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高级专卖管理员考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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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件管理一、 辨别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层级:向所在地地市级或省级局提出申请,由地市级或省级局受理和审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审批并作出最终的行政许可决定。1 由省级局受理和审查,国家局审批:(1)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和加工业务。(2)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3)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4)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国外烟草制品拍卖业务,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罚没国外烟草制品

2、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2 由地市级局受理和审查,省级局审批:(1)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2)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外国烟草制品、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县级烟草营销单位。二、 不同类别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办条件:1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1) 有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2) 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的技术和设备条件;(3) 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4)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还应具备的条件:(1) 有生产烟草专用机械必需的技术条件、

3、自主或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以新型烟草专用机械进行申请的,样机应通过国家局的鉴定和验收;(2) 有生产烟草专用机械的设备条件,能保障生产的质量标准与水平;(3) 符合烟草专用机械生产布局的基本原则,有市场应用前景。2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1) 有经营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 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专业人员;(3) 符合合理布局的要求;(4)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办条件同上)三、 不同类别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办材料:1 新办许可证:(1) 新办申请表;(2) 企业成立的证明文件,烟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局批准企业成立文件;(3)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4)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5) 生产经营新型烟草专用机械的,提交国家局的样机鉴定或验收材料;(6)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 有效期内名称、住所、法人变化的(变更事项发生后30天内提出变更申请);许可范围需要变化的(提前申请);企业类型发生变化的(重新申办):(1) 变更申请表;(2)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3) 原许可证正副本;(4)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5)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 有效期届满后需延续的(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1) 延续申请表;(2) 原许可证正副本;(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 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停业前7日内提出申请):(1)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2) 许可证正副本;(3)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5 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的,提出恢复营业申请:(1)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2)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 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的,申请补办:(1)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2) 遗失或损毁证明;(3)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7 有效期内申请歇业的:(1)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2) 许可证正副本;(3)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四、 审查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

6、请:1 审查的内容:对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和办理程序规定有关申办条件的规定,进行初步实质审查,提出是否办理许可证的意见。2 审查的方式: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地市级或省级局认为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可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实地核实。五、 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1 审批的时限:受理机关应该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延长10日,将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听证、检验、检测的时间不算在规定

7、期限内。2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听证: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听证申请书,烟草专卖局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3 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六、 制作行政许可文书:1 申请类文书: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本人或代理人填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需经申请人确认。(1) 新办申请表:(2) 变更申请表;(3) 延续申请表;(4) 管理类事项申请表;(5) 听证申请书。2 告知及

8、相关记录类文书:(1)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内容,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2) 受理通知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复议机关为下达通知书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3) 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延长审批期限应进行内部审批,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4)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5) 注销决定书:分为被许可人申请歇业和被许可人出现特定违规行为两类,填写时应当引用法律、法

9、规、规章,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6) 责令变更通知书:被许可人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变更许可证的,填写此文书,告知被许可人变更许可证期限,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7) 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受理机关经办人员和申请材料提交人共同签字或盖章,一式两份,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章。(8) 听证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告听证会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举行听证7日前公示,一式多份,一份归档,其余对外张贴公示。(9) 听证权利告知书:一式多份,一份归档,其余送达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时提供听证申请书。(10) 听证通知书:听证会举行时间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内,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申请

10、人,一式多份,一份归档,其余送达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11) 听证笔录:记录听证会组织及现场情况(听证全过程)。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听证参加人签名。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名的,在听证笔录中载明情况。(12) 实地核查记录:被核查方需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在备注栏注明,本文书一份,烟草专卖局保存。(13)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直接送达(领取人签字)、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相关证明人签字确认)。本文书一份,烟草专卖局保存。3 内部审批类文书:受理审查表、依申请办理许可证审批表、依职权办理许可证审批表、延期办理审批表。(已实现信息化管理)4 其他类文书:封面、目录、封底。七、 归档行政许可卷宗:1 一次行

11、政许可涉及到的所有行政许可文书及相关资料汇编为一份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一份卷宗使用一个档案编号,档案编号由审批机关统一确定。2 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由受理机关保存,国家局或有条件的省级局建立电子档案。3 各办理机关应当在每年文书档案移交的规定时间内,将本年度的卷宗交机关档案部门统一保管。4 卷宗保管期限为卷宗建立之日起30年。八、 建立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基本信息档案:1 应定期开展辖区内的许可证持证户基本情况调查,从辖区总人口、流动人口比例、各类持证户数量、业态、月均总销量等方面,按“每证一案”的原则建立档案。2 在上述基础上,按持证零售户经营业态、月均销量、消费群体、守

12、法程度建立辖区内“个性化卷烟零售户档案”:(1) 找出经营业态为酒楼、宾馆、歌舞厅、游戏厅、电话亭、加油站、风景区等特殊零售户,建立辖区“特殊群体卷烟零售户档案”;(2) 找出具有卷烟批发嫌疑、存在违法经营情况的持证户,按违法次数建立“重点监管持证零售户档案”,对于违法的,档案中要注明违法性质、数量、品牌、来源、处理情况等信息;(3) 调查辖区内无证户分布、外来无证户籍贯等情况,按季度编制“卷烟无证经营户档案”,详细记录经营品牌、进货渠道、月销量、是否卖假烟、非烟、走私烟等情况。九、 辨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1 下列情形,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情

13、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1) 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2)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的;(3) 在受理、审查、发放过程中,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4)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全的全部内容的;(5)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不发证理有的。2 工作人员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有下列情形的,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或超越法定职权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14、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发放,或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十、 辨别申请人或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1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或不予发证,给予警告。同时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2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3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4 被许可人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十一、 编制与归档证件报表:1 编制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完整、编制及时、流转保

15、密。2 报表的归档:(1) 归档范围:本单位许可证;准运证与个人携带证;检查证、督察证的办理、核发及其它统计报表资料。对报表形成有重要依据的其他原始凭证。(2) 归档时间: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报表资料,次年三月底前整理立卷,本部门建档保存备查;有规定需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任务完成后及时交档案室归档。(3) 归档要求:完整、真实、规范、科学、系统、合理、采用原件。(4) 阅档要求:查阅档案要办理手续,外借需分管领导同意,阅后归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污损、抽动;专人科学管理。市场管理一、 日常市场检查计划的制定: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16、,明确检查方法、检查人员等内容,形成市场检查计划,再经过讨论和修改,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1 检查计划制定的依据:(1) 上级对专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2) 辖区卷烟零售市场的基本情况;(3) 辖区卷烟销量、品牌和价格波动状况。2 检查计划制定的程序:(1) 组织市场管理员讨论市场检查的内容和目标,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2) 专卖监督管理科综合各方面情况,拟定年度、季度的市场检查总体计划,报本级烟草专卖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稽查支队执行;(3) 稽查支队根据专卖监督管理科制定的年度、季度检查计划,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月、周检查计划,在报经专卖监督管理科审批后,下达中队执行;(4) 稽查中

17、队根据支队制定的月、周检查计划,制定每日市场检查计划,报支队批准后,下发市场监管员执行;(5) 市场监管员按中队制订的日检查计划,进行检查。二、 日市场检查计划的制定:在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辖区零售户经营情况进行制定,除日常市场监管外,还要监督卷烟营销、配送情况。1 检查目的要明确;2 检查时间要具体;3 检查对象要全面(包括持证户、无证户,且明确具体检查户数和重点检查户);4 检查内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情况;零售户有无违法经营行为;卷烟营销、配送情况;5 检查人员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专卖执法人员,并要确定一个负责人。三、 周市场检查计划的制定:结合上一周检查计划的执行情

18、况,分析总结上周市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来综合安排本周的市场检查计划,把重点村、重点户、重点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兼顾各项市场监管内容。四、 月度市场检查计划的制定:1 要充分考虑市场监管员分片区域和分管路线的划定;2 要尽量对本辖区零售户检查一遍;3 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经营户要重点监控;4 对重点户和屡查屡犯户增加检查频次。五、 季度市场检查计划的制定:1 市场稽查与内部监管相结合,确立检查市场重点,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 突出卷烟打假工作,把重点放在发现线索、查处案件、打击制售假烟网络上;3 根据零售户的营业时间合理安排市场检查时间,农村市场要特别注意农忙季节的时间安排。六、 年度市

19、场检查计划的制定:1 充分考虑上级局关于卷烟打假的工作部署,尤其应突出打击制售假烟网络的工作安排,确立新目标,制订新措施,将工作安排和部署具体贯彻落实到日常市场检查中去;2 要充分考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安排,加强对同级行业内企业的日常监管;3 要注重对零售许可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七、 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方案:1 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1) 适用、有效性原则;(2) 合理、先进性原则;(3) 及时、全过程原则;(4) 系统、全方位原则。2 联合执法机制:(1) 建立定期联席会、重大问题协调会制度;(2)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3) 建立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4

20、) 建立执法责任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度;(5)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具体要求。1 标题;2 署名;3 引语;4 正文:(1) 基本情况;(2) 对相关活动、相关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的部署安排;(3) 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方法。八、 联合执法检查权限的衔接:1 一般由烟草部门牵头,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2 包括烟草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衔接、烟草部门与工商部门的衔接;3 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涉嫌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烟草部门协调公安机关介入,做好证据保存和案件移送;4 案情复杂、疑难,性

21、质难以认定的案件,或需要司法机关参与配合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咨询或商请介入;5 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烟草部门应及时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通报,由工商依法进行处理。九、 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的应用:1 都是信息系统中零售户基本信息的组成部分;2 对于专卖管理员管好卷烟市场有重要作用;3 主要是为了实现对零售户的精细化管理。十、 违法信息与案件审理的应用:1 违法卷烟的源头不查明不放过,查明源头,堵塞漏洞;2 线索不查清不放过,查清线索,掌握违法分子活动情况和规律,打掉违法犯罪网络;3 卷烟去向不查明不放过,查清去向,认真进行跟踪。十一、 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的应用:1 从月进货总量上看,对

22、月进货量较大的零售户实施监控,有效解决零售大户的不规范经营和大户控制小户问题;2 从每次进货情况上看,对于进货量波动幅度大的零售户,列为重点管理监控对象。十二、 卷烟零售户业态信息统计:1 百分比法:说明某一种业态在整体中所占的份额、说明增加或减少的幅度和比例;2 平均数法:算术平均数、中位数(排序后计算)、众数;3 统计图表法。十三、 卷烟零售户业态信息分析:1 针对性原则;2 完整性原则;3 客观性原则;4 动态性原则。十四、 卷烟零售户业态信息应用:1 可以掌握卷烟零售业态,尤其是新型卷烟零售业态的发展变化规律:(1) 零售业态仍以食杂店为主,比例逐年下降;(2) 便利店、烟酒商店、超市

23、在卷烟销售中越来越重要;(3) 新型零售业态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传统零售业态引入新型零售业态,互相渗透。2 分析研究各类零售业态的经营现状,分析其在经营方面容易发生的问题,确定市场管理的方向和重点:(1) 超市商场业态:a) 经营现状:货源充足、资金雄厚、规模大、零售能力强,中高档卷烟为主,毛利率高,注重商业信誉。b) 存在问题:较少出现不规范行为,连锁店之间跨区域周转,低价促销,非法批发。(2) 烟酒商店业态:a) 经营现状:数量逐年增多,零售能力有限、毛利率低、对卷烟销售依赖性强。b) 存在问题:大户控制小户,非法批发,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渠道卷烟。(3) 食杂店、便利店业态:a) 经营

24、现状:是卷烟零售户的主体部分,中低档卷烟需求量大,依赖性不强。b) 存在问题:受大户控制,成为地下批发网络的零售终端,销售非法渠道的低档卷烟或假烟,存在无证经营现象。3 分析新型零售业态的发展变化对专卖管理的影响,并采取相应对策。(1) 新型零售业态的发展变化对专卖管理的影响:a) 对专卖辖区管理的方式提出了新课题;b) 烟酒商店的扩张给专卖管理带来新思考;c) 超市、烟酒商店促销、清理库存,对卷烟批发价格产生威胁,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d) 对烟草行业的市场批发商主导地位有潜在威胁。(2) 进一步加强对新型零售业态专卖管理采取的措施:a) 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引导、规范不同的零售业态;b) 引导

25、、规范、整合食杂店、便利店、娱乐服务类中小零售业态;c) 进一步规范内部经营行为;d) 加强零售许可证管理;e) 加强研究,及时掌握各业态变化。案件查办一、 情报利用方式:1 案件调查中的情报利用:(1) 从案到人方式;(2) 从人到案方式;(3) 从案到案方式。2 线索型情报的处置利用:(1) 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按立案程序立案调查;(2) 已立案调查的案件线索,及时传送给有关办案部门和人员;(3) 涉及外地的线索要及时传递给有关烟草专卖管理部门;(4) 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违法活动线索,要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5) 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大、价值高、时间要求紧的,立即组织力量查实情况,

26、采取措施,实行专案查破;(6) 线索反映对象属于日常关注对象,有重要价值的,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布置监控重点对象的活动;(7) 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较小、价值较小、时间要求较为宽松的,按层级管理和职责要求,由相应的专卖管理部门负责查实;(8) 对难以查证准确程度的线索,做好防范监控的前提下继续查证,在长时期内进行追踪,直至水落石出。二、 调查取证方案内容:1 确定调查人员:(1) 选定调查负责人;(2) 组织相应的办案力量;(3) 合理搭配人员;(4) 注意调查人员的回避。2 选定组织形式:(1) 根据参加办案机关的多少,划分为:a) 单独式:烟草部门抽调本机关人员组成调查组。b) 联合式

27、:纵向联合(烟草专卖内部上下级之间)、横向联合(烟草专卖与公安、工商等)。(2) 从组成结构式上,分为:a) 单一式:组成一个调查组(难度小的案件)b) 字母式:调查组下分设若干小组(难度大的案件)3 调查取证的内容:(1) 成立调查组;(2) 调查取证的内容;(3) 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4) 突发情况处置;(5) 纪律要求;(6) 任务完成时间。三、 调查取证方案制定:P48661 生产环节案件调查取证方案的制定:(1) 案件来源:举报等(2) 案件承办部门:牵头部门、协助部门;(3) 案件调查组负责人:稽查支队长(4) 案件调查组成人员:烟草、公安等;(5) 案情分析:(6) 重点检查

28、内容:抓获当事人、查获涉案物品、固定证据;(7) 执法装备:通讯器材、车辆等;(8) 工作分工和具体任务:人员安排、工作职责;(9) 检查适用程序:a) 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出示证件进入现场;b) 安排2人以上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准备各项手续(各类登记手续、摄像、照相);c) 现场查获后开具各项手续,取证并固定证据;d) 烟草专卖部门运回违法烟草专卖品,转到先行登记保存仓库;e) 控制涉案当事人,并将当事人带回烟草专卖局进行调查询问。(10) 取证注意事项:a) 对现场证据进行登记;b)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签字,当事人拒绝的,由相关证明人签字;c) 现场收集账册、记录等原始证据;d) 封闭的现

29、场内,专人清点,过程照相摄像;e) 如无法在现场清点登记而需要转移,对证据进行封存,当事人或证明人签字确认,过程摄像,人货不能分离。(11) 应急情况处置:针对暴力抗法、破坏执法车辆等问题,事先要有应急预案。(12) 调查纪律要求:a) 检查人员佩戴徽章、胸卡、出示执法证;b) 做好案情保密工作;c) 检查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当事先提出;d) 统一指挥、行动有序、计划周密、通讯畅通、任务清楚、保障有力、善始善终。(13) 检查前会议:宣讲检查方案、落实分工、强调纪律。(14) 预计完成时间:(15) 检查报告:案件调查组负责人3日内提交报告。(16) 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 运输环节案件

30、调查取证方案的制定:(1) 案件来源:举报等;(2) 案件承办部门:牵头部门、协助部门;(3) 案件调查组负责人:稽查支队长;(4) 案件调查组成人员:烟草、公安等;(5) 案情分析:(6) 重点检查内容:抓获当事人、查获涉案物品和涉案车辆、固定证据;(7) 执法装备:通讯器材、车辆等;(8) 工作分工和具体任务:人员安排、工作职责;(9) 检查适用程序:a) 分析涉案车辆行驶路线,请公安交警配合,在涉案车辆可能经过的路段设伏;b) 公安交警未参与设伏的,跟踪违法车辆,协调公安部门在各卡口堵截;c) 发现涉案车辆,跟踪并及时报告,组织堵截,涉案车辆驶往外省市的,通知途经烟草专卖部门;d) 对涉

31、案车辆、人员进行控制,维持现场秩序;e) 由公安巡警人员负责检查运输车辆;f) 专卖人员负责检查是否属于烟草专卖品,制作现场执法文书,采集视听资料,固定各项证据;g) 由公安部门暂扣或烟草部门先行登记保存违法运输车辆;h) 烟草专卖部门运回违法烟草专卖品,转到先行登记保存仓库;i) 控制涉案当事人,并将当事人带回烟草专卖局进行调查询问。(10) 突发情况处置:a) 涉案人员弃车逃跑的,立刻跟踪追击,控制好涉案车辆;b) 强行闯关的,避免与车辆发生正面冲突,协助公安部门堵截;c) 暴力抗法的,及时报警,保护执法人员安全;d) 围观人员较多,现场混乱,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涉案车辆、人员带离现场。(1

32、1) 从检查要求:a) 检查人员佩戴徽章、胸卡、出示执法证;b) 做好案情保密工作;c) 注意车辆、人身安全,由公安部门对车辆进行堵截,控制嫌疑人与外界的联系,防止转移赃物。(12) 检查前会议:讲检查方案、落实分工、强调纪律。(13) 预计完成时间:(14) 检查报告:案件调查组负责人3日内提交报告。(15) 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3 存储环节(窝点)调查取证方案的制定:(1) 案件来源:举报等;(2) 案件承办部门:牵头部门、协助部门;(3) 案件调查组负责人:稽查支队长;(4) 案件调查组成人员:烟草、公安等;(5) 案情分析:(6) 重点检查内容:抓获当事人、查获涉案物品、固定

33、证据;(7) 执法装备:通讯器材、车辆等;(8) 检查适用程序:a) 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出示执法证进入窝点依法实施检查;b) 安排2人以上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准备各项手续(各类登记手续、摄像、照相);l 对经营性场所检查:当事人不配合,告知阻碍执法的后果,采集视听资料后依法检查。l 对非经营性场所检查:需要公安人员配合检查,当事人不配合,在确凿证据支持下,公安配合下,采集视听资料后依法检查。l 对临时的非经营性区域检查:说服教育,要求主动配合,当事人不配合的,在公安配合下,采集视听资料后依法检查。c) 现场查获后开具各项手续,取证并固定证据;d) 烟草专卖部门运回违法烟草专卖品,转到先行登记保存

34、仓库;e) 控制涉案当事人,并将当事人带回烟草专卖局进行调查询问。(9) 工作分工和具体任务:(10) 可能发生的问题对策:针对暴力抗法、破坏执法车辆等问题,事先要有应急预案。a) 减少围观群众,防止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b) 暴力抗法的,及时报警,保护执法人员安全;c) 围观人员较多,现场混乱,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涉案物品、人员带离现场。(11) 检查要求:a) 检查人员佩戴徽章、胸卡、出示执法证;b) 做好案情保密工作;c) 检查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当事先提出;d) 统一指挥、行动有序、计划周密、通讯畅通、任务清楚、保障有力、善始善终。(12) 检查前会议:宣讲方案、落实分工、强调纪律。(13)

35、预计完成时间:(14) 检查报告:案件调查组负责人3日内提交报告。(15) 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 处置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1) 工作原则:a)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b) 及时进行救援处理。c) 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2) 执法受阻实践的处置:a) 处置程序:l 现场执法人员:先报告队长,按队长要求处置;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并直接联系公安,控制事态;接到指令后,按指令处置;l 局分管领导: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展开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向主要领导报告,接到上级指令后,按指令组织实施处置工作。b) 现场处置方法:l 以理服人,劝说制止;l 避免激化,

36、迂回执法;l 把握时机,以快制快。c) 预防措施:l 制定行动方案基础上,摸清当事人情况。执法人员做好自身保护,事先与公安治安部门沟通。l 对弱势群体个人出现的违章行为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屡教不改的可减轻处罚。l 对初次违章的,口头警告或现场责令整改;屡教不改的,逐次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l 对少数民族的个人违章查处时,要以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基本原则。l 违章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示本人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的,要谨慎处理。(3) 执法伤害事件的处置:a) 处置程序:按照执法受阻事件处置程序处理。b) 有效救助:l 执法人员受轻微伤害时,控制情绪,组织救治同时,收集视听资料

37、和寻找目击证人,为后期公安部门处理提供依据。l 执法人员受到危及生命及财产安全问题时,报警同时,采取防卫措施,保证自身安全。l 违章者手持刀具或爆炸物时,首先疏散群众,制止危险行为,立即报警。(4) 交通事故的处置:a) 及时救助和报告:主动救助受伤人员,迅速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b) 预防为主:应事先请公安部门参与,没有公安交警参与的,原则上不采取追赶迫停手段,跟踪记住车牌号,立即联系公安交警。如需立即制止,确保双方生命财产安全。(5) 组织机构和职责: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统一指挥。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

38、信息的收集、传递、沟通,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赶往现场援助,办公室作为临时指挥部办公场所。四、 证据审查的方法:1 整合认证法:对证据全面审查,具体分析;2 资格确认法:审查合法形式、客观真实及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即审查证据的法律资格;(证据来源、收集证据的主体、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3 对照分析法:将某个证据与本案其他证据联系起来综合分析;4 询问释疑法:审查证据时,某些重要问题重新向有关人员询问,确保认定的准确;5 比较取舍法:对前后发生变化的同一证据进行对比,去一取一的分析方法;6 矛盾排除法:在案件证据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论证,排除其中部分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五、 证据审

39、查的内容:P681 书证:(1) 书证的形成过程:有无伪造、变造、涂改、增减等情况,确定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2) 书证内容是否真实:将书证与其他证据进行比较分析,确定记载内容是否真实。(3) 书证形式是否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2 物证:(1) 物证来源是否合法。(2) 物证收集和保管是否依法进行。(3) 物证是否真实可靠,即是否具有客观性。(4) 物证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联。(5) 审查物证的证明方式:直接证明力、间接证明力。(6) 对物证的证明方式和手段: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3 证人证言:(1) 证人的作证能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2) 证人是否如实提供证言。(3) 证人证言的

40、内容:与案件有无关联,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4) 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是否受到干扰。(5) 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6) 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4 当事人陈述:(1) 陈述的来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2) 是否与当事人真实意思相一致:是否受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得。(3) 当事人陈述是否符合逻辑。(4) 当事人陈述与其他证据的关系:能否印证、吻合。5 视听资料:(1) 视听资料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运用逻辑方法,确定有优势的证据。还要查明被录像人的行为是否受到胁迫。(2) 视听资料收集过程是否合法:偷拍、偷录、窃听的资料,要审查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3) 内

41、容是否真实:是否被删节、剪接、修改。6 鉴定结论:(1) 鉴定人是否具备鉴定资格。(2) 鉴定程序是否合法。(3) 鉴定结论是否正确、明确、完整。(4) 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手段。(5) 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7 勘验笔录:(1) 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是否合法。(2) 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员是否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3) 笔录上有无修改和伪造现象。(4) 审查笔录中的检查情况、违法物品、设施所在。(5) 现场提取有关物证的名称和数量。六、 使用证据:1 证据的证明对象:(1) 违法事实:何人、何时、何地、何具体违法活动、危害后果如何;(2) 违法主体:违法主体是谁,违法主体基本情况;(3

42、) 程序事实:证明办案过程中执法程序合法;(4) 证据事实:办案过程中获取的证据,都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它所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2 举证责任分配: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举证责任,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进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3 行政处罚中的证据规则适用:(1) 证据采信规则:a) 国家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b) 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c) 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d)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e) 法庭主持的勘验

43、笔录优于其他部门的勘验笔录;f) 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g) 其他证人证言优于当事人亲属和密切关系人提供的对当事人有利证言;h)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的;i) 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证据。(2) 证据排除规则(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a) 严重违法法定程序收集的材料;b) 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c) 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d) 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e)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复制件;f) 被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

44、材料;g)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h) 不具备合法性与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七、 组织听证:1 听证前准备:(1) 确定听证主持人和记录人员:主持人为非本案调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2) 确定听证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7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能委托代理人,并可申请延期一次;(3) 公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案由;(4) 听证主持人和记录人在听证之前,应查阅案卷,熟悉案情。2 听证的实施:公开举行、允许旁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除外。参加人员包括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证人、鉴定人。(1) 主持人查明到场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听证会人员

45、身份,说明案由,告知权利义务,宣布纪律,询问是否申请主持人回避,宣布开始;(2) 案件调查人陈述调查案件过程、认定的违法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提出处罚建议;(3)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陈述,当事人有权向主持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证据;(4) 调查人员与当事人互相辩论。当事人有权对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问题,调查人员予以正面明确答复、解释;(5) 最后陈述。a) 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b) 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进行最后陈述、申辩;c) 调查人员进行最后陈述。(6) 制作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字,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可以要求补充、修改。(7) 主持人宣布

46、听证结束。3 听证报告:属于内部法律文书,主持人向本机关负责人提交听证报告。(1) 写明案由、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2) 写明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和证据,总结听证各方在事实、证据认定及案件定性上的共同点及分歧;(3) 写明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问题;(4) 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八、 主要涉烟刑事案件罪名及构成要件: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 构成要件:a)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复杂客体。b)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实施了如下行为。(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

47、15万以上或烟丝1000公斤以上或烟叶1500公斤以上)l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l 以假充真;l 以次充好;l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c) 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知道或应当知道共犯)d)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且行为人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2) 刑事责任:(尚未销售的,按货值金额量刑,15万起刑)a)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b) 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c) 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

48、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d)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3) 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同上处罚。2 非法经营罪:(1) 构成要件:a) 客体要件:侵犯了市场管理制度,有时还同时侵犯了国家的商品专卖专营制度、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等。b) 客观要件: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50万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10万元以上;曾因非法经营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c)

49、 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知道或应当知道共犯)d) 主观要件:明知其行为是非法经营行为而故意实施。(2) 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重处罚)a)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b)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 假冒注册商标罪:(1) 构成要件:a)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b)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l 行为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l 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

50、册商标相同的商标;l 情节严重。c) 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知道或应当知道共犯)d)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 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按如下处罚)a)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b)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 构成要件:a) 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也破坏了市场管理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b) 客观要件: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c

51、) 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知道或应当知道共犯)d)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 刑事责任:(单位实施犯罪,按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3倍定罪量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按如下处罚)a)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5万以上,20万以下),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25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九、 涉烟刑事案件移送程序:1. 移送主体: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 接受主体:同级公安机关,涉嫌走私犯罪的移送相关海关执法部门查处。3. 移送程序:(1) 移送时,应当指定2名或2名以

52、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移送决定。决定批准的,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移送的,将不予批准理由记录在案;(3) 移送时附的材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4) 公安机关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烟草

53、专卖行政主管部门;(5)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接到立案通知书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办结交接手续。4. 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救济: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公安3日内答复),也可建议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5. 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案件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6. 案件移送中,烟草专卖已经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已依法罚款的,法院判处罚金时抵扣。7. 公安机关查获的涉烟案件,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管重点检查一、

54、卷烟批发企业重点牌号、重点时间段、敏感牌号的确认:1 重点牌号:(1) 毛利率过低:省内卷烟低于10%或个别牌号比平均毛利率低5个百分点;(2) 销售、库存异常:个别牌号卷烟当月销量、库存为整数,每月销量在货源充足情况下变化比较大的;2 重点时间段:找出重点牌号对应的异常销售月份作为重点时间段。3 重点订单:从业务系统入手,查询各牌号卷烟的销售情况,按订单数量和金额进行排序,选择数量、金额大的订单(单次订单数量排序前50的,或10%零售户订单量在60%以上的品牌,补货量占总销量40%以上的品牌,以及相同时间数量整齐的订单)。4 敏感牌号:与当地市场需求不相称但销量较大的品牌,特别是毛利率高的省

55、外名优卷烟。5 对销量较大的连锁店、大商场、专营店也要作为关注重点。内部监管问题处理一、 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常见问题定性:1 生产、计划、打(扫)码方面:(1) 无计划、码段生产卷烟:超计划生产卷烟、超月度进度生产卷烟、超备货计划生产卷烟、库存未打码卷烟。(2) “福、样、促、试”卷烟、雪茄烟未列入计划、未打码。(直接由使用管理部门从车间领走)(3) 违反打、扫码规定。(未经打码入库、扫码出库)2 原料、辅料、烟草专用机械管理:(1)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专卖品。(2) 无合同购进专卖品。(从无资质单位购进专卖品也属于无合同购进烟草专卖品)(3) 超合同购进烟草专卖品。(4) 委托无证单位加工烟

56、草专卖品。(包括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企业)(5) 无合同委托加工烟草专卖品。(包括正式合同签订前已经开始加工)(6) 超合同委托加工烟草专卖品。(7) 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管理不规范。(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合同修理,不得借大修之名“以旧换新”)(8) 专卖品仓储管理不规范。(账物不符)(9) 违规销售(调剂)烟草专卖品。(未经上级批准的)3 卷烟销售(调拨)方面:(1) 无合同销售卷烟。(2) 非正常渠道销售卷烟。(销售给无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或卷烟未经扫码出库)(3) 卷烟促销方式不规范。(自带卷烟开展卷烟促销活动;以卷烟促销名义开展卷烟经营活动)二、 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常见问题定性:

57、1 卷烟购进方面:(1)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卷烟。(2) 无合同购进卷烟。(包括超合同购进)(3) 虚假到货确认。(实物未入库,网上已确认;实物入库,但品种、数量、规格不符)(4) 违反扫码规定。(未扫码入库)2 卷烟销售方面:(1) 超许可范围销售卷烟。(在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外销售卷烟)(2) 无证供货。(向未取得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包括向许可证失效的单位或个人销售)(3) 虚假订单。(生成订单,零售户未收到订单显示卷烟的情况)(4) 虚拟客户销售卷烟。(对不存在的零售户销售卷烟)a) 编造事实上不存在的零售户;b) 利用实际停止营业但未办理停业、歇业、注销手续的零售户名义,编造

58、访销记录;c) 利用虚拟客户办理特殊卷烟供应。(5) 超限量供应。(全月总量超限量、单次供货超限量、单品牌供货超限量)(6) 为烟贩套购倒卖卷烟提供便利。(7) 违规处理罚没卷烟。(价格、渠道、审批程序违规。应按规定程序作购进,然后入网销售)3 特供烟、自营店、连锁店方面:(1) 特供烟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特供烟制度、台帐;未保留原始凭证,不能证明流向;特供烟占品牌总量较大;特供烟总量较大、品牌分布过多,包括低档烟、滞销烟)(2) 自营店无证批发销售卷烟。(单次销售超50条)(3) 向自营店倾斜货源。(4) 对连锁店供货不规范。(销售只针对总店,再由总店配送到分店)三、 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常

59、见问题定性:1 烟叶种植合同签订方面:(1) 超计划种植烟叶。(合同约定数量超计划下达数)(2) 虚签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虚拟或假冒烟农名义)(3) 烟叶合同管理不规范。(收购合同事项不全;合同随意涂改;合同调整手续不规范)2 烟叶收购方面:(1) 擅自设立收购站。(应当经省级局批准设立)(2) 超计划收购烟叶。(3) 超合同约定收购烟叶。(4) 无合同收购烟叶。(包括超合同收购的那部分烟叶;跨区收购的烟叶;将其他渠道收购的,假借烟农名义和收购合同进行收购)3 烟叶销售、调拨方面:(1) 无合同销售烟叶。(包括超出合同约定数量销售)(2) 体外循环销售烟叶。(销售给无烟叶接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60、(3) 烟叶货款结算不规范。(要通过烟叶专用账户进行)四、 烟叶复烤加工企业常见问题定性:1 超许可范围经营。2 无合同调进烟叶。(包括超过合同约定数量调进烟叶,超出部分属于无合同调进)3 无合同加工烟叶。(包括实际加工数量超过合同数量,超出部分属于无合同加工;签订了加工协议,但未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就进行加工行为)五、 问题处理:1 责令整改:用于处理一些较为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采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被检查和监管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2 行政处罚:(1) 行政处罚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律和规章、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a) 无证运输或超准运证规定数量的,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

61、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b) 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购买专卖品的行为,处以所购烟草专卖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2) 行政处罚的程序:与其它专卖案件程序相同。(3) 对问题的移送:超出属地管辖范围,需要移送有管辖权限的部门;超过管理职能权限,需要移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制作移送函,将案件有关材料一并移送。a) 向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b) 向纪检部门移送:涉及个人违规违纪的,向纪检部门移送,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c) 向司法部门移送:查处涉嫌单位和个人犯罪行为的,向司法部门移送,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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