200立方米化合桶2个;4400千伏安电解锰生产线1条;1600千伏安电解锰生产线1条;180立方米化合桶5个1.

31、22012.94铁合金秀山新峰锰业有限公司6300千伏安电解锰生产线2条;200立方米化合桶4个;150立方米化合桶2个12012.65水泥秀山县华兴水泥厂机立窑311米1102012.86铁合金重庆鑫辉三角滩锰业有限公司(益立矿业)6500千伏安、32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各1台12013.127铁合金秀山县宋弄锰业有限公司5500千伏安、48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各1台12013.128铁合金重庆市秀山县锰业制品厂35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2台,10000千伏安1台12013.129铁合金秀山金星特种锰业有限公司63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1台、250立方米化合桶9个12013.1210铁合金秀山县

32、长江电解锰厂54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1台、150立方米化合桶5个0.52013.1211铁合金重庆市秀山县鑫发电解锰厂4000千伏安、30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各一台12013.1212铁合金秀山望月锰业有限公司48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2台、150立方米化合桶7个0.62013.1213铁合金秀山宝精锰业有限公司53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2台、150立方米化合桶6个12013.1214铁合金秀山恒丰锰业有限公司60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1台、200立方米化合桶4个12013.1215铁合金秀山县溶溪瑞兴电解金属锰厂42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1台、180立方米化合桶2个0.52013.1216铁合金重庆

33、益立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2台、40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1台,200立方米化合桶8个12013.1217铁合金重庆是鑫翔达锰业有限责任公司6000千伏安整流变压器1台、170立方米化合桶4个12013.11同时,秀山县通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引导、管理、指导、培训和宣传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企业实施、经委组织协调、环保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在全县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的机制。按照“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依法促进和推动”的原则,秀山县加快推行了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并充分依托如秀山锰产业协会等各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

34、核,对重点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秀山县主要开展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节能改造为手段,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淘汰落后产能,突出资源节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三废”利用,大力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中,使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目前,秀山县建立起秀山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使工业企业得到集聚发展,围绕锰矿等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逐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效益明显,并逐步建立城乡商贸网络。同时,将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融入农业发展中,根据生态农业特色产

35、业强区强镇强村精神,积极培育生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并通过开发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新品,大力发展旅游产品及农产品为一体的加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并设立12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改、循环经济项目和年节标煤2000吨以上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积极支持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二)围绕低碳项目招商,加快两大园区建设。两大园区要按照“五个一体化”(即: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要求,开展园区规划建设,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围绕低碳项目招商引资。积极打造“五个低碳循环平台”(即:能耗监测调控、污水集中处置和再生水回用、工业废弃物回收-加工

36、-再生利用、绿色照明推广和应用、集中供能),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三)坚持循环发展之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是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锰渣、汞渣、炉渣、废气、废水回收再利用研发,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餐厨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电子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三是开展资源综合认定工作,兑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四是加大税收、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新能源、再制造、农产品加工等循环经济发展。此外,秀山县非化石能源主要仅为水能,无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其它

37、可再生能源。2015年秀山县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约为7.1%,未达到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的要求”。3.3 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实施成效“十二五”实施以来,秀山县将六价铬、总锰同时纳入水体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秀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8月21日竣工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能力为1.2万吨/日。秀山县在“十二五”期间无新、扩建污水处理厂。此外,目前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处理规模为0.25万吨/日,预计在2015年后两个月可能投产;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65.3公里。同时,推进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秀

38、山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8月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对出厂水COD、氨氮、出水流量进行在线监控,监控数据直传重庆市环保局监控信息中心,并于2010年9月通过出厂水水质水量在线仪表专项验收,2010年10月14日通过市环保验收(渝(市)环保2010114号文);秀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运往秀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秀山县2014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有31个,并均全部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染贮存设施的比例达到100%。此外,推进秀山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建设等。通过以上措施,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39、排放量。3.4 大气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实施成效秀山县无火电行业及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的燃煤机组;无钢铁及煤化工行业;无石油石化、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工业窑炉;也无新建、扩建水泥行业;无新建燃煤锅炉。但已对重庆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2500t/d)已经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秀山县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为1131台,目前已淘汰“黄标车”1122台,淘汰比例约为99.2%,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要求。秀山县对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符合相应标准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全县所供应的燃油全部符合相应品质标准

40、和要求。同时,主要通过调整产业空间合理布局,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加大“关、停、并、转、迁”力度,加强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巩固并扩大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城市烟尘控制区,加强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广天然气管网的清洁能源工作等。通过以上措施,加大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的减排力度。3.5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经验与问题从秀山县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进展来看,主要的经验有围绕地区(秀山县)实际情况及国家、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研究措施,全力推进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三大减排举措”,以使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41、。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秀山县未对城市污水未进行再生利用;2、未开展对重庆市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秀山三磊天运水泥有限公司的新型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3、秀山县目前使用的燃煤锅炉为生活用,大多未进行脱硫设施建设、改造。4 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评估4.1 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改善情况及数据来源目前,秀山县有酉水河大溪段面、酉水河高桥段面、钟灵水库库心、钟灵水库出口和茶洞河洪安段面等五个地表水国控断面,2015年无劣V类水质断面。秀山县2013年201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情况见表4-1。表4-1 秀山县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情况表地区地表水国控断面名称所属水系属性(河流/湖库)2013年水质

42、级别2014年水质级别2015年水质级别预计秀山县酉水河大溪段面长江水系湖库类类类酉水河高桥段面长江水系河流类类类钟灵水库库心长江水系湖库类类类钟灵水库出口长江水系湖库类类类茶洞河洪安段面长江水系河流类类类溶溪河溪口断面(2014年已取消)长江水系河流劣类类/龙潭河妙泉入口断面(2014年已取消)长江水系河流类类/由上表可知,2015年秀山县县境内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均好于类,且水质略好于2013年监测结果。2010年、2014年和2015年全年SO2、NO2、PM10年均浓度监测结果见下表。目前,秀山县未开展环境空气PM2.5监测。根据2010年、2014年和2015年全年SO2、NO2、

43、PM10年均浓度监测结果可知,2014年及2015年预计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改善。表4-2 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名称2010年(微克/立方米)2014年(微克/立方米)2015年预计(微克/立方米)SO2NO2PM10PM2.5SO2NO2PM10PM2.5SO2NO2PM10PM2.5重庆市秀山621790/271862/251957/4.2 水环境质量改善进展任务的实施成效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上,“十二五”期间,秀山县完成了对总计服务人口有30余万人的钟灵水库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审批工作,并设置有梅江河老鹰岩水

44、厂水源地做为备用饮用水源地;巩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市政生活排污口、工业污染源、船舶污染整治工作;加强了对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监测的比例达到100%,并制定了秀山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此外,在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上,秀山县共设置2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源11个,水库型饮用水源7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指标33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4项、补充项目5项和水位、叶绿素a、透明度和电导率4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钟灵水库监测断面每月监测一次

45、,乡镇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并在水源地设置了界碑、标识,划定了区域管护责任人,对违法违章建筑及排污口进行了拆除和取缔。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秀山县属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范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目标有秀山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秀山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秀山石耶镇、溶溪镇、龙池镇、石堤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洪安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等8个,2015年预计建成7个,在建1个,则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率为93.75%。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全力推进锰产业结构调整、电解锰企业整合工作,并着重对电解锰企业加强监管。2

46、011年通过对18家电解锰企业渣场进行了防渗处理和封场,37家矿山企业修建了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规范了矿石、尾矿库的堆存,对83家锰粉加工厂的生产线实施了关闭,县域地表水水质得到了改善;2012年,规划将秀山县电解锰产能进行重新布局,生产企业由现有的18家减少至7家,布局点由现有的18个减少至9个,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4.3 大气污染综合控制的任务实施成效“十二五”实施以来,秀山县主要通过调整产业空间合理布局,巩固并扩大城区烟尘控制区,秀山县无20蒸吨(含)以上的燃煤锅炉,通过加强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广天然气管网的清洁能源工作,其中城区中小型工业锅炉均全部改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

47、源。秀山县结合“五城同创”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大力加强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及道路等扬尘控制。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把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更明确。并制定详细的措施,任务分解到人。为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将各施工项目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在建工地下发关于扬尘治理整顿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了扬尘治理达到整治要求。主要工作措施:1、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扬尘整治认识是关键,投入是保证。使施工项目部必须购买移动冲洗设备、建造沉淀池、场地硬化。2、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出入工地的土方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后方可出场。装车后,车辆大厢盖必须盖平方能驶离工地。对易产生扬尘

48、的部分建筑渣土装运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必须进行喷水处理。车场进出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配有专业的保洁工,负责打扫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保湿,以便对整个场地进行扬尘控制。3、在“十二五”期间,秀山县开展了创建扬尘污染控制示范街道工作,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通过队伍整合,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全天不间断执法巡查的积极措施,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工地扬尘污染、乱倾乱倒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了对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秀山县城区内扬尘污染突出的现状。辖区内施工工地建筑土方开挖基本规范,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得到有效遏制,乱倾乱倒基本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明显

49、好转。4、在加大依法管理的基础上,调动环卫所加大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力度,对街道路面采取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扬尘污染,有效提升了大气和环境质量。此外,秀山县已开展臭氧(O3)监测。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强化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同时,每年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4.4 土壤环境保护的任务实施成效秀山县依据重庆市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及污染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制度等相关要求,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并要求将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当中,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已经制定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

50、估等相关制度。“十二五”期间,已完成全县污染场地调查工作,建立起相关档案资料,但无污染场地再利用的情况及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4.5 生态保护和监管任务的实施成效在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十二五”实施以来,秀山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方面,秀山县属于武隆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报告的函(渝环函201433 号)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发关于成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413 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

51、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秀山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要求,县国土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经信委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考核标准完成了资料报送及相关数据的收集、审核工作,填报数据做到了规范、可靠、准确。领导小组完成了自查报告编制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2、在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与评估工作开展方面,秀山县不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秀山县设有太阳山自然保护区1处,设立时间为2005年,为重庆市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与2010年自

52、然保护区面积比例为100%。委托了西南大学、重庆自然博物馆等科研单位对辖区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基础调查与评估工作,形成了重庆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3、在国家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开展方面,秀山县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和行动计划原则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并考虑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邀请相关单位和高校的专家学者来秀考察,努力解决秀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有效地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县级相关部门发展规划衔接。4、在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监管工作开展方面,秀山县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是

53、场地噪声、现场扬尘、建筑垃圾、土地污染、取弃土场的处理、植被等生态保护等。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少建设对自然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书作为前置条件,并要求开采企业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督促矿山开采企业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设计对矿山环境进行修复。日常生产中,必须具备和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方能进行生产。此外,秀山县落实了一名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每年均对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执行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管,并督促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5、

54、就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方面,为保证矿山在闭坑后有资金进行环境修复,秀山县于2008年起建立了矿山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缴存保证金。小型矿山在矿山服务年限内缴存150万元,中型矿山缴存200万元,逐年上交至财政指定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账户上。截至2015年10月,全县缴存保证金7800万元。其中,用于矿山植被恢复1700万元,矿山地质灾害移民搬迁3500万元,矿山河道整治2600万元。全县锰矿山投入环保资金621万元。4.6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的进展来看,主要的经验有针对秀山县处于“锰三角”地区的特点,通

55、过全力推进锰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电解锰企业整合工作,并着重对电解锰企业加强监管,以逐步解决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秀山县结合“五城同创”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大力加强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及道路等扬尘控制。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水泥行业未进行除尘设施改造。2、秀山县还未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工作。3、秀山县还未开展土壤环境监管工作,无污染场地再利用的情况及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5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评估5.1 主要风险防控指标完成情况及数据来源根据调查统计,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5年间重庆市秀山县未发

56、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5.2 风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成效秀山县将武陵锰业、德宏化工、杰义化工、金星硫酸分厂、武陵兴旺化工、县垃圾填埋场、龙洞沟水银厂、亚美欧汞矿等8家企业列入了市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系统,本级建立了重金属、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数据库,但未建立单独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风险源数据库。“十二五”期间,秀山县按要求对全市重点风险源管理系统内8家企业进行了数据调查和更新,并及时完成了系统填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当中也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企业特征污染物等均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县环境监察大队也定期对区域重点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频率约为

57、300人次/年。秀山县通过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危化品生产及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放辐射源使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等重点行业进行拉网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存在的隐患立即督促整改,杜绝隐患死角,全年未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县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秀山县以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为抓手,探索出了一条以“预防”促“安全”的新路子,通过监察总队应急处的现场指导,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率先实现了环境应急预案的“简化”、“实化”、“数据化”、“图解化”。此外,在县域内全面开展了整治违法

58、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等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且,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已作为秀山县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秀山县人民政府印发秀山县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220号)。建立了环境应急救援机制,环保与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签署了应急联动协议,以及建立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5.3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任务的实施成效秀山县涉辐单位主要涉及医院,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基本信息、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数据信息与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

59、和涉源单位安全与防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辖区内各辐射技术利用单位基本建立健全了放射装置规章制度,设置有警示标志和管理工作台账,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辐射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和培训制度。并要求各辐射工作单位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了污染事故的发生。5.4 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的实施成效“十二五”实施以来,秀山县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涉重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制度要求,加大防控力度,加快重金属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合理调整电解锰等重金属相关企业布局,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禁止在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

60、项目。秀山县2015年重金属汞、铬、砷的排放量分别为0、58.54kg、20kg,相比2007年分别降低100%、19.8%和30.1%,达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削减15%的要求。建立起了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制定了重金属督查检查制度,以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秀山县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5个,2014年已完成4个,2015年预计将完成13个,在建2个,则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为86.7%。对重点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但由于“十二五”期间,在对电解锰企业开展产业结构调整、综合整治,部分企业常处于整治停产当中,未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此外,“十二五”期间,

61、秀山县推进实施了秀山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建设。定期对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开展监测。5.5 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任务的实施成效“十二五”实施以来,秀山县逐步加强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尤其是对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得到加强,逐步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杜绝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建立起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见表5-3。表5-3 秀山县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表地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名称秀山县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含铬污泥(铬渣)秀山县天雄锰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秀山三润矿业有限公司秀山县溶溪瑞兴电解金属锰厂秀山新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益立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鑫翔达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秀山恒丰锰业有限公司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秀山金星特种锰业有限公司秀山县宋农锰业有限公司秀山益立贸易有限公司秀山宝精锰业有限公司秀山望明锰业有限公司秀山县长江电解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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