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设置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为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医师是学校(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学校(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校长(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二、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每天要对全校(园)学生(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3、负责指导全校(园)学生(幼儿)的晨检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长(园长)报告,随后校长(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当学校(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学生(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3、在学校(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幼儿)病因排査结果登记表。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5、学校(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四、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 快捷的通讯方式向校长(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学校(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来校(园)晨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幼儿园)老师发现学生(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査情况。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校(园)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学生(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幼儿),应当了解学生(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査学生(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教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装配图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