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发动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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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YC玉柴机器股份企业标准 Q/YC 415-2012 代替Q/YC 415-2005发动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规2012-07-06发布 2012-08-01实施玉柴机器股份 发布12 / 15Q/YC 415-2012前 言 本标准由玉柴机器股份工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玉柴机器股份工程研究院。本标准的本次更改,与Q/YC 415-2005的主要变化如下:依据GB 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段),标牌要增加“型

2、式核准号、排放标准、功率段”等等,或船用发动机的船检认证标志。依据2012年4月13日发动机包装质量专题会议,包装箱的端面信息,由一端面改为两端面。依据2012年6月20日的关于包装箱存在问题讨论会议纪要,增加第五章发动机附件箱的包装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瀚。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Q/YC 415-2003、Q/YC 415-2005。Q/YC 415-2012更改记录更改日期更改通知单编号更改部位处数更改经办人备注2013.4.12201304005A3.2.1.61钟瀚2013.9.4201309003A3.2.1.61钟瀚2014.2.13201402004A附录C警告用户标签1钟瀚

3、2014.2.18201402008A3.2.1 g)1钟瀚2014.3.5201403005A删3.2.1.1 c)1钟瀚2014.4.28201404019A4.2.111钟瀚2014.6.6201406003A4.2.111钟瀚2014.8.4201408001A附录C增加缸制动标签1钟瀚2014.9.10201409004A4.3.44.4.6图B.1图B.23钟瀚发动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规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销售发动机(包含配套整车出口的发动机),亦适用于发电机组。本标准不适用于出口产品。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附件包装箱标志、包装、

4、运输的要求。2 规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Q/YC 128 柴油机条形码Q/YC 185 发动机包装箱技术条件Q/YC 200 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印规定Q/YC 394 发动机标牌Q/YC 5023.1 发动机产品明细随机备件 随机附件 随机工具编制规3 标志标志包括发动机标志、发动机包装箱标志与发动机警告标志。3.1 发动机标志3.1.1 发动机机体应在明显的位置铸有“YC”标志。3.1.2 在机体侧面已加工面的易见、易拓印部位打刻上整机型号和出

5、厂编号。打印方法与要求应符合Q/YC 200的规定。3.1.3 发动机应根据厂家的要求,在商定的部位贴上条码标志。条码标志应符合Q/YC 128的规定。3.1.4 发动机应有金属制成的标牌,各类型的标牌容执行Q/YC 394要求,标牌上应有以下项目容: a) 产品名称、商标; b) 生产企业名称; c) 产品型号; d) 执行标准; e) 生产许可证编号; f) 标定功率、标定转速;(包括发电单机的1小时功率或超负荷功率) g) 型式核准号;h) 排放标准;i) 功率段(非道路发动机);j) 船检认证标志(船检认证的发动机);k) 净质量l) 出厂编号与出厂日期(年、月、日)。3.2 包装箱标

6、志 包装箱标志包括包装箱箱面标志和储运标志。3.2.1 包装箱箱面标志3.2.1.1 包装箱箱面应标明: a) 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 b) 产品型号与名称;c) 生产许可证编号; d) 毛重;e) 外尺寸; f) 包装日期(年、月、日)与有效封存期;g) 收货单位与到站(港);h) 发货单位与发站(港);i) 订单编号;j) 重心标识,重心标识允许与木包装箱箱面其他标志一起印刷,式样可参照附录B的图B.2;木箱的重心标识大于80mm80mm。铁包装箱重心标识于底托盘上;铁箱标识大于60mm60mm。k)铁包装箱的箱面标志印刷,允许用B4或A4纸打印后,用薄膜封闭并放入铁包装箱的卡槽。注:1)

7、有效封存期按4.1的规定进行。2) 收货单位名称、发站名称、到站名称待发运时标明。 3) 订单编号为船机、和发电机组包装时使用,车用等发动机产品可根据需要确定。 4) 重心标识不必准确标于真实的重心位置,而玉柴各机型重心位置座标都位于飞轮壳的发动机后端,重心标识要求位于包装箱靠后端一侧(即重心偏移位方向)。3.2.1.2 包装箱箱面标志印刷在纵侧面,字体选用黑体200,四缸机包装箱选用黑体150,印刷形式按附录B规定。3.2.1.3 在包装箱的两端面上部印刷机型代号、出厂编号的流水号、状态号和生产日期。具体要求如下: a) 木质包装箱用黑色油漆喷印;黑色铁包装箱必须是白色油漆喷印;字体要清晰易

8、读;b) 举例:2月8日生产的,出厂编号的流水号为188、状态号为T1的M3000发动机印刷为:M3000-C-188 T1 2-8。3.2.1.4 其它需要说明的容标志在状态号的下面,如有技术通知要求印的“主机厂代号”等等。3.2.1.5 木质包装箱端面印刷字体选用黑体150,铁包装箱端面印刷字体选用黑体80。3.2.1.6 在发动机包装箱顶板标识“发动机编号+状态代号”;状态代号包括“状态代号Tn、出口管理代号C、临时供货状态号Ln、校车供货状态号XC、细分市场与等级代号”;状态代号“C”、“-L”不与发动机编号同行印制,应分行印制。标识部位位于的靠近有发动机编号端板一端;字体为黑体100

9、至150,手写字体大小与喷印相当,要求清晰可读,耐水淋。黑色铁包装箱必须是白色油性笔手写,木质包装箱推荐用黑色油性笔。“发动机编号+状态代号”,编号标识可简化,比如“J4218-B-01 T18”,无状态号时可省略状态号。3.2.2 船检标志船用发动机应有船检标志,船检标志按附录A的规定。 3.2.3 储运标志储运标志按附录A的规定。3.3发动机警示标志3.3.1发动机警示标志种类为:“玉柴敬告用户”、“高温危险与缠绕危险”、“旋转方向”。3.3.2各发动机警示标志样版见附录C。3.3.3发动机警示标志所贴部位(以风扇端为前端,面对风扇的观察者右侧为正方向),发动机首选观察点为正方、前方,标志

10、的方向应满足观察者需求,易于观察。标志应粘贴牢固、平整、端正,具体由各分厂分机型制订工艺文件。3.3.3.1“玉柴敬告用户”标志贴在后缸盖罩顶面显眼处。3.3.3.2“高温危险与缠绕危险”标志贴在前缸盖罩顶面显眼处。3.3.3.3“旋转方向”标志贴在离合器壳顶部或其上方缸盖或气缸体的显眼处。3.3.4 发动机警示标志采用不干胶形式,表面必须进行压膜处理;不干胶必须能粘贴牢固,日晒雨淋后不能脱落或翘角。3.3.5 发动机缸制动标签标志采用不干胶形式,表面必须进行压膜处理;不干胶必须能粘贴牢固,日晒雨淋后不能脱落或翘角。缸制动标签图号采用“K4B00-3903029”。4 包装、运输、贮存4.1

11、油封 经检验合格的发动机应按合同规定进行油封,无合同规定时按12个月的有效封存期进行油封。4.2 包装4.2.1 发动机应装入牢固的包装箱,如征得用户同意也可以采用简易的包装方法或不包装。4.2.2 待装的发动机应清洁,机中的燃油、机油和冷却水应放干净,凡未经涂漆或电镀保护的裸露金属面应采取相应的防锈措施,产品喷漆表面不应有大于2cm2的油迹。4.2.3 发动机外露的进、排气(或油、水)孔口应用堵盖进行堵塞。嵌式堵盖的表面颜色应与发动机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4.2.4 包装用的包装箱应符合Q/YC 185的规定。4.2.5 发动机装箱时其质心应居中偏下。4.2.6 发动机应固紧在底座上,不得松动

12、,以防止其在运输中发生窜动或移动。紧固螺栓头部应沉入滑木,不得外露。4.2.7 包装箱应随带以下随机文件。随机文件必须用防潮物料封装。a) 使用说明书与补充说明书;b) 随机备件清单;c) 随机工具清单;d) 合格证;e) 装箱清单;f) 气体机、国4与国4以上发动机、玉柴的混合动力系统的随机附件清单。4.2.8 随机工具、备件应按清单备齐,并用塑料袋装好,放入备件箱,备件箱应采用铁丝固牢。4.2.9 发动机装箱后应分别与箱壁保持10 mm50 mm,与箱顶面保持30 mm100mm的距离,顶盖板应与四周箱板平齐。4.2.10 封箱前,发动机外部须加盖聚乙烯塑料薄膜罩,罩面不得有破裂、油污等现

13、象,封箱前还必须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封箱。4.2.11 本规中4.2.7 f)的随机附件清单所列附件,用标签标识完整图号,要求如下:a) 有简化图号的附件不用再标识;b) 对于螺栓、垫片、卡箍等标准件,不用再标识;c) 标识允许粘贴在薄膜袋上或放入有封口的薄膜袋;d) 属于附件已经安装到另一个部件上的零件,不再粘贴标签;e) 对于装配在一起的一组相关零件,允许零件和标签一起放在同一个薄膜袋;f) 同一台机所需要多个相同零件要放入同一薄膜袋,只要一个标识。4.3 运输4.3.1 装运发动机的火车车箱、轮船船仓、汽车车箱和集装箱应清洁、干燥。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4.3.2发动机的搬运应符

14、合包装箱面上的规定,应在滑木处进行推顶,严防将包装箱损坏与发动机碰伤。4.3.3包装箱应平放,堆叠应按箱面标志规定,而且上下对齐,应避免由于过高过重而损坏包装箱与其中的发动机。4.3.4 包装箱运输前后的装卸作业,要严格执行包装件上的标志要求进行。如堆码层数、轻起轻放、堆码整齐、装载稳固,不得超高、超重,防止跌落、压损、摔碰等。4.4 贮存4.4.1 发动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质的仓库,柴油机的有效封存期为12个月(从出厂之日算起)。4.4.2 超期限的产品应在2个月按表1规定的“检验项目与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可以出厂。表1产品超期限产品处理方法检验项目与要求检验方法发动机

15、检验合格后使用1、表面无锈蚀现象、涂层完好。2、传动皮带无变形、老化现象。目视检查。目视检查。4.4.3 如果产品需要再贮存时,应按4.1的规定做好防护后重新包装。超期限再贮存产品其再贮存期不得大于一年。4.4.4 超期限再贮存产品必须按表1的“检验项目与要求”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使用。检验抽样样品数为检验数的10%,最少不得少于5台,最大不大于50台,合格率100%。4.4.5 发动机总贮存期限不得大于二年,总贮存期限大于二年的产品按4.5的规定进行处理。4.4.6 贮存环境必须符合产品的有关技术要求;库区和库房应具备相关的防护措施,如防潮、防热、防腐、防火、防虫、防盗等。如果贮存条件有限,存

16、在露天存放,必须使用遮蓬防护产品。4.5 超贮存期产品处理方法4.5.1 橡胶密封件必须更换。4.5.2 电器类、金属类零部件应按Q/YC 40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Q/YC 40的要求 。4.5.3 电器类、金属类零部件最大贮存期限应满足Q/YC 40的要求 ,不符合Q/YC 40标准要求的零部件应进行更换。5 发动机附件包装、运输的要求5.1 发动机附件的种类发动机附件的种类包括随机备件、随机附件、随机工具,其定义按Q/YC 5023.1的规定。5.2 发动机附件的包装5.2.1 发动机附件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随机文件执行本规的4.2.7与4.2.8条款要求。5.2.2 发动机随

17、机附件的包装,按附件的零部件特点、重量、体积,可分零件置包装、零件外置包装、零件外置集中包装发运三种形式。5.2.3 零件置包装:a) 适用于能放入发动机包装箱,对整机不造成压坏、运输过程中产生晃动的零部件;b) 主要包括:ECU等各类未装配的控制器、添蓝泵部件、机脚软垫、压气机出口连接收、副水箱管接收、海水泵、随机备件、配件袋等等;c) ECU、添蓝泵部件等价值高的零部件,套有薄膜袋并用纸箱包装好然后用铁丝固定于包装箱底板上;d) 如果整机包装箱的空间能装配或空滤器、消声器置包装;e) 其他置包装零件,用铁丝、铁钉、扎带固定于包装箱;配件袋允许挂在发动机的支架、调节板、吊耳等部位上。5.2.

18、4 零件外置包装:a) 适用于不能放入发动机包装箱,重量、体积较大的零部件附件; b) 主要包括:催化消声器、催化转化器、微粒捕集器、催化捕集器、催化捕集消声器、添蓝灌、混合动力机型电机与控制器组件等;c) 外置包装零部件装箱前套有薄膜袋,包装箱要有防雨、防潮功能;d) 外置包装的零部件附件,用单独木箱包装;零部件供货状态不是单独木箱包装的,则使用玉柴部设计的配件箱; e) 不能放入整机包装箱的空滤器(含沙漠空滤)、消声器、发电单机水箱、空空中冷器等附件,用单独木箱包装。5.2.5 外置集中包装发运:a) 根据客户要求,由销售公司业务部门明确;b) 可以包括各类随机附件;c) 由工厂根据批次订

19、单数量、体积情况,选择整机包装箱或配件箱。5.3 发动机附件的标识5.3.1 备件箱、随机工具、配件袋,应印有“备件箱、配件袋”等字样。5.3.2 随机附件可保留原零部件的包装与标识,有特殊要求的依据技术文件在附件箱上标明。5.3.3 随机附件集中包装发运时,整机箱或配件箱侧面写明订单号与本批次订单的箱序号,比如本订单共3箱,则各箱的箱序号分别为“共3箱3-1”、“共3箱3-2”、“共3箱3-3”。5.4 发动机附件的运输5.4.1 置包装随整机包装箱发运。5.4.2 外置包装的附件,工厂交库时需要用铁线固定在整机包装箱上,与整机按批发运。5.4.3 外置集中包装的附件,零部件附件按批次订单交

20、付,与整机按批发运。附 录 A(规性附录)储运标志A.1 包装储运图示的标志包括起吊标志、向上标志、易碎标志、堆码标志、怕雨标志与推顶说明组成A.1.1 起吊标志的尺寸按图A.1的规定。起吊标志布置在包装箱的二侧面上。A.1.2 推顶说明按图A.1的规定在二侧面印刷“此线以上不得推顶”字样,字号大小与箱面标志一致。图A.1A.1.3 向上标志、易碎标志尺寸按00图A.2规定,二者之间距离为40mm。向上标志、易碎标志应同时印刷在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图A.2A.1.4 堆码标志、怕雨标志尺寸按图A.3规定,二者之间距离为40mm。堆码标志(当产品包装箱要求不准堆码时堆码标志中的数字应改为1)、怕

21、雨标志应同时印刷在箱面标志侧面的右上角处。图A.3A.1.5 船检标志由中国船检标志:ZC;中国渔检标志:ZY;中国船级社标志:CCS 加边框组成。尺寸按图A.4规定。印刷在箱面标志侧面的右上角怕雨标志的下面。包装时根据船检情况在相应检验标志后打勾表示。图A.4附 录 B(规性附录)箱面标志B.1 船机包装箱箱面标志印刷形式按图B.1规定,单面印刷。图B.1B.2 其它发动机、发电机组包装箱箱面标志印刷形式按图B.2规定,单面印刷。图B.2注: 图B.1、图B.2为示例,图中的型号、数字等容应根据包装机型与包装的变化而改变。附 录 C(规性附录)警示标志Rotation direction of cranksh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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