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doc
《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doc(1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行业资料:_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3 页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的指导原则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主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调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方关系,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地方政府、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行为,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二、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原则三、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法治化管理的指导原则(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三)“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四)“人、机、环”管理三者统一的指导原则(五)“三E”原理的指导原则(六)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并存的指导原则(七)科教兴国的指导原则(八)安全生产是全社会责任的指导原则第二部分: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国际公约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类别共分为8类:综合类、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类、其他类、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类。此外,涉及到党内的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法律法规对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四)采取行政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管理的要求(五)有关事项批复的要求(六)建立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行政性许可的监督检查的要求(七)组织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的报告与抢救的要求(九)设立奖励资金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的要求四、法律法规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一)依法监督管理的要求(二)规范、公正地履行监督检查的要求(三)严格履行行政性审批的要求(四)事故报告、抢救与调查处理的要求(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的要求(六)事故统计与定期向社会公布的要求(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要求(八)自觉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五、法律法规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技术服务的结论性意见负有法律责任;自觉接受认证或者批准机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六、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要求共有八项:市场准入;确保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淘汰制管理;同区域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转租、承包、经营与分包建设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权利:保障权;知情权;培训教育权;建议权;批评、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赔偿权。(二)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八、法律责任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权责追究主要分为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第三部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制度一、基本背景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一)安全生产法第33条;(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其它,还有部分技术规范(如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xx)与参考依据(主要是国际公约第174号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一)目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创建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五统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的控制力和事故的防范能力,促进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部门依法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强化管理、落实安全措施自主保安,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主要任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项目有组织地开展普查辨识;申报登记;安全评估;隐患治理;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并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三)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共设定了9大类: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四)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五)监督管理的职责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原则。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一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2、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3、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4、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由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地安监部门必须针对本地重大危险源的实际状况,为防范重特大事故,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管理,自主保安。(六)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的内容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主要有8项内容:(1)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情况;(2)重大危险源申报的情况;(3)重大危险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的情况;(4)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的情况;(5)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情况;(6)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7)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8)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2、规章制度建设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主要有9个方面的工作制度。(1)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和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制;(3)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检验制度;(4)人员培训上岗制度;(5)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制度;(6)登记建档工作制度;(7)隐患整改工作制度;(8)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和保养制度;(9)信息管理制度等。3、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如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物资和器材的配备,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4、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的建设情况。(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步骤主要分为6个实施步骤:普查辨识申报登记建档建库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监测监控(八)信息管理在全国逐步形成信息畅通、快捷、可靠、高效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监管网络。第 8 页 共 13 页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第三条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等工程口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特殊结构模板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含8m),或跨度超过18m(含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oe,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四、起重吊装工程大型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1、人工拆除工程;2、机械拆除工程;3、爆破拆除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特种设备施工;4、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5、6m以上的边坡施工;6、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第四条各栋号工长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工程施工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和特点,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第六条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信息报送、方案编制、措施控制、日常检查、施工验收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第七条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口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方可实施。第八条专家论证审查一、本办法第三条明确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都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方案审查后专家组应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二、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批准实施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组必须有原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至少一人,且本单位专家应除外)和项目总监参加,验收后应填写绍兴县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记录,验收资料存档备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验收通过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口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在本办法推荐的专家库中至少选择3人。四、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并批准实施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修改后应当按原程序重新组织审查和审批。五、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组审查的,施工单位不得组织施工。第九条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或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口第十条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查以及批准程序应参照本办法第七条执行。第十一条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第十二条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第十三条由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在重大危险源施工时进行巡查、平行检查以及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当暂时停止施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第十四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相关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者通报。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 12 页 共 13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3 页 共 13 页-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大 危险源 监督 管理
装配图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