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上传人:nu****n 文档编号:100380742 上传时间:2022-06-0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63.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资源描述:

《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

2、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及执法科室提出处罚意见,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站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依据违法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报站长签发后实施。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处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发生一般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 责令停业整

3、顿,降低资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的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吊销资质证书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

4、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及执法科室提出处罚意见,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站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依据违法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报站长签发后实施。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造成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5、取样检测的,情节严重并造成较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13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在保修期内造成质量缺陷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

6、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

7、人员及执法科室提出处罚意见,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站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依据违法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报站长签发后实施。(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因上述原因造成一般事故的处7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因上述原因造成较大事故及以上的处100万元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15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

8、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与工程质量都合格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有缺陷,但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

9、罚款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有缺陷,造成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

10、)条款规定内容1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及执法科室提出处罚意见,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站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依据违法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报站长签发后实施。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11、,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造成一般事故的处70万元以上9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造成较大事故的处9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一般事故的处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较大事故的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7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参照对单位处罚层级分类对单位处罚分三个层级的,对个人处罚也分三个层级,从低往高分别为5%以上7%以下、7%以上9%以下、9%以上10%以下;对单位处罚分四个层级的,对个人处罚也分四个层级,从低往高分别为5%以上7%以下、7%以上8%以下、8%以上9%以下、9%以上10%以下。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