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上传人:max****ui 文档编号:19955495 上传时间:2021-01-18 格式:DOC 页数:50 大小:534.4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资源描述: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1总 则2术 语3基本规定4基层铺设总 则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统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0.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1.0.5 建筑地

2、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术 语2 术 语2.0.1 建筑地面 building ground建筑物底层地面和楼(层地)面的总称。2.0.2 面层 surface course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2.0.3 结合层 combined course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2.0.4 基层 base course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绝热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2.0.5 填充层 filler course建筑地面中具有隔声、找坡等作用和暗敷管线的构造层。2.0.6 隔离层 isolating cours

3、e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当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2.0.7 绝热层 insulating course用于地面阻挡热量传递的构造层。2.0.8 找平层 leveling course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2.0.9 垫层 under layer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2.0.10 基土 foundation earth 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2.0.11 缩缝 shrinkage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2.0.12 伸缝

4、 stretching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2.0.13 不发火(防爆)面层 mishiring(explosion-proof)layer面层采用的材料和硬化后的试件,与金属或石块等坚硬物体进行摩擦、冲击或冲擦等机械试验时,不会产生火花(或火星),不具有致使易燃物起火或爆炸的建筑地面。2.0.14 不发火性 misfiring当所有材料与金属或石块等坚硬物体发生摩擦、冲击或冲擦等机械作用时,不产生火花(或火星),不会致使易燃物引起发火或爆炸的危险,称为具有不发火性。2.0.15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floor radiant heat

5、ing system在建筑地面中铺设的绝热层、隔离层、供热做法、填充层等的总称,以达到地面辐射供暖的效果。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0.1 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0.1的规定执行。3.0.2 从事建筑地面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材料或产品进场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2 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进行复验。3.0.4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

6、大理石、花岗石、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材、胶粘剂、涂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或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具有检测报告。3.0.5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防滑要求。3.0.6 有种植要求的建筑地面,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有关规定。设计无要求时,种植地面应低于相邻建筑地面50mm以上或作槛台处理。3.0.7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的有关规定。3.0.8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施工验收合格后,方

7、可进行面层铺设。面层分格缝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3.0.9 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保温、隔热、隔声等工程完工后,应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3.0.10 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3.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材料或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2 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3 采用砂、石材

8、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4 采用自流平、涂料铺设时,不应低于5,也不应高于30。3.0.12 铺设有坡度的地面应采用基土高差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铺设有坡度的楼面(或架空地面)应采用在结构楼层板上变更填充层(或找平层)铺设的厚度或以结构起坡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3.0.13 建筑物室内接触基土的首层地面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冻胀性土上铺设地面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冻胀土处理后方可施工,并不得在冻胀土层上进行填土施工;2 在永冻土上铺设地面时,应按建筑节能要求进行隔热、保温处理后方可施工。3.0.14 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其面层和基层(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9、施工时应按本规范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以及面层的规定执行。3.0.15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10m,对日晒强烈且昼夜温差超过15的地区,其延长米间距宜为4m6m。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及房屋转角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的宽度应为15mm20mm,缝内应填嵌柔性密封材料。3.0.16 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缝、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2 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3.0.17

10、当建筑地面采用镶边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强烈机械作用下的水泥类整体面层与其他类型的面层邻接处,应设置金属镶边构件;2 具有较大振动或变形的设备基础与周围建筑地面的邻接处,应沿设备基础周边设置贯通建筑地面各构造层的沉降缝(防震缝),缝的处理应执行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3 采用水磨石整体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镶边,并用分格条进行分格;4 条石面层和砖面层与其他面层邻接处,应用顶铺的同类材料镶边;5 采用木、竹面层和塑料板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镶边;6 地面面层与管沟、孔洞、检查井等邻接处,均应设置镶边;7 管沟、变形缝等处的建筑地面面层的镶边构件,应在面层铺设前装设;8

11、建筑地面的镶边宜与柱、墙面或踢脚线的变化协调一致。3.0.18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3.0.19 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不少于1组。3.0.20 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木、竹

12、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的铺设,应待抹灰工程、管道试压等完工后进行。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13、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处理。3.0.23 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建筑施工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检验。3.0.24 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

14、尺、1m直尺、2m直尺、3m直尺、2m靠尺、楔形塞尺、坡度尺、游标卡尺和水准仪;2 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3 检查防水隔离层应采用蓄水方法,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得小于1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层应采用泼水方法。4 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部分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应采用观感的方法。3.0.25 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应对面层采取保护措施。基层铺设4.1 一般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绝热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4.1.2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

15、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4.1.3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4.1.4 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位。4.1.5 当垫层、找平层、填充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4.1.6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4.1.7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7的规定。4.2 基 土4.2 基 土4.2.1 地面应铺设在均匀密实的基土上。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进行换填,并予以压实。

16、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4.2.2 对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4.2.3 填土应分层摊铺、分层压(夯)实、分层检验其密实度。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4.2.4 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主控项目4.2.5 基土不应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建筑杂物作为填土,填土土块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土质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2.6 类建筑基土的氡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

17、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土源地点检查一组。4.2.7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4.2.8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3 灰土垫层4.3 灰土垫层4.3.1 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

18、m。4.3.2 熟化石灰粉可采用磨细生石灰,亦可用粉煤灰代替。4.3.3 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施工后应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4.3.4 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经湿润养护、晾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3.5 灰土垫层不宜在冬期施工。当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应采取可靠措施。 主控项目4.3.6 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 一般项目4.3.7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径不应大于16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

19、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3.8 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4.4.1 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4.4.2 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主控项目4.4.3 砂和砂石不应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

20、.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4.4.5 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4.6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5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4.5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4.5.1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

21、mm。4.5.2 垫层应分层压(夯)实,达到表面坚实、平整。 主控项目4.5.3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5.4 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4.5.5 碎石、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

22、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6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4.6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4.6.1 三合土垫层应采用石灰、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四合土垫层应采用水泥、石灰、砂(可掺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4.6.2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均应分层夯实。 主控项目4.6.3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砂应用中砂,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物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

23、.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6.4 三合土、四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 一般项目4.6.5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7 炉渣垫层4.7 炉渣垫层4.7.1 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4.7.2 炉渣或水泥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浇水闷透;水泥石灰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用石灰浆或用

24、熟化石灰浇水拌和闷透;闷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d。4.7.3 在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应湿润;铺设时应分层压实,表面不得有泌水现象。铺设后应养护,待其凝结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7.4 炉渣垫层施工过程中不宜留施工缝。当必须留缝时,应留直槎,并保证间隙处密实,接槎时应先刷水泥浆,再铺炉渣拌和料。 主控项目4.7.5 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7.6 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

25、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 一般项目4.7.7 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7.8 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4.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4.8.1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应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以下,

26、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缩缝,缝的位置、嵌缝做法等应与面层伸、缩缝相一致,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4.8.2 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陶粒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4.8.3 垫层铺设前,当为水泥类基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4.8.4 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横向缩缝的间距均不得大于6m。4.8.5 垫层的纵向缩缝应做平头缝或加肋板平头缝。当垫层厚度大于150mm时,可做企口缝。横向缩缝应做假缝。平头缝和企口缝的缝间不得放置隔离材料,浇筑时应互相紧贴。企口缝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假缝宽度宜为5mm20mm

27、,深度宜为垫层厚度的13,填缝材料应与地面变形缝的填缝材料相一致。4.8.6 工业厂房、礼堂、门厅等大面积水泥混凝土、陶粒混凝土垫层应分区段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和设备基础的位置进行划分,并应与设置的纵向、横向缩缝的间距相一致。4.8.7 水泥混凝土、陶粒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 51的有关规定。 主控项目4.8.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3;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陶粒中粒径小于5mm的颗粒含量应

28、小于10;粉煤灰陶粒中大于15mm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陶粒中不得混夹杂物或粘土块。陶粒宜选用粉煤灰陶粒、页岩陶粒等。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4.8.9 水泥混凝土和陶粒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陶粒混凝土的密度应在800kgm31400kgm3之间。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一般项目4.8.10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29、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9 找 平 层4.9 找 平 层4.9.1 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当找平层厚度小于30mm时,宜用水泥砂浆做找平层;当找平层厚度不小于30mm时,宜用细石混凝土做找平层。4.9.2 找平层铺设前,当其下一层有松散填充料时,应予铺平振实。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9.4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前,板缝填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 预制

30、钢筋混凝土板相邻缝底宽不应小于20mm。2 填嵌时,板缝内应清理干净,保持湿润。3 填缝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填缝高度应低于板面10mm20mm,且振捣密实;填缝后应养护。当填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达到C15后方可继续施工。4 当板缝底宽大于40mm时,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钢筋。4.9.5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时,其板端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裂的构造措施。 主控项目4.9.6 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4.9.

31、7 水泥砂浆体积比、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4.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不应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9.9 在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面层的找平层施工前,其下敷设的导电地网系统应与接地引下线和地下接

32、电体有可靠连接,经电性能检测且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4.9.10 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空鼓。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9.11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应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9.12 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

33、0.22条的规定检查。4.10 隔 离 层4.10 隔 离 层4.10.1 隔离层材料的防水、防油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4.10.2 隔离层的铺设层数(或道数)、上翻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有种植要求的地面隔离层的防根穿刺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有关规定。4.10.3 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卷材类、涂料类防水、防油渗隔离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采用与卷材性能相容的配套材料或采用与涂料性能相容的同类涂料的底子油。4.10.4 当采用掺有防渗外加剂的水泥类隔离层时,其配合比、强度等级、外加剂的复合掺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10

34、.5 铺设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防油渗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柱、墙处,应高出面层200mm300mm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防油渗隔离层。4.10.6 隔离层兼作面层时,其材料不得对人体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 15193.1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4.10.7 防水隔离层铺设后,应按本规范第3.0.24条的规定进行蓄水检验,并做记录。4.10.8 隔离.层施工质量检验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

35、主控项目4.10.9 隔离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4.10.10 卷材类、涂料类隔离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对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指标进行复验。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4.10.11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

36、0mm,宽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0.12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等级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防水等级检测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防水等级检测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均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4.10.13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的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坡度尺检查及检查验 收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4.10.14 隔离层厚

37、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卡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0.15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应粘结牢固,不应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0.16 隔离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11 填 充 层4.11 填 充 层4.11.1 填充层材料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11.2 填

38、充层的下一层表面应平整。当为水泥类时,尚应洁净、干燥,并不得有空鼓、裂缝和起砂等缺陷。4.11.3 采用松散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铺平拍实;采用板、块状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错缝铺贴。4.11.4 有隔声要求的楼面,隔声垫在柱、墙面的上翻高度应超出楼面20mm,且应收口于踢脚线内。地面上有竖向管道时,隔声垫应包裹管道四周,高度同卷向柱、墙面的高度。隔声垫保护膜之间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100mm,并用胶带等封闭。4.11.5 隔声垫上部应设置保护层,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内配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的6mm钢筋网片。4.11.

39、6 有隔声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 5012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有关要求。 主控项目4.11.7 填充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4.11.8 填充层的厚度、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1.9 对填充材料接缝有密闭要求的应密封良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

40、般项目4.11.10 松散材料填充层铺设应密实;板块状材料填充层应压实、无翘曲。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1.11 填充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1.12 填充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11.13 用作隔声的填充层,其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中隔离层的规定。检验方法

41、:按本规范表4.1.7中隔离层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4.12 绝 热 层4.12 绝 热 层4.12.1 绝热层材料的性能、品种、厚度、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2.2 建筑物室内接触基土的首层地面应增设水泥混凝土垫层后方可铺设绝热层,垫层的厚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首层地面及楼层楼板铺设绝热层前,表面平整度宜控制在3mm以内。4.12.3 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地面,宜在防水、防潮隔离层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铺设绝热层。4.12.4 穿越地面进入非采暖保温区域的金属管道应采取隔断热桥的措施。4.

42、12.5 绝热层与地面面层之间应设有水泥混凝土结合层,构造做法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水泥混凝土结合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的6mm钢筋网片。4.12.6 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上、地下交界部位楼板的绝热层应采用外保温做法,绝热层表面应设有外保护层。外保护层应安全、耐候,表面应平整、无裂纹。4.12.7 建筑物勒脚处绝热层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地区冻土深度不大于500mm时,应采用外保温做法;2 当地区冻土深度大于500mm且不大于1000mm时,宜采用内保温做法;3 当地区冻土深度大于1000mm时,应

43、采用内保温做法;4 当建筑物的基础有防水要求时,宜采用内保温做法;5 采用外保温做法的绝热层,宜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施工。4.12.8 绝热层的材料不应采用松散型材料或抹灰浆料。4.12.9 绝热层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主控项目4.12.10 绝热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4.12.11 绝热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

44、度、阻燃性进行复验。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复验一组。4.12.12 绝热层的板块材料应采用无缝铺贴法铺设,表面应平整。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楔形塞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4.12.13 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出现负偏差,表面应平整。检验方法:直尺或钢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2.14 绝热层表面应无开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12.15 绝热层与地面面层之间的水泥混凝土结合层

45、或水泥砂浆找平层,表面应平整,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中“找平层”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找平层”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整体面层铺设5.1 一般规定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硬化耐磨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面层、自流平面层、涂料面层、塑胶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5.1.2 铺设整体面层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凿毛或涂刷界面剂

46、。硬化耐磨面层、自流平面层的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及产品的要求。5.1.3 铺设整体面层时,地面变形缝的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大面积水泥类面层应设置分格缝。5.1.4 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5.1.5 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混合砂浆打底。5.1.6 水泥类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5.1.7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1.7的规定。5.2 水泥混凝土面层5.2 水泥混凝土面层5.2.1 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

47、要求。5.2.2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主控项目5.2.3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6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5.2.4 防水水泥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外加剂合格证明文件和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品种、同一掺量检查一次。5.2.5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检

48、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5.2.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5.2.7 面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2.8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检验方

49、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2.9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和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2.10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和用

50、钢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2.11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5.3 水泥砂浆面层5.3 水泥砂浆面层5.3.1 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控项目5.3.2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应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应为1mm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防水水泥砂浆采用的砂或石屑,其含泥量不应大于1。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1、。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5.3.3 防水水泥砂浆中掺入的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一外加剂品种、同一掺量检查一次。5.3.4 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检验方法:检查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5.3.5 有排水要求的水泥砂浆地面,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防水水泥砂浆面层不应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

52、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3.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5.3.7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坡度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3.8 面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

53、.3.9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3.10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3.11 水泥砂浆面层

54、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5.4 水磨石面层5.4 水磨石面层5.4.1 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拌和料铺设,有防静电要求时,拌和料内应按设计要求掺入导电材料。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宜为12mm18mm,且宜按石粒粒径确定。水磨石面层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5.4.2 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同一彩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其掺入量宜为水

55、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5.4.3 水磨石面层的结合层采用水泥砂浆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M10,稠度宜为30mm35mm。5.4.4 防静电水磨石面层中采用导电金属分格条时,分格条应经绝缘处理,且十字交叉处不得碰接。5.4.5 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遍数不应少于3遍。高级水磨石面层的厚度和磨光遍数应由设计确定。5.4.6 水磨石面层磨光后,在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不得污染。5.4.7 防静电水磨石面层应在表面经清净、干燥后,在表面均匀涂抹一层防静电剂和地板蜡,并应做抛光处理。 主控项目5.4.8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

56、外应为6mm16mm;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5.4.9 水磨石面层拌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与石粒的比例应为1:1.51:2.5。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5.4.10 防静电水磨石面层应在施工前及施工完成表面干燥后进行接地电阻和表面电阻检测,并应做好记录。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4.11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且应无空鼓、裂纹。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

57、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5.4.12 面层表面应光滑,且应无裂纹、砂眼和磨痕;石粒应密实,显露应均匀;颜色图案应一致,不混色;分格条应牢固、顺直和清晰。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4.13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4

58、.14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4.15 水磨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5.5 硬化耐磨面层5.5 硬化耐磨面层5.5.1 硬化耐磨面层应采用金属渣、屑、纤维或石英砂、金

59、刚砂等,并应与水泥类胶凝材料拌和铺设或在水泥类基层上撒布铺设。5.5.2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拌和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采用撒布铺设时,耐磨材料的撒布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在水泥类基层初凝前完成撒布。5.5.3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宜先铺设一层强度等级不小于M15、厚度不小于20mm的水泥砂浆,或水灰比宜为0.4的素水泥浆结合层。5.5.4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铺设厚度和拌和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水泥钢(铁)屑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30mm,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水泥石英砂浆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20mm,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MPa;钢纤维混

60、凝土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40mm,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5.5.5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撒布铺设时,耐磨材料应撒布均匀,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基层或砂浆基层的厚度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基层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砂浆基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5.5.6 硬化耐磨面层分格缝的间距及缝深、缝宽、填缝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5.5.7 硬化耐磨面层铺设后应在湿润条件下静置养护,养护期限应符合材料的技术要求。5.5.8 硬化耐磨面层应在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主控项目5.5.9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61、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采用拌和料铺设的,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检查一次;采用撤布铺设的,按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5.5.10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水泥的强度不应小于42.5MPa。金属渣、屑、纤维不应有其他杂质,使用前应去油除锈、冲洗干净并干燥;石英砂应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检查一次。5.5.11 硬化耐磨面层的厚度、强度等级、耐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强度等级检

62、测报告、耐磨性能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厚度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配 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耐磨性能检测报告按同一工程抽样检查一次。5.5.12 面层与基层(或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且应无空鼓、裂缝。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5.5.13 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5.14 面层表面应色泽一致,切缝应顺直,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5.5.15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